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大医精诚宣传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中医医院2025)



西安市中医医院大医精诚宣传项目(四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MZB2025ZYYY-140F

二、合同名称:大医精诚宣传项目(四次)

三、项目编号:ZMZB2025ZYYY-140F

四、项目名称:大医精诚宣传项目(四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中医医院
地址:凤城八路69号
联系方式:89626692
供应商(乙方):陕西《三秦都市报》社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2888号
联系方式:1357253161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三秦都市报宣传服务
1(项)
¥35,000.00
¥35,000.00


合同金额: 3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4日至2026年12月03日
履约地点:西安市中医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大医精诚宣传项目服务合同(三秦都市报).pdf
西安市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25日

项目编号:ZMZB2025ZYYY-140西安市中医医院大医精诚宣传项目服务合同(三秦都市报)甲方:西安市中医医院乙方:陕西《三秦都市报》社2025年11月中国西安1服务合同制式甲方:西安市中医医院乙方:陕西《三秦都市报》社甲方就所需服务,在西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的监督管理下,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招标采购,确定陕西《三秦都市报》社(以下简称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大医精诚宣传项目(四次)、第2包(二)项目内容:2期黑白半版(B类版面)宣传:(三)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执行完毕双方履行完权利义务截止。二、合同价款(一)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任元整(¥35000.00元)(二)合同总价包括:服务费、劳务费及合理利润、税金、培训及附带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三)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价,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三、款项结算(一)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元);项目执行完毕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大写:壹万柒仟伍佰元整)(¥17500.00元)。(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要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变更开票内容,乙方开具发票出现税务争议时,乙方需承担税款、滞纳金、罚款等赔偿责任以及其相关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开具相应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暂不付款且元子扣何责任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先提供发票,否则中万有权晳不村月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三)乙方账户信息:陕西《三秦都市报》社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电视塔支行账号:103207336129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一)服务合同;(二)成交通知书、招标响应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响应补充文件:(三)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五、质量保证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服务要求应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六、服务承诺(一)对项目工作所有资料内容统一专人管理确保应急、保密工作到位。(二)服务响应及时。(三)解决问题有效。(四)服务过程专业、规范。(五)服务内容全面。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二)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三)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三)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四)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二)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给甲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本身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三)乙方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且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十三、项目联系人及方式甲方项目联系人:李锋华乙方项目联系人:卫杰联系电话:029-89626692联系电话:13572531610联系邮箱:2023089265@qq.com联系邮箱:58771274@qq.com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锋华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卫杰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四、其他事项(一)西安市财政局在合同的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内容、标准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二)招标文件、招标响应文件、澄清表(函)、成交通知书、合同附件均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三)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后,作为合同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四)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五)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六)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单位名称:西安市中医医院单位名称:陕西《三秦都市报》社地址:西安市凤城八路69号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2888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1代理人:代理人木经办人:划2末经办人:卫联系电话:029-89626692联系电话:029-82227499签订日期:2025年1月4日签订日期:2025年13月4中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医精诚宣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