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技术服务 铝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HT-汉中市-2025-00530

二、合同名称: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汉中市-2025-00606

四、项目名称: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地址:汉中市
联系方式:2626080
供应商(乙方):星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军营街道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 写字楼 25层中经国科产业园A区01号
联系方式:1771971023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技术服务
1(项)
¥102,800.00
¥102,800.00
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技术服务;主要功能或目标:对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铝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开展设计(含勘察)技术服务;需满足的要求:在签订合同3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设计成果并通过技术评审。

合同金额: 102,8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27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宁强县代家坝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pdf
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
2025年12月03日

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受托方(乙方):星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0日1L委托方(甲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住所地: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北路法定代表人:金仲硕项目联系人:王瑞娇联系方式:18729633985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汉源街道办羌州北路电话:0916-4222881传真:0916-4222881受托方(乙方):星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军营街道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写字楼25层中经国科产业园A区01号法定代表人:张晓敏项目联系人:梁洪亮联系方式:17719710239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军营街道劲松路3号中泰广场写字楼25层中经国科产业园A区01号电话:传真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开展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21.技术服务的内容: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达到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单位的技术要求,并按甲方要求对项目相关资料保密。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期限:自签订项目技术服务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提交技术成果。2.技术服务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范开展设计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全过程印证资料的留痕,以便甲方及相关监督部门的检查;3.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本着为甲方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的宗旨,做好项目的后期跟踪服务,服务期限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成上级验收结束。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应保障乙方必要的工作环境,确保工作的高效开展。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102800.00元(壹拾万零贰仟捌佰元整)。费用包含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必须的差旅费、编制费、评3审费等。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0%,即51400.00元(伍万壹仟肆佰元整)。第二次付款:乙方完成宁强县代家坝镇何家营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含勘察),设计成果由审批部门批复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剩余的50%,即51400.00元(伍万壹仟肆佰元整)。乙方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为:收款人:星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平阳路支行账号:14050182760800000913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乙方咨询人员必须严守甲方的秘密,对甲方提出要求保密的资料,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泄露给其他方,需要归还的技术资料使用后必须立即归还。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第七条其他约定:1.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内容享有合法的权利;42.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成果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乙方保证对其提供的服务成果内容没有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4.如甲方在使用中被发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王瑞娇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梁洪亮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关于需求、实施、进度、验收等项目的沟通;2.关于费用、付款、配合、协助等项目的交流。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均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守约方的所有损失,包括可得利益及引发诉讼产生的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诉讼费、律师费的所有合理损失。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1.因服务成果内容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成果内容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成果内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5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向宁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宁强分局乙方:星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铅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设计技术服务 铝锌矿历史遗留涉重金属废渣治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