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采购合同公告(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25)
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771A_001_003
二、合同名称: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00000202402000771
四、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
联系方式:063387985138
供应商(乙方):日照北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山东路599号
联系方式:1820633533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无
1
38.655
38.65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通关大厅 履约期限10年。2025年5月25日起至2035年5月24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2-1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20241218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水印版.pdf
20241218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水印版.pdf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1100MB2854202R通讯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联系电话:7985138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日照北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7498988875法定代表人:郑秀红,职务董事长通讯地址:日照市高新区山海一路南富阳路北首联系电话:8280066乙方于2024年12月10日参加了山东方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SDGP371100000202402000771”(以下简称“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经过合法的招投标流程,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项目名称: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地点:通关大厅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通关大厅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配电系统、原管道拆除、新管道安装、风机盘管更换维修、吊顶拆除恢复、地下一层废弃食堂改造成停车场、二楼废弃视频监控室等主要前期建设内容以及后期空调系统维护运营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交接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技术标准:前期建设工程内容按照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后期维护标准按供能服务标准保质保量的供应冷、暖满足甲方用能需求。第二条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10120000.00元(大写:壹仟零拾贰万元整),税费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由两部分组成:甲方投入前期建设费用:1530000.00元;能源托管服务费:8590000.00元(每年859000元,服务期10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530000.00元+859000.00元/年×10年=10120000.00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金额(除电费及市政暖气费涨价外)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电价涨价5%内不调价(该电价单价以电业局出具的发票基准单价为准,合同签订时暂发票基准单价为:0.69元/KW.H为准),超出部分,按照调价比例,甲方报市财政局同意后,进行综合调整年服务费用。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项目工期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第一阶段设备订货;2025年5月25日前第二阶段项目实施以及投入运行前的调试等。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如果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不一致的,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3.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工作联系单为准,工期相应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如场地占用、图纸变更、施工技术数据提供不及时等;(3)安装现场停电、特殊风雨天气(包括但不限于风力6级及以上的大风,24小时内连续水量达30mm以上的雨、雪,6级及以上的地震、火山爆发、滑坡等),政府命令、征收、项目所在地重大活动(如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国家庆典、体育盛会等)等政府行为以及战乱、恐怖活动、群体性突发事件、流行病、瘟疫等社会因素等人力不可抗拒无法正常施工的因素;(4)甲方如果做出的任何施工进度加快决定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应当与乙方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第四条竣工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书面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该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乙方应当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当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该项目完成且在甲方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后,甲方超过十日未及时组织验收的,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该项目分两阶段验收,第一阶段对设备订货供货进行验收后办理政府采购付款手续,第二阶段投入使用前由监理单位按建筑机电工程组织验收,后期进入正常运行托管服务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年年底对制冷制暖效果进行书面评估验收。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双方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合同约定。3.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图纸、设备产品合格证、操作手册等)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第五条后期托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0年,自2025年5月25日起至2035年5月24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六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该项目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当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当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使用该项目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七条所有权归属托管期内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托管期满后乙方将项目投资清单建设内容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备等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设备等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设备金额10%的违约金;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上述问题,乙方除支付甲方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八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九条款项支付1.