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装备采(2025)第6号-14
二、合同名称: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南京铁道2
三、项目编号: 7178449481740446087648
四、项目名称: 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五圈路诺德三期20号楼12层
联系方式:51899412
供应商(乙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珍珠南路65号
联系方式:151959188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8200.00
合同金额: 1.82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地点按考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3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0425081130971.pdf
202504250811309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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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装备采12025)第6号-14委托协议项目名称: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甲方: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乙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签订地点:北京国家铁路局印制委托协议甲方: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20号楼12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刘伟联系人:祝曦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20号楼12层联系电话:010-518998688传真:010-51899888乙方: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住所地: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华亮联系人:姚春燕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联系电话:151959188499传真:025-68533070电话同号)为了确保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统一理论考试(以下简称“理论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依据《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细则》,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现就2025年理论考试的组织与实施工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1.制定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细则及相关制度。2.制定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大纲,负责理论考试的统一命题、审题。3.负责对乙方考点设置资格进行审核评估。4.协调铁路机车车辆驾驶资格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5.根据乙方代收代缴考生理论报名考试费的情况,开具考生报名考试费发票。6.按时公布理论考试相关信息,接受乙方及考生对理论考试的咨询。7.对乙方履行理论考试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第二条乙方的主要权利与义务1.依据理论考试通知,负责制定本考点承担理论考试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2.组织本考点考生理论考试的报名工作,按照报考条件审核考生资格,确保考生报名资料合格。3.依据理论考试通知,向甲方按时提交本考点考生报名数据及考场安排,申报理论考试机型人数量;并负责本考点理论考试期间系统数据确认和报送工作,完成考场布置和监考工作。4.负责本考点考生理论报名考试费代收并集中上缴财政部中央财政专户。5.按时提交本考点考试工作总结,接受甲方对理论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6.根据理论考试的实际情况,提出理论考试知识点的书面修改建议。第三条考试费用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75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核发国家铁路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672号)及《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国铁设备监(2016)1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乙方代收考生理论报名考试费,并按理论考试相关文件通知规定的期限全额集中上缴财政部中央财政专户,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已缴报名考试费考生名单开具考生报名考试费发票。2.甲方按_70元/人·次,支付乙方理论考试考务组织费用,用于乙方在承担考试中发生的场地设备使用、人员劳务及考务组织管理等费用。3.理论考试考务组织费用以乙方报名缴费人数为准,在报名考试缴费结束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缴费凭证支付费用,支付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发票,发票的收款账号名称应与本协议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在本条第6款中说明。4.甲方依据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额度,并结合本项目招标标的额支付乙方费用,甲方定期对乙方考点资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理论考试考务组织费用挂钩,乙方签署本协议时已知晓费用变动风险,超出本年度中央财政预算额度由乙方自行承担。5.甲、乙双方费用结算账号:甲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单位:国家铁路局装备技术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717844948W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北京铁道支行账号:11210901040010246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收款单位: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26090402E开户银行:建行南京建宁路分理处账号:320015952460525014656.其他事项:第四条考核方式。服务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交经甲方认可:的工作报告作为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成果满足标准要求的,甲方与乙方续签合同。工作成果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或未按规定时间期限上报工作报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或重新履行协议工作内容,并在10%幅度内扣减本年度工作经费。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保密内容:考生信息、报名系统信息、考试系统信息及乙方获取的甲方各类内部信息;保密期限:考试报名材料、成绩单等电子或者纸质材料保存期限为6年:考试视频资料保存期限为2年,保密期限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起算。发生泄密事件:_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因泄密影响甲方考试进行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因泄密导致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侵权责任及其他合理诉求的,乙方应当负责争议解决并承担最终确定的赔偿责任: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泄密发生的,甲方有权中止协议履行。保密期间结束后,乙方应当妥善销毁、处理履行本协议所收集的考生信息。保密期间结束不免除乙方对其获取的考生信息应当采取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第六条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协议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5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不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方式处理工作成果所对应的相关知识产权。1.本协议生效定前的工作成果所对应的相关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交考生的理论考试成绩完成的新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供内部使用。第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指定_祝曦为甲方联系人,乙方指定_姚春燕_为乙方联系人。联系人行使下列职责并承担以下责任。1.代为接收对方的各类材料、文书和服务成果2.代为履行送达和通知义务;3.为本协议的履行提供其他辅助工作一方变更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以书面及同类有效方式通知时,视为联系人未变更,由此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第九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协议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明确信息告知对方,双方应当尽力协调合同履行期间、履行方式以保证合同继续履行;在甲方确认本协议履行已无必要或者无法协调履行的,可以解除本协议。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或不必要,且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及时告知对方的;2.国家政策调整以及组织考试当地出现临时管控政策影响考试进行1;3.一方丧失履行本协议的资格或能力,相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项下已发生金额(按照可预计收取的考务组织费计算)20%的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低于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赔偿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委托第三方完成本合同的溢出费用。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致使资格考试无法进行、无法形成有效的考试结果的,相对方可以以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支付合同可预计总额(按照可预计收取的考务组织费计算)30%的违约金。第十一条未经甲方明确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委托第三方履行本协议或转让或分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协议的其他相关事项如下。双方约定本协议的其他相关事项如下。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自合同特签订日起,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施行年度考核并以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的办法。乙方通过甲方考核后,乙方可与甲方续约合同,合同金额与中标标的保持一致。本协议履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目。协议到期时,如要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协议。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当事人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人名章)并盖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名的应持有相应的授权文件。(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委托协议签章页)甲方盖章;乙方萧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200X202年4月23日205年4月1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理论考试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