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林机 电动电锯 割草机 拍摄无人机 植保无人机 烘干机 全自动榨油机 离心滤油机 插秧机 微耕机采购合同公告(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_、合同编号:11NMB0X6824020252001
二、合同名称:瑞安市芳庄乡共享林机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JSCG202510005
四、项目名称:瑞安市芳庄乡共享林机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瑞安市芳庄乡山坑村
联系方式:0577-65483004
供应商(乙方):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联系方式:139588191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瑞安市芳庄乡共享林机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55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455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点,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行并验收合格。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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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诚信息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BOCHENGINFORMATION采购合同项目编号:ZJJSCG202510005项目名称瑞安市芳庄乡共享林机采购项目甲方: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1合同条款甲方: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供应商承诺条款,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瑞安市芳庄乡共享林机采购项目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金额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元)备注1.电动修枝剪2把398796德力西DLXDQ-LLJ-0012.电动电锯2台168336佳普XXLDJ-13.割草机1台34883488隆力达1964拍摄无人机1台1638916389大疆Air3s5.植保无人机1台115438115438大疆T1006.烘干机2台51962103924广州旭众XZ-1457.全自动榨油机1台4025640256广州旭众XZ-Z518-48.离心滤油机1台87918791广州旭众XZ-LL60B型9.★插秧机2台1051221024耕作者00-ST0410.微耕机4台21608640耕作者1WGO4.0-10011.★山地轨道车机组1台95839583山东吉奥7ZDGS-30012.山地轨道900米139125100山东吉奥定制13.真空机1台20352035长存390型平盖款合计¥455800元整(大写:)肆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安装完成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项目要求及安装交付1、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行并2验收合格。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培训资料及其他技术资料。3、本合同范围内的产品及安装调试,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三、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应当从乙方基本户转出;2)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②保函期限: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成果和整个项目过程所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前,需保持有效。③如果由于工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3)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成果和整个项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全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后14天内退还。2、预付款支付: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1)甲方支付预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预付款担保:①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②若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③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3、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注:满足合同上述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四、项目指定负责人:1、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当指定项目负责人(代表)壹名,以书面授权形式提交对方备案。2、项目负责人(代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如提出需求变更、发起并召开需求研讨会、协商并签订合同备忘录、确认进度、签署工程联系单及验收报告等一切事宜。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的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资质不得低于变更前的项目负责人。3甲方项目负责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姓名:杨晖联系方式:13587521588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相关资料、信息及数据等,以便本项目顺利开展。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需求调研、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试运行等,与乙方配合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在相应文件上签字确认。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展。4.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运行环境、条件及所需基础设施。硬件配置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实施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可靠地开展项目建设工作。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项目实施进程的书面材料并负责甲方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3.乙方应按时完成双方商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并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保证正常运行。4、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如若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积极整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六、项目验收1.验收标准: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均应符合采购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服务标准,甲方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保障设备及系统运行稳定,无故障,数据无错误。2.验收时间: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甲方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应向乙方说明不予验收通过的理由及依据,并责令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收到整改通知书后10天内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重新验收。4.项目完结时乙方应提交的成果和整个项目过程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维护手册:使用操作手册:培训资料:数据结构说明文档。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设备质保期为2年,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维护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43、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产品升级更新服务,负责设备的稳定运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个半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48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若乙方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顺利为甲方排除故障,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质保期内,乙方会派遣专人进行定期日常维护工作,至少一季度一次,每次的维护工作均需做好记录工作供甲方不定期抽查。7、操作培训计划:根据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适当的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与甲方协商具体的培训地点和培训内容,乙方应针对不同人员选择现场辅导和集中培训两种不同的培训方式进行,并且派遣资深工程师对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内容进行免费培训。8、无推诿承诺。即乙方会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设备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派遣资深工程师到场,排除故障,使设备尽快恢复正常。9、质保期后乙方服务承诺:质保期过后,乙方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八、保密条款1.甲方应对本项目中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乙方应对甲方有关业务方面的数据和资料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如果甲、乙其中一方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保密期限:永久。九、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乙方按合同规定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货款,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一年期贷款的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4.乙方逾期交付安装使用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20%;若超过合同规定时间三十天乙方还不能如期交付安装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货款并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5、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通过,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产品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全部额外支出,并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售后维护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发生三次以上,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7、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全部损失。8、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者要求赔偿,如出现上述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之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合同款10%的违约金。十、不可抗力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因受到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或交付安装使用时间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迟。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七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条款或暂时延迟、顺延合同的履行。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十一、争议的解决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可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直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二、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生效后,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3.本合同项下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6十三、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在本系统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对方的认可并由双方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期限的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它问题均以双方所签认的补充协议为准。十四、其他1.本合同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承诺书等文书材料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2.除征得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行政村104国道边科创智能中心12幢70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7-66613838传真传真:0577-66613838发票抬头:开户银行: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山支行税号:账号:201000252636815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4日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4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7博诚信息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BOCHENGINFORMATION采购合同项目编号:ZJJSCG202510005项目名称瑞安市芳庄乡共享林机采购项目甲方: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一月1合同条款甲方: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乙方:浙江博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供应商承诺条款,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瑞安市芳庄乡共享林机采购项目相关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金额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元)备注1.