乙方将该项目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分阶段办理支付手续。2.本合同项目主要设备乙方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支付主要设备定金后,根据市财政预算拨付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前期建设费用人民币1530000元。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甲方根据市财政预算拨付情况,每年分三次向乙方支付合同托管服务费,供冷前(5月25日前)付款支付当年托管服务费的50%(人民币429500元),供暖前(11月15日前)付款支付45%(人民币386550元),评估该年度供冷供热效果合格后(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5%(人民币42950元)。3.甲方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当立即办理财政付款手续并将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甲方应当以现金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已开具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的凭证,甲方实际付款以现汇或转账为准。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名称:日照北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税号:913711007498988875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日照东港支行帐号:37050171600800001442第十条能源基准以及调整方式1.基准能耗标准分别为:1、电费:0.69KW.H;2、采暖费:35.96元/㎡;3、水费:4.18元/T。2.基准能耗费用的调整:双方可以根据用能设备的增减、用能区域的变更或其他重大变化对能源基准作出调整,重新确定能源基准和基准能耗费用。基准能耗费用的调整双方应以补充协议确定。如果托管项目客观上没有变化,或者双方同意不作调整,可以继续沿用已经确定的基准能耗费用。第十一条电费缴纳划分及缴费方式1.改造后整个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冷却塔、空气源热泵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控制系统、水处理设备、换热器、风机盘管等)消耗的电费、水费单独挂表计量(计量表具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缴或者双方各自缴纳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乙方同时按照计量如实向甲方缴纳,甲方协助专营单位开具票据(专营单位开具的票据户头为甲方),若产生开票费用差额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整个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冷却塔、空气源热泵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控制系统、水处理设备、换热器、风机盘管等)消耗的电费、水费(风机盘管沿用原系统设计,需由乙方按供电回路在各个配电箱加装计量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负责甲方其他电费、水费。2.双方协商电费缴纳方式:依据电业收费部门每月给出的电费数据及缴费总额,甲乙双方按照双方套表所查得的实际数据比例,按实平摊缴费,计费缴纳方式及标准后期有新方案及更合理便捷的方式,可以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二条运营时间及供能指标要求正式投入运营后,按供能服务标准保质保量的供应冷、暖满足采购人用能需求;(1)空调供冷:供冷时间为:5月25日至10月7日(按当年实际天气情况顺延开启和停用)。供冷室内温度标准:不高于26℃。(2)空调供暖: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市政热供暖提前开启或延后停止,乙方要与市政供热时间同步执行;供暖室内温度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以上为常规情况下的供冷、暖时间表,特殊天气由甲方指定时间,甲方和乙方协商,若超出招标文件约定的供冷/供暖时间,增加费用按照每天的平均单价同比例增加,增加费用不计入合同总金额,由甲方另行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2.服务期限:自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当对改造设计的工程量清单内约定范围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3.乙方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4.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第十四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但合同外,乙方遇不可抗力如软件供应商、网络服务商等的政策调整除外。第十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派驻职工担任本工程的代表,负责本工程现场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施工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量审核确认,验收、结算,支付工程款。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指定账户打款。3.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的有关事宜。4.负责协调施工时序,协助乙方对办公场所进行施工。5.负责协调物业公司,协助乙方施工期间的有关事宜。因甲方与物业之间的问题导致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延或者拒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合同价款。6.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派驻优秀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人,现场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施工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量确认;验收、结算,收取工程款,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要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3.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4.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该项目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该项目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在财政预算到位的情况下,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及时支付工程款或者托管服务费,乙方有权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次日停止施工、暂停服务,甲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当据实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5.