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50631942025201

二、合同名称:达日县全流程项目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方途磋商(服务)2025-033号
四、项目名称:达日县全流程项目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青海省果洛州达日县新政府大楼发改局
联系方式:0975-8313741
供应商(乙方):四川阿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66号18栋1层附8号、附9号
联系方式:1354132287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达日县全流程项目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44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搭建服务于全县的项目全流程的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考核为一体的软件系统,该系统整合三大核心功能:项目管理、资金监管 、绩效考核。服务要求:搭建服务于全县的项目全流程的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考核为一体的软件系统;该系统整合三大核心功能:项目管理、资金监管 、绩效考核。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验收。服务标准:合格

2.合同金额(元):644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达日县全流域项目服务合同.pdf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方途磋商(服务)2025-033号采购项目名称:达日县全流程项目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合同编号:FTCS2025-033机合同金额(人民币):644,000.007川公(盖章)采购人(甲方)达目县发展和改革局供应商(乙方:四川阿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盖章)采购日期:2025年10月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达日县发展和改革局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四川阿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0月11日达日县全流程项目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方途磋商(服务)2025-033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1.标的名称:达日县全流程项目服务管理系统建设项目2.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44,000.00元(大写:陆拾肆万肆仟元整)。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为完成招标文件及本合同所述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设计费、开发费、培训费、验收费、招标代理费、税金等一切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验收。2.服务地点:达日县。3.服务要求:搭建服务于全县项目全流程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考核等为二体的软件系统。该系统整合三大核心功能:项目管理、资金监管、绩效考核。4.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5.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包括及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资料与数据、协调人员培训试用等,落实合同目标。6.乙方在认为服务已满足验收标准后,应向甲方发出时书面验收申请。甲方1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验收报告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贰份。7.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8.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免费的系统维护服务,免费维护期限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二个月。四、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合同支付方式约定具体如下:第一笔付款: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193,2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叁仟贰佰元整)。第二笔付款:甲方应于三次集中讨论会议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0%,即人民币193,2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叁仟贰佰元整)。第三笔付款:甲方应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37%,即人民币238,280.00元(大写:贰拾叁万捌仟贰佰捌拾元整)。第四笔付款:剩余合同款的3%为质保金,即人民币19,32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叁佰贰拾元整)。该质保金应于免费维护期限结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乙方退还。2.乙方应于甲方每次付款前,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乙方迟延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日期相应顺延且不视为甲方违约,同时乙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或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及时调整;调整不及时的,按逾期提供服务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2-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侵犯第三方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改;乙方修改不及时的按逾期交付承担违约责任。如经乙方按期修改仍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乙方未按期完成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逾期超过三十日(含三十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五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知识产权本合同的所有成果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九、其他约定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的情形。否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无文)甲方(盖章)达目县发展和改革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2624015063194H地址: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吉迈镇联系电话:签约时间:202年10月31日乙方(盖章):四川阿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057494910Q地址:四川者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号18栋1层附8号、附9号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账号:584727595388888联系电话:13641322876.签约时间:2025年0月31日>宸,合同备案部门(盖章):海方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宋证发签约时间:2026年12月要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