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检察院2025)
一、合同编号: ZZTBJ2528
二、合同名称: 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
三、项目编号: ZZTBJ2528
四、项目名称: 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37号
联系方式:15289448169
供应商(乙方):陕西岳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高新区渭滨大道496号
联系方式:182917361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批
主要标的单价:255200.0000元
合同金额: 25.5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陈仓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2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合同.pdf
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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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甲方(全称):陈仓区人民检察院乙方(全称):陕西岳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项目范围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陈仓区人民检察院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采购项目2.项目地点: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37号3.项目内容:拆除原有装修及垃圾外运,门窗平移,门窗安装,水电改造,吊顶,地台,玄关,地弹门安装,定制柜子,发光字,标语,电器设备采购,办公家具采购,保洁,详见后附工程量清单4.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二、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谈判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澄清、谈判补充文件(或委托书);3相关服务建议书;4.附录,即:附表内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三、合同价款1.合同金额(大写):贰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255200.00元);结算价款为包干价+建设单位工程变更及图纸范围以外内容,图纸范围内包干价为贰拾伍万伍仟贰佰元整(¥255200.00元)。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及图纸范围以外内容,据实结算,有相同或相似单价执行相似或相同综合单价,新组价的按包干预算编制依据组价。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自项目履约验收时间起算。四、项目经理:罗宝斌;项目总工:_0五、交货期、项目实施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2.项目实施地点: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37号。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七、售后服务期限质保期:终验合格后不少于1年;技术参数中如有另行规定的按技术参数要求质保。成交单位承诺的质保时间超过谈判文件要求的,按其承诺时间质保。八、双方责任与义务甲方:1.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各部门人员配合事宜。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及政策咨询,以便乙方开展工作。3.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聘请服务费用。4.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正。乙方:1881.乙方须按照本项目约定的工作范围和服务内容,完成该项目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建设工作。2.乙方应每周如实向甲方书面报告工作进度和情况,并拿出解决方案。重大问题要书面请示甲方。3.乙方应当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九、安全责任1.乙方同甲方签订本合同时,须同甲方同时签订安全责任书,并提供安全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乙方应为其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商业意外险。在服务期间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以及乙方及其工作人员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十、项目验收1.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一同对服务内容验收并签字确认。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验收,验收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出具验收报告给乙方。3.如果本项目需通过省级或国家级验收,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十一、知识产权本项目所形成的数据成果归采购人所有。项目任务实施中涉及到的相关保密数据、资料、文档等按照相应相关保密规定执行,成交投标人有对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资料或者开发和生产其他产品;成交投标人可根据需要对资料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十三、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免责约定双方约定不可抗力情况指: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十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执行。未按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服务的或者质量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甚至对投标单位违约行为进行追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签订正式书面合同书不可分割的部分,投标方应履行相应的责任。十五、其他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具体明确十六、合同订立2025年儿月24日。1.订立时间:2.订立地点: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37号3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贰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甲方:陈仓区人民检察院(盖章)乙方:陕西岳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L法定代表人:51391082授权代表:授权代表:1032924地址:宝鸡市陈仓区虢镇南环路37号地址:宝鸡市高新区渭滨大道496号院10幢海悦国际141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签约日期:2025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党建活动室图书室合并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宝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