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内容变更的、对于变更内容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中止或者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的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上述情况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当协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有关交接手续。6.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托管服务费、违约金、各项赔偿款、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保密本合同双方应当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1.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USB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各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2.保密条款适用于本协议各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各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3.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各方应协商将其中一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返还给该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4.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受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如果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条争议解决如果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记载的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双方真实、准确、有效的送达方式。如果发生争议,双方或司法机关可以按照本合同记载的对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寄送达给对方相关法律文书,无论对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如果双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仍以本合同记载的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时成立并生效。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第二十二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第二十三条补充条款该工程总体上分两大部分,前半部分参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模式管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实施,若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二次优化和更节能方案,须经过甲方和相关设计方同意,在造价不增加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按照工程结算审计步骤组织实施,参照SDF-2019-0002《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执行,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实施。改造完成后参照服务项目管理,按照服务标准组织实施。该项目前期建设概算总投资约需425万元,其中153万元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前期一次性投入用于空调机组建设、电缆敷设、管道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剩余不足部分由乙方自筹,自筹部分从托管期节能受益中逐步回收。1.本项目为通关大厅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配电系统、原管道拆除、新管道安装、风机盘管更换维修、吊顶拆除恢复等主要内容,其中地下一层废弃食堂改造成停车场、二楼废弃视频监控室改造为办公窗口为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部分为初步方案设计,结合工程需进行深化设计和调整,以满足精准化节能要求,也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费用为工程前期论证、中期优化、过程安全管理以及现场管理、后期审计以及运行前测试等各费用,需按照财政要求以及甲方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均由乙方承担,具体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因是牵扯维修改造零星工程,清单中个别项目数量略有误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实调整。2.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电情况均应当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协调乙方对接物业单位自行接入,为便于管理和确保安全,乙方需向物业公司缴纳20000元保证金,施工完毕验收后物业公司应当全额退回。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要求设置,不得私扯电线,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发生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拆除管道以及吊顶等施工内容会造成大理石地面的污染,尽可能做好防护和保护,清单中单列卫生保护保洁费12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用于防护和保洁清理以及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电梯井道、施工过程中对观光电梯造成的污染等卫生死角的清理。3.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和甲方协商,通过增加节能措施如增加储能、光伏等设备,甲方应当进行协调并予以配合。4.因为能源管理在招标文件说明中,能源管理费用参考日照市热力公司事业单位统一收费办法和标准,托管期间如果能源费用(如日照市暖气取费标准)价格调整,甲方须积极争取和协调财政部门,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亦应按比例调整,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5.如特殊情况,因国家政策调整,如国家电力紧张或其他电原料上涨等原因引起的电价+5%调整,甲方须积极争取和协调财政部门,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6.原设计图纸范围内未设计的相关其他特殊内容另行协商。原海关、海事等单位机房自行安装的空调仍沿用原模式,不在本次合同能源管理范围之内。7.拆除的废旧物品按照日照市有关政策执行。8.该项目为维修更新改造项目,乙方需充分研究原设计和原工艺的技术要求,尽量和原项目吻合,发挥最佳功能,螺杆机组已运行多年,需充分评估其剩余使用寿命,合同期内负责一用一备机组的大修费用,若出现极端情况,乙方启用替代方案,确保制冷供冷,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螺杆空调机组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需经过特检部门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乙方承担常规特检部门对压力容器的例行检测费用以及每年度对2台机组的维护保养费用、合同期内的3次螺杆冷水空调机组内部换热器铜管壁锈蚀泥垢清洗费用以及3次所有风机盘管部位的疏通以及清洗费用,乙方还需承担组织项目验收的专家以及会务合理费用等。9.