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室设置采购合同公告(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5)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481000202501000957A_001
二、合同名称: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481000202501000957
四、采购项目名称: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地址:滕州市学院路888号
联系方式:0632-5632667
供应商(乙方):枣庄国玥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泉街道解放中路2399号人和天地5号楼2314号
联系方式:1396949889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木材、板材
9mm
1
0.961
0.961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滕州市学院路888号
采购方式:超市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合同.pdf

客el上A3然H4AMnG1h标8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481000202501000957A_001计划编号:37048100040000320250032售-1采购人: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供应商:枣庄国玥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十二月三日采购人(全称):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供应商(全称):枣庄国玥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SDGP370481000202501000957)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2.供货地点:滕州市学院路888号。3.供货内容和范围:职教中心2211保密室设置项目二、供货期2025年12月5日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壹拾元(¥9,61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1杜菊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9,610.00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回一次性支付方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财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财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2客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elA3然H4Mn1h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上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技术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供货清单及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A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G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售-1标8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供货,确保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3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滕州市学院路888号签订。客十三、违约与赔偿elA3然H4Mn1h上13.1除不可抗力外,其他不论任何原因,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设备,供应商若不能按规定期限送至采购人指定现场存货地点,采购人向供应商收取逾期运达设备总额(含增值税)每日0.5%的违约金,并有权因供应商违约终止合同。13.2对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采购人有权邀请当地有关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发现供应商所供设备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予以接受。13.3本合同所采购与供应的设备,在规定质量保证期限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索赔,供应商应按下列条款向采购人赔偿:(1)同意采购人拒收设备,并把被拒收设备的预付货款返还采购人。(2)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退货设备所需的其它费用。(3)根据设备的质量缺陷和受损程度以及采购人遭受损失,经双方协商同意降低设备价格。(4)更换或修理有缺陷的设备,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性能,供应商承A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承担采购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或修理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3.4采购人提出索赔通知后,供应商应在28日内答复,如果在28日内未答复,视为供应商已接受该索赔,同时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3.5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发票,供应G商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设备品类、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售-1标8因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等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重新开具发票,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因供应商开具发票不及时给采购人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供应商不得擅自作废或冲红已向采购人提供的发票,否则供应商须按发票金额(含增值税)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客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elA3然H4AMn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住所:滕州市学院路888号G1售-1标8上13.6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足额足量供应设备,对采购人造成影响达3天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选择供应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采购人保留向供应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3.7未经采购人同意,如供应商单方面终止供货,除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未供货货款总额(含增值税)20%的违约金。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六、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采购人: (公章)供应商: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 滕州市学院路888号(签字)住所: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龙泉街道解放中路2399号人和天地5号楼2314号电 话:0632-5632667电 话:1396949889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37050164684400002631账号: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客合同附件:elA3然H4AMnG1售-1h标8上附件1:《计划采购与供应设备清单》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元)总价(元)19mm厚石膏板轻钢隔断㎡859076502钢制镀锌防腐防盗门套29801960合计96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密室设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