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旧车 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GS-KCHT-2025-743871
二、合同名称: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三、项目编号:GS-KCHT-2025-743871
四、项目名称: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
地址:金塔县人民街5号
联系方式:4522588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文体路11号金地丰安小区3号楼3-1
联系方式:1800937806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1(辆)
¥2,567.94
¥2,567.94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2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1(辆)
¥2,465.84
¥2,465.84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3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1(辆)
¥2,749.01
¥2,749.01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4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1(辆)
¥3,315.34
¥3,315.34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5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1(辆)
¥9,069.31
¥9,069.31
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合同金额: 20,167.44元,大写(人民币):贰万零壹佰陆拾柒元肆角肆分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19日
履约地点:金塔县人民街5号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1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保险20167.44.pdf
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
2025年12月04日
保险20167.44.pdf
廿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正合间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40104620001000001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中心支公司合同名称: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5-743871甲方: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中心支公司合同金额(元):20167.44人民币大写:贰万零壹佰陆拾柒元肆角肆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F0366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366G-旧车参保19069.31009069.312甘F0326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326G-旧车参保13315.34003315.343甘F0325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325G-旧车参保12749.01002749.014甘F6826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参保无,甘F6826G-旧车12567.94002567.945甘F1868保G-旧车参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1868G-旧车参保12465.84002465.84合计(大写):贰万零壹佰陆拾柒元肆角肆分(小写):¥20167.44元第1页-备注: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街5号(政府院内)。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曹维本甲方单位名称: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联系电话:18809377554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街5号(政府院内)2025年11月18日乙方(公章):-第2页-陈吉陈志兴乙方负责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雄关路支行银行账号:27202101040002810联系电话:13993643334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文体路11号金地丰安小区3号楼3-1办公2025年11月18日-第3页-廿肃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正合间框架协议编号:GS-KJXY-20240104620001000001征集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中心支公司合同名称: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GS-KCHT-2025-743871甲方: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乙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中心支公司合同金额(元):20167.44人民币大写:贰万零壹佰陆拾柒元肆角肆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产品名称类型技术规格数量单价(元)金额(元)1甘F0366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366G-旧车参保19069.31009069.312甘F0326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326G-旧车参保13315.34003315.343甘F0325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0325G-旧车参保12749.01002749.014甘F6826G-旧车参保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参保无,甘F6826G-旧车12567.94002567.945甘F1868保G-旧车参产品机动车保险服务,无,无,甘F1868G-旧车参保12465.84002465.84合计(大写):贰万零壹佰陆拾柒元肆角肆分(小写):¥20167.44元第1页-备注: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街5号(政府院内)。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负责人:曹维本甲方单位名称:金塔县机关事务中心联系电话:18809377554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人民街5号(政府院内)2025年11月18日乙方(公章):-第2页-陈吉陈志兴乙方负责人: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雄关路支行银行账号:27202101040002810联系电话:13993643334单位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北街街道文体路11号金地丰安小区3号楼3-1办公2025年11月18日-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务用车车辆保险 旧车 机动车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