该项目施工部位分散、现场情况复杂,不得影响正常办公和群众办事秩序,造成办公室设施的损坏,照价赔偿。10.该项目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了方案论证,还需进行二次设计和优化,由乙方承担优化设计费用,全部完成投入使用后,进行审计核算,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用。11.暂列金额用途按造价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闲置办公区域的启用以及重新布局办公区域造成的管道以及风机盘管的调整和重新安装。1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引起或发生火灾事故,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改造施工期间乙方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和人员,若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一票否决。13.进驻单位有变化,若牵扯用能区域和要求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14.若有涉及到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性补贴,双方共同申请,补贴资金反哺该项目,用于该项目的升级优化改造。15.因搬迁等政策性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或者重大变更,甲方协调由后续使用单位沿用该模式至合同履行完毕,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内,所有乙方投资设备所有权均为乙方所有。16.本次用能范围均为招标设计图纸范围内容,如增加用能必须经乙方同意,减少用能应当向乙方报备,改造区域运维费用及维保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17.大堂区域因为中空部分很高,该区域内温度暂不做特殊规定,原则上略高于往年温度。遇短时间极端恶劣(室外零下十度)天气期间,乙方必须满负荷提高供水温度,确保供暖效果,若无法达到,需考虑其他替代辅助措施,确保短时极端恶劣天气的取暖。18.维保要求:(1)乙方负责整个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水质管理、易损件及其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易损部件、年检等全部费用,定期对室内管道及风机盘管进行更新和运行维护。(2)按照甲方要求该项目的运维人员配置:至少1人,持证上岗,保证制冷制热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空调系统的运维人员需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运维人员在合同期内的一切安全风险由乙方负责。(3)维修保障合同期内,为确保中央空调供冷、供暖正常运行,在设备寿命期内持续保持机组的能源效率和负荷能力,遇到紧急情况时,除电力供应等原因外乙方技术人员应当在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4)乙方的运维工作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19.相关费用分割约定(1)项目在合同期限内涉及的相关税费、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2)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投资的用能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及产生的费用和乙方投资改造的机电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保养工作及故障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在合同期限内,能源、资源费用(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4)在合同期限内,对冷热源、用水用电节能改造费用、风机盘管更换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设施、空调机组、辅助设备、安全报警装置、智能控制系统、冷热泵及管路等。(5)在合同期限内,供冷供暖设备、供水系统、用电系统等相关设备设施运行保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保费、维修费、备件耗材费均由乙方承担。(6)在合同期限内,所有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改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0.考核机制甲方对乙方提出以下考核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下内容按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以一个季度能源托管服务费为基准,低于90分(含)按分值百分比从下季度能源托管服务费中扣除能源服务费。例如考核得88分,下季度能源托管服务费实得率为98%。(90分-88分=2分,2%)(1)确保公用设备运行安全和消防安全,发生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财产损失;出现轻微安全事故扣2分(无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低于5000元)。(2)确保各类专项检查中在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只包括供冷、供热温度指标)的得分率≥95%,如不达标扣5分。(3)设备完好率,量化从托管开始到交接设备运行质量指标,排除第一次出现故障,当年重复故障率低于5%,如不达标扣1分。(4)故障响应能力和机制,发现问题到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出现1次超时扣1分。(5)各类故障处理的时长,出现1次超时扣1分。(6)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数量、整改的效率,如未能按时整改,出现1次超时扣1分。(7)形成每月质量分析报告,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缺少1次月报扣1分。(8)运行环境温度(环境温度以双方共同测定为准)达到文件规定要求,每月进行工作人员、后勤部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注:经双方确认(或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报告确认)因末端设备循环导致的温度效果不达标的,不参与本项考核】(9)应急预案的完整性,演练次数和参与人员的达标率,年度不达标扣1分。(10)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不达标扣1分。(11)维修资料记录的保存完好率、准确率,出现1次错误扣1分。21.其他要求(1)所有选用的设备、材料和零件均为未经使用过的高质量的新产品,不得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2)乙方应负责设备供货、调试、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资料留存。(3)乙方应提供保修期间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4)本招标项目产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国家、省、市、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中要求的费用,乙方应综合考虑在其投标报价,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再考虑。(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设备配置方案、建设方案、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建设方案、电力外线设计施工方案、运营及维保方案及其安全管理方案;以上内容中所涉及的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施工费用及方案论证、设计深化优化、审计结算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在保证投资不减少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际优化方案。22.