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害消杀 农林牧渔服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800-FW2025-01049
二、合同名称:德园四害消杀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800-FW2025-01049
四、项目名称:德园四害消杀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18751287770
供应商(乙方): 上海沃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
联系方式: 1585174465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德园四害消杀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0800-FW2025-01049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农林牧渔服务/林业服务/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
项目预算: ¥28000.0
项目地点: 德园
采购单位: 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联系人姓名: 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18751287770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6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1-0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4 14:25
扫描件_德园四害消杀项目采购合同.pdf

合同编号:JSZC-320800-FW2025-01049德园四害消杀项目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德园法定代表人:蔡锐联系方式:0517-89892208供应商(乙方):上海沃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地址:淮安市清浦区都天庙街100号法定代表人:刘建巧联系电话:15351701168鉴于甲方需要采购农林牧渔服务,乙方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服务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采购内容与服务要求(一)采购内容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淮安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德园单位的特点和虫害侵害的状况,有针对性的采取科学、规范、综合性“四害”(老鼠、蟑螂、蚊、蝇)的杀灭防制措施,防治频率不得低于每周一次,有效降低和控制虫害密度,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要求。(二)服务要求1、服务地点:德园覆盖区域(明德楼、润德楼、修德楼、正德楼、立德楼、崇德楼弘德楼、厚德楼及室外公共区域)2、服务频率:每周1次;3、服务期限:自2025年11月8日起至2026年11月7日止,共计365天。如需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三)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1、主要使用:高效氟氯氰菊酯、高效氯氰菊酯、四氟醚等药物,不得使用对环境、身体有害药品、不使用国家违禁药品。确保服务质量,使协议范围内的虫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的范围之内。2、定期进行除害服务工作,负责质量跟踪,接受我单位对除害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整改,对易被人畜误食的投药场所,应当设警示标识。3、供应商指定专人对接,并遵守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签署相关保密约定,如遇双方相关人员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一)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2600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人工费用、材料费用、设备使用费用、运输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二)支付方式:每两个季度支付一次服务费用(1300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圆整),每完成两个季度的消杀服务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45日之内将服务费用支付到乙方的银行账户。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浦东支行账号:1110025409000006720户名:上海沃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若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发生变更,乙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付款延迟或错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如提供服务场地、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期限提供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甲方要求。3、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部门规章制度,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员工不得随意出入2甲方任何房间,动用任何物品。4、乙方应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并确保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5、乙方必须按照规程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服务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责任。6、需指定专人对接,并遵守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签署相关保密约定,如遇双方相关人员变更,应及时告知对方。四、验收要求1、乙方如未按协议的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退还或部分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乙解除协议。2、如因乙方服务质量原因,经卫生部门考核认定未达到除害效果的,乙方应按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五、违约责任(一)甲方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0天的,乙方有权暂停服务直至甲方支付款项及违约金。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或完成,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二)乙方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服务,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同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整改,3直至达到合同要求。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申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4、乙方在作业期间应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如有必要,须在该处范围设置安全围栏,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物损失的,责任任由乙方承担。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4份,甲方、乙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W甲方(盖章):淮安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管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5日乙方(盖章):上海沃创有害生物防治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11月05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四害消杀 农林牧渔服务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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