电动修枝剪2把398796德力西DLXDQ-LLJ-0012.电动电锯2台168336佳普XXLDJ-13.割草机1台34883488隆力达1964拍摄无人机1台1638916389大疆Air3s5.植保无人机1台115438115438大疆T1006.烘干机2台51962103924广州旭众XZ-1457.全自动榨油机1台4025640256广州旭众XZ-Z518-48.离心滤油机1台87918791广州旭众XZ-LL60B型9.★插秧机2台1051221024耕作者00-ST0410.微耕机4台21608640耕作者1WGO4.0-10011.★山地轨道车机组1台95839583山东吉奥7ZDGS-30012.山地轨道900米139125100山东吉奥定制13.真空机1台20352035长存390型平盖款合计¥455800元整(大写:)肆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安装完成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项目要求及安装交付1、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行并2验收合格。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培训资料及其他技术资料。3、本合同范围内的产品及安装调试,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提供。三、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1)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提交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应当从乙方基本户转出;2)采用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②保函期限: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成果和整个项目过程所有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前,需保持有效。③如果由于工期延误或保函出具机构要求分期出具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1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3)履约担保金的退还时间: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交成果和整个项目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全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后14天内退还。2、预付款支付: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1)甲方支付预付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预付款担保:①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函等形式;②若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在乙方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乙方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③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前,乙方应保证预付款担保持续有效。3、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的100%。注:满足合同上述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四、项目指定负责人:1、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应当指定项目负责人(代表)壹名,以书面授权形式提交对方备案。2、项目负责人(代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如提出需求变更、发起并召开需求研讨会、协商并签订合同备忘录、确认进度、签署工程联系单及验收报告等一切事宜。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的变更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资质不得低于变更前的项目负责人。3甲方项目负责人(代表)姓名:联系方式:乙方项目负责人(代表)姓名:杨晖联系方式:13587521588五、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设备、相关资料、信息及数据等,以便本项目顺利开展。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进行需求调研、设备安装调试和设备试运行等,与乙方配合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在相应文件上签字确认。3.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款项,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展。4.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运行环境、条件及所需基础设施。硬件配置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严格按照实施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及时、可靠地开展项目建设工作。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项目实施进程的书面材料并负责甲方人员的操作培训工作。3.乙方应按时完成双方商定的项目建设内容,并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质的产品,保证正常运行。4、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项目的验收。如若项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积极整改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为止。六、项目验收1.验收标准: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均应符合采购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及服务标准,甲方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进行验收,保障设备及系统运行稳定,无故障,数据无错误。2.验收时间: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应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3.甲方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共同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招标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和服务标准,应向乙方说明不予验收通过的理由及依据,并责令乙方采取补救措施,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乙方收到整改通知书后10天内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由乙方通知甲方重新验收。4.项目完结时乙方应提交的成果和整个项目过程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安装维护手册:使用操作手册:培训资料:数据结构说明文档。七、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设备质保期为2年,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维护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43、质保期内乙方应负责设备维修及抢修、产品升级更新服务,负责设备的稳定运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4、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个半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48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若乙方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顺利为甲方排除故障,甲方可自行安排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质保期内,乙方会派遣专人进行定期日常维护工作,至少一季度一次,每次的维护工作均需做好记录工作供甲方不定期抽查。7、操作培训计划:根据甲方的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适当的培训方式和培训时间,与甲方协商具体的培训地点和培训内容,乙方应针对不同人员选择现场辅导和集中培训两种不同的培训方式进行,并且派遣资深工程师对设备的日常操作和管理维护以及基本的故障诊断与排错内容进行免费培训。8、无推诿承诺。即乙方会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设备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派遣资深工程师到场,排除故障,使设备尽快恢复正常。9、质保期后乙方服务承诺:质保期过后,乙方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提供免费上门维护。八、保密条款1.甲方应对本项目中乙方提供的产品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2.乙方应对甲方有关业务方面的数据和资料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3.如果甲、乙其中一方有意或无意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保密期限:永久。九、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十、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停止执行合同,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乙方按合同规定在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货款,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的一年期贷款的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4.乙方逾期交付安装使用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0.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20%;若超过合同规定时间三十天乙方还不能如期交付安装使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货款并支付合同总额10%违约金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5、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通过,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产品类似的产品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全部额外支出,并赔偿甲方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售后维护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发生三次以上,甲方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且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7、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全部损失。8、乙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和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合法取得,不会因为甲方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者要求赔偿,如出现上述问题,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之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合同款10%的违约金。十、不可抗力1.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因受到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或交付安装使用时间延期应视为允许的延迟。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一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七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消除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条款或暂时延迟、顺延合同的履行。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并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十一、争议的解决1.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和争议,都可及时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直接向瑞安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十二、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生效后,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动而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和享受应有的权利。3.本合同项下的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合同终止。6十三、合同的变更及修改在本系统合同履行期内,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或变更合同内容,需经对方的认可并由双方签订修改变更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修改变更引起合同期限的变动、价格的调整及其它问题均以双方所签认的补充协议为准。十四、其他1.本合同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承诺书等文书材料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2.除征得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甲乙双方均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盖章):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鹅湖行政村104国道边科创智能中心12幢70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577-66613838传真传真:0577-66613838发票抬头:开户银行: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山支行税号:账号:201000252636815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4日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4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共享林机 电动电锯 割草机 拍摄无人机 植保无人机 烘干机 全自动榨油机 离心滤油机 插秧机 微耕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