机组设备核心技术要求(1)投标产品制冷剂要求:采用R410A制冷剂;(2)机组制冷量≥150kW,制冷COP要求≥3.32;(制冷工况:室外环境干球温度35℃,出水温度7℃);(3)机组制热量≥160kW,制热COP要求≥3.0;(制热工况:室外环境干/湿球温度7℃/6℃,出水温度可达55℃);(4)投入机组根据低环境空气源热泵机组能效标准GB37480-2019的要求,IPLV(H)达到一级能效;(5)投入机组必须为变频机组,无级调节范围最低可至15%。(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政府采购服务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日照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71100MB2854202R通讯地址:日照市青岛路518号联系电话:7985138乙方(中标(成交)供应商):日照北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007498988875法定代表人:郑秀红,职务董事长通讯地址:日照市高新区山海一路南富阳路北首联系电话:8280066乙方于2024年12月10日参加了山东方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SDGP371100000202402000771”(以下简称“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经过合法的招投标流程,确定乙方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项目名称:通关大厅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地点:通关大厅项目内容:本项目为通关大厅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配电系统、原管道拆除、新管道安装、风机盘管更换维修、吊顶拆除恢复、地下一层废弃食堂改造成停车场、二楼废弃视频监控室等主要前期建设内容以及后期空调系统维护运营管理服务。(详见附件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交接的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技术标准:前期建设工程内容按照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后期维护标准按供能服务标准保质保量的供应冷、暖满足甲方用能需求。第二条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金额为人民币10120000.00元(大写:壹仟零拾贰万元整),税费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由两部分组成:甲方投入前期建设费用:1530000.00元;能源托管服务费:8590000.00元(每年859000元,服务期10年)。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530000.00元+859000.00元/年×10年=10120000.00元)。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金额(除电费及市政暖气费涨价外)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电价涨价5%内不调价(该电价单价以电业局出具的发票基准单价为准,合同签订时暂发票基准单价为:0.69元/KW.H为准),超出部分,按照调价比例,甲方报市财政局同意后,进行综合调整年服务费用。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项目工期1.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第一阶段设备订货;2025年5月25日前第二阶段项目实施以及投入运行前的调试等。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如果实际开工日期与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不一致的,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或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令》为准。3.在施工工期内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以工作联系单为准,工期相应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直接影响施工进度;(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如场地占用、图纸变更、施工技术数据提供不及时等;(3)安装现场停电、特殊风雨天气(包括但不限于风力6级及以上的大风,24小时内连续水量达30mm以上的雨、雪,6级及以上的地震、火山爆发、滑坡等),政府命令、征收、项目所在地重大活动(如重大国际国内会议、国家庆典、体育盛会等)等政府行为以及战乱、恐怖活动、群体性突发事件、流行病、瘟疫等社会因素等人力不可抗拒无法正常施工的因素;(4)甲方如果做出的任何施工进度加快决定而引起的费用增加,应当与乙方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第四条竣工验收1.甲方应当根据国家、行业验收标准,明确验收时间、方式、程序和内容等事项,组成验收小组,在收到乙方书面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该项目进行实质性验收。乙方应当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当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该项目完成且在甲方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后,甲方超过十日未及时组织验收的,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该项目分两阶段验收,第一阶段对设备订货供货进行验收后办理政府采购付款手续,第二阶段投入使用前由监理单位按建筑机电工程组织验收,后期进入正常运行托管服务后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每年年底对制冷制暖效果进行书面评估验收。2.对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甲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负担由双方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合同约定。3.乙方提交该项目服务成果(图纸、设备产品合格证、操作手册等)后,甲乙双方应依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材料的要求共同验收,并且出具书面验收报告,履约验收报告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第五条后期托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10年,自2025年5月25日起至2035年5月24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根据《政府采购目录》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双方可以根据法律及各项规定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第六条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该项目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当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当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果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使用该项目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七条所有权归属托管期内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托管期满后乙方将项目投资清单建设内容交付甲方,并且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验收合格后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转移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设备等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交付的设备等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设备金额10%的违约金;如果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发现上述问题,乙方除支付甲方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八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九条款项支付1.