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 洗车设备采购合同公告(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 | 冲洗机

_、合同编号:11N309114551202510601
二、合同名称: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招标合同
三、项目编号:正宇代理2025073
四、项目名称: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招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人民西路164号
联系方式:85122273
供应商(乙方):上海双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上海市金山区
联系方式:135248855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招标
数量:1.00
单价(元):289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附件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289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方指定地点。,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90天内完成供货。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招标-合同12.4.pdf

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招标-合同12.4.pdf

.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上海双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一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一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4、货物内容清单(详见投标文件)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2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招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合同签订后,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同价70%等额的银行保函后,支付合同价的70%;项目验收合格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服务期内维护银行保函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2)分期付款: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本合同金额的0.5%)。签订合同后且履约保证金已缴纳,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3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1、合同经甲、乙、鉴证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司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二份留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查,二份交财政局备案(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一、货物或服务内容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质保期质保期5年(含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保养及定期大中修保养,含各种配件及洗涤剂等)。六、建设工期要求、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项目施工期1、工期要求: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90天内完成供货。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至甲方,并配合逐项验收。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同价70%等额的银行保函后,支付合同价的70%:项目验收合格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服务期内维护银行保函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八、软件维护本合同内涉及的软件由乙方终身免费维护(含运维升级)。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甲方将进行扣罚,每次扣除500元。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5年。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配件只收部件成本费。6、质保期内:接到招标人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24小时内完成修复。十、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产品、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盗窃和其他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需文明安装,保证安全,如在拆除、安装、调试、维保等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设备拆除、安装、调试、维保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工伤补偿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一概无涉。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无法通过造成逾期交货的,甲方将进行扣罚,扣罚标准为每延期一天扣除1000元。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的合理期限内,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但尚未交付的货款,乙方应予以返还。若乙方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的合理期限内,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但尚未交付的货款,乙方应予以返还。若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且拒绝更换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上海双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工业区新建丰1106号4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33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颛桥支行账号:03417200040025548合同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日期:年月日.第五章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一、通用必备条款部分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上海双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一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组成本次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文本;(2)采购文件与采购响应文件;(3)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必须为书面形式。采购合同备案时,须提供以上(1)、(3)两项,如由社会中介机构代理,须提供代理协议,合同如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协议。第二条合同标的与相关属性1、本次采购的是平湖市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项目一南部环运基地洗车设备。2、乙方是否属于中小微企业:£是口否3、本合同项下产品属于(可多选):口环保产品:口节能产品:口进口产品4、货物内容清单(详见投标文件)第三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总价款为¥29,8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捌仟元,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明确。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招标服务费等一切费用。3、本合同付款方式为以下第3项:(1)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付款程序为(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须财政直接支付,付款程序为:.(3)其他方式:合同签订后,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同价70%等额的银行保函后,支付合同价的70%;项目验收合格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服务期内维护银行保函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4、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付款进度按招投标文件规定,未规定时按以下第项支付:(1)一次性付款:乙方合同履行达到(条件)时,一次性付款;时支付时支付时支付(2)分期付款:时支付;;若收取了履约保证金,则不应重复设置尾款支付条件。第四条履约保证金按以下第2项处理:1、本项目设置履约保证金,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日内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元(本合同金额的0.5%)。签订合同后且履约保证金已缴纳,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2、本项目不设置履约保证金;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或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确有特殊情况的,须经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同意。第六条合同的转让与分包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乙方分包的,应经过甲方书面同意。第七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3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仲裁委员申请仲裁。第八条合同备案及其他1、1、合同经甲、乙、鉴证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司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二份留嘉兴市正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查,二份交财政局备案(若执行政采贷,另加二份)。二、特殊专用条款部分一、货物或服务内容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质保期质保期5年(含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保养及定期大中修保养,含各种配件及洗涤剂等)。六、建设工期要求、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项目施工期1、工期要求:接到甲方正式通知后90天内完成供货。2、交货方式:乙方送货上门至甲方,并配合逐项验收。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合同价70%等额的银行保函后,支付合同价的70%:项目验收合格并在收到中标人提供合同价5%的服务期内维护银行保函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八、软件维护本合同内涉及的软件由乙方终身免费维护(含运维升级)。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的,甲方将进行扣罚,每次扣除500元。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5年。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配件只收部件成本费。6、质保期内:接到招标人维修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指定现场、24小时内完成修复。十、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货物、产品、各种材料和器材,如有盗窃和其他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需文明安装,保证安全,如在拆除、安装、调试、维保等过程中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在设备拆除、安装、调试、维保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伤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工伤补偿责任及损害赔偿责任,与甲方一概无涉。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无法通过造成逾期交货的,甲方将进行扣罚,扣罚标准为每延期一天扣除1000元。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的合理期限内,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但尚未交付的货款,乙方应予以返还。若乙方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的合理期限内,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但尚未交付的货款,乙方应予以返还。若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且拒绝更换货物,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如甲方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对超出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甲方: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乙方:上海双沃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工业区新建丰1106号4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33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颛桥支行账号:03417200040025548合同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卫收运系统功能提升 洗车设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