乙方将该项目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书面验收合格后由甲方负责分阶段办理支付手续。2.本合同项目主要设备乙方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或者支付主要设备定金后,根据市财政预算拨付情况,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应当在收到发票后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向乙方支付前期建设费用人民币1530000元。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甲方根据市财政预算拨付情况,每年分三次向乙方支付合同托管服务费,供冷前(5月25日前)付款支付当年托管服务费的50%(人民币429500元),供暖前(11月15日前)付款支付45%(人民币386550元),评估该年度供冷供热效果合格后(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5%(人民币42950元)。3.甲方允许并鼓励乙方提供电子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发票后应当立即办理财政付款手续并将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打入乙方指定账户,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甲方应当以现金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已开具的发票不作为甲方已付款的凭证,甲方实际付款以现汇或转账为准。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名称:日照北方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税号:913711007498988875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日照东港支行帐号:37050171600800001442第十条能源基准以及调整方式1.基准能耗标准分别为:1、电费:0.69KW.H;2、采暖费:35.96元/㎡;3、水费:4.18元/T。2.基准能耗费用的调整:双方可以根据用能设备的增减、用能区域的变更或其他重大变化对能源基准作出调整,重新确定能源基准和基准能耗费用。基准能耗费用的调整双方应以补充协议确定。如果托管项目客观上没有变化,或者双方同意不作调整,可以继续沿用已经确定的基准能耗费用。第十一条电费缴纳划分及缴费方式1.改造后整个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冷却塔、空气源热泵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控制系统、水处理设备、换热器、风机盘管等)消耗的电费、水费单独挂表计量(计量表具由乙方承担),由甲方代缴或者双方各自缴纳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乙方同时按照计量如实向甲方缴纳,甲方协助专营单位开具票据(专营单位开具的票据户头为甲方),若产生开票费用差额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整个空调系统(冷水机组、冷却塔、空气源热泵机组、冷冻水泵、冷却水泵、控制系统、水处理设备、换热器、风机盘管等)消耗的电费、水费(风机盘管沿用原系统设计,需由乙方按供电回路在各个配电箱加装计量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负责甲方其他电费、水费。2.双方协商电费缴纳方式:依据电业收费部门每月给出的电费数据及缴费总额,甲乙双方按照双方套表所查得的实际数据比例,按实平摊缴费,计费缴纳方式及标准后期有新方案及更合理便捷的方式,可以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第十二条运营时间及供能指标要求正式投入运营后,按供能服务标准保质保量的供应冷、暖满足采购人用能需求;(1)空调供冷:供冷时间为:5月25日至10月7日(按当年实际天气情况顺延开启和停用)。供冷室内温度标准:不高于26℃。(2)空调供暖: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如市政热供暖提前开启或延后停止,乙方要与市政供热时间同步执行;供暖室内温度标准符合国家规定。以上为常规情况下的供冷、暖时间表,特殊天气由甲方指定时间,甲方和乙方协商,若超出招标文件约定的供冷/供暖时间,增加费用按照每天的平均单价同比例增加,增加费用不计入合同总金额,由甲方另行打入乙方指定账户。第十三条售后服务及承诺1.服务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2.服务期限:自该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当对改造设计的工程量清单内约定范围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3.乙方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有能力提供持续的、本地化售后服务。4.乙方负责系统安装和调试以及操作人员培训,并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使操作人员能独立进行管理、操作、维护和故障处理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及技术文档收集整理,待验收后移交。第十四条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软件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但合同外,乙方遇不可抗力如软件供应商、网络服务商等的政策调整除外。第十五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派驻职工担任本工程的代表,负责本工程现场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施工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量审核确认,验收、结算,支付工程款。2.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指定账户打款。3.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施工的有关事宜。4.负责协调施工时序,协助乙方对办公场所进行施工。5.负责协调物业公司,协助乙方施工期间的有关事宜。因甲方与物业之间的问题导致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因此拖延或者拒绝向乙方支付约定的合同价款。6.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六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派驻优秀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质量、安全负责人,现场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施工管理;组织协调各方关系;审核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量确认;验收、结算,收取工程款,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2.保证所提供服务为投标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要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3.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4.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者全部转让、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该项目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2.乙方不能交付该项目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0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在财政预算到位的情况下,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及时支付工程款或者托管服务费,乙方有权于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次日停止施工、暂停服务,甲方应当按照合同价款的日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当据实赔偿乙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等)。5.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内容变更的、对于变更内容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中止或者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的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上述情况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当协调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有关交接手续。6.一方如果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除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因实现债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托管服务费、违约金、各项赔偿款、诉讼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代理费、公告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九条保密本合同双方应当遵守本保密条款,履行保密的责任和义务。1.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以文字、图像、音像、磁盘、USB等为载体的文件、数据、资料以及各方在谈判中所涉及到此项目的一切言行均包括在保密范围之内。2.保密条款适用于本协议各方所有涉及到此项目的人员及各方由于其他原因了解或知道此项目信息的一切人员。3.若双方在此项目运作过程中一致同意终止该项目,则各方应协商将其中一方提供的一切关于该项目的资料及复制品返还给该方,接受方关于这些资料所做的记录等文件也应立即销毁。4.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受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5.如果任意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条争议解决如果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记载的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均为双方真实、准确、有效的送达方式。如果发生争议,双方或司法机关可以按照本合同记载的对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寄送达给对方相关法律文书,无论对方是否签收,均视为已送达。如果双方变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当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仍以本合同记载的双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2.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时成立并生效。3.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第二十二条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政府采购文件(包括澄清、修改)。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3.中标(成交)通知书。4.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第二十三条补充条款该工程总体上分两大部分,前半部分参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模式管理,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实施,若特殊情况需要进行二次优化和更节能方案,须经过甲方和相关设计方同意,在造价不增加的情况下,方可实施。按照工程结算审计步骤组织实施,参照SDF-2019-0002《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执行,施工过程中按照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实施。改造完成后参照服务项目管理,按照服务标准组织实施。该项目前期建设概算总投资约需425万元,其中153万元由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前期一次性投入用于空调机组建设、电缆敷设、管道改造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剩余不足部分由乙方自筹,自筹部分从托管期节能受益中逐步回收。1.本项目为通关大厅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主要包括空气源热泵机组、配电系统、原管道拆除、新管道安装、风机盘管更换维修、吊顶拆除恢复等主要内容,其中地下一层废弃食堂改造成停车场、二楼废弃视频监控室改造为办公窗口为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智能控制系统部分为初步方案设计,结合工程需进行深化设计和调整,以满足精准化节能要求,也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费用为工程前期论证、中期优化、过程安全管理以及现场管理、后期审计以及运行前测试等各费用,需按照财政要求以及甲方要求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均由乙方承担,具体工程量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因是牵扯维修改造零星工程,清单中个别项目数量略有误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实调整。2.现场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电情况均应当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协调乙方对接物业单位自行接入,为便于管理和确保安全,乙方需向物业公司缴纳20000元保证金,施工完毕验收后物业公司应当全额退回。乙方应当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要求设置,不得私扯电线,确保临时用电安全,发生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拆除管道以及吊顶等施工内容会造成大理石地面的污染,尽可能做好防护和保护,清单中单列卫生保护保洁费1200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用于防护和保洁清理以及空调机房、电梯机房、电梯井道、施工过程中对观光电梯造成的污染等卫生死角的清理。3.托管期内,乙方有权和甲方协商,通过增加节能措施如增加储能、光伏等设备,甲方应当进行协调并予以配合。4.因为能源管理在招标文件说明中,能源管理费用参考日照市热力公司事业单位统一收费办法和标准,托管期间如果能源费用(如日照市暖气取费标准)价格调整,甲方须积极争取和协调财政部门,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亦应按比例调整,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5.如特殊情况,因国家政策调整,如国家电力紧张或其他电原料上涨等原因引起的电价+5%调整,甲方须积极争取和协调财政部门,调整的时间为价格调整后的同步时间。6.原设计图纸范围内未设计的相关其他特殊内容另行协商。原海关、海事等单位机房自行安装的空调仍沿用原模式,不在本次合同能源管理范围之内。7.拆除的废旧物品按照日照市有关政策执行。8.该项目为维修更新改造项目,乙方需充分研究原设计和原工艺的技术要求,尽量和原项目吻合,发挥最佳功能,螺杆机组已运行多年,需充分评估其剩余使用寿命,合同期内负责一用一备机组的大修费用,若出现极端情况,乙方启用替代方案,确保制冷供冷,发生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螺杆空调机组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需经过特检部门的验收方可投入使用,乙方承担常规特检部门对压力容器的例行检测费用以及每年度对2台机组的维护保养费用、合同期内的3次螺杆冷水空调机组内部换热器铜管壁锈蚀泥垢清洗费用以及3次所有风机盘管部位的疏通以及清洗费用,乙方还需承担组织项目验收的专家以及会务合理费用等。9.该项目施工部位分散、现场情况复杂,不得影响正常办公和群众办事秩序,造成办公室设施的损坏,照价赔偿。10.该项目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了方案论证,还需进行二次设计和优化,由乙方承担优化设计费用,全部完成投入使用后,进行审计核算,由乙方承担审计费用。11.暂列金额用途按造价相关规定执行,主要用于闲置办公区域的启用以及重新布局办公区域造成的管道以及风机盘管的调整和重新安装。12.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引起或发生火灾事故,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所有的损失,甲方另行选择施工队伍。改造施工期间乙方严格管理施工队伍和人员,若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一票否决。13.进驻单位有变化,若牵扯用能区域和要求变化,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14.若有涉及到合同能源管理的政策性补贴,双方共同申请,补贴资金反哺该项目,用于该项目的升级优化改造。15.因搬迁等政策性影响导致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或者重大变更,甲方协调由后续使用单位沿用该模式至合同履行完毕,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期内,所有乙方投资设备所有权均为乙方所有。16.本次用能范围均为招标设计图纸范围内容,如增加用能必须经乙方同意,减少用能应当向乙方报备,改造区域运维费用及维保项目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17.大堂区域因为中空部分很高,该区域内温度暂不做特殊规定,原则上略高于往年温度。遇短时间极端恶劣(室外零下十度)天气期间,乙方必须满负荷提高供水温度,确保供暖效果,若无法达到,需考虑其他替代辅助措施,确保短时极端恶劣天气的取暖。18.维保要求:(1)乙方负责整个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水质管理、易损件及其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更换易损部件、年检等全部费用,定期对室内管道及风机盘管进行更新和运行维护。(2)按照甲方要求该项目的运维人员配置:至少1人,持证上岗,保证制冷制热期间24小时有人值班;空调系统的运维人员需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成本全部由乙方承担,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运维人员在合同期内的一切安全风险由乙方负责。(3)维修保障合同期内,为确保中央空调供冷、供暖正常运行,在设备寿命期内持续保持机组的能源效率和负荷能力,遇到紧急情况时,除电力供应等原因外乙方技术人员应当在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4)乙方的运维工作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19.相关费用分割约定(1)项目在合同期限内涉及的相关税费、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2)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投资的用能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及产生的费用和乙方投资改造的机电设备的日常操作、维护、保养工作及故障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在合同期限内,能源、资源费用(主要包括水费、电费)由乙方承担。(4)在合同期限内,对冷热源、用水用电节能改造费用、风机盘管更换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供配电设施、空调机组、辅助设备、安全报警装置、智能控制系统、冷热泵及管路等。(5)在合同期限内,供冷供暖设备、供水系统、用电系统等相关设备设施运行保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保费、维修费、备件耗材费均由乙方承担。(6)在合同期限内,所有涉及的软、硬件升级改造费用均由乙方承担。20.考核机制甲方对乙方提出以下考核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机制。以下内容按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以一个季度能源托管服务费为基准,低于90分(含)按分值百分比从下季度能源托管服务费中扣除能源服务费。例如考核得88分,下季度能源托管服务费实得率为98%。(90分-88分=2分,2%)(1)确保公用设备运行安全和消防安全,发生因为乙方原因导致的严重安全事故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财产损失;出现轻微安全事故扣2分(无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低于5000元)。(2)确保各类专项检查中在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只包括供冷、供热温度指标)的得分率≥95%,如不达标扣5分。(3)设备完好率,量化从托管开始到交接设备运行质量指标,排除第一次出现故障,当年重复故障率低于5%,如不达标扣1分。(4)故障响应能力和机制,发现问题到现场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出现1次超时扣1分。(5)各类故障处理的时长,出现1次超时扣1分。(6)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数量、整改的效率,如未能按时整改,出现1次超时扣1分。(7)形成每月质量分析报告,报告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缺少1次月报扣1分。(8)运行环境温度(环境温度以双方共同测定为准)达到文件规定要求,每月进行工作人员、后勤部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90%,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注:经双方确认(或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出具的报告确认)因末端设备循环导致的温度效果不达标的,不参与本项考核】(9)应急预案的完整性,演练次数和参与人员的达标率,年度不达标扣1分。(10)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不达标扣1分。(11)维修资料记录的保存完好率、准确率,出现1次错误扣1分。21.其他要求(1)所有选用的设备、材料和零件均为未经使用过的高质量的新产品,不得存在任何影响到性能的缺陷。(2)乙方应负责设备供货、调试、现场指导、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技术资料留存。(3)乙方应提供保修期间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4)本招标项目产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涉及到国家、省、市、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中要求的费用,乙方应综合考虑在其投标报价,工程实施过程中及工程结算时乙方不再考虑。(5)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设备配置方案、建设方案、智慧能源管控系统建设方案、电力外线设计施工方案、运营及维保方案及其安全管理方案;以上内容中所涉及的设备购置安装费用、施工费用及方案论证、设计深化优化、审计结算其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在保证投资不减少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际优化方案。22.机组设备核心技术要求(1)投标产品制冷剂要求:采用R410A制冷剂;(2)机组制冷量≥150kW,制冷COP要求≥3.32;(制冷工况:室外环境干球温度35℃,出水温度7℃);(3)机组制热量≥160kW,制热COP要求≥3.0;(制热工况:室外环境干/湿球温度7℃/6℃,出水温度可达55℃);(4)投入机组根据低环境空气源热泵机组能效标准GB37480-2019的要求,IPLV(H)达到一级能效;(5)投入机组必须为变频机组,无级调节范围最低可至15%。(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件: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