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一、合同编号:SCHT-2025-396704
二、合同名称: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D-202512510601396682
四、项目名称: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市辖区瑞河街57号建设大厦8楼
联系方式:17369012262
供应商(乙方):四川德众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华山南路二段60号
联系方式:151963725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1,865(项)
¥5.50
¥10,257.50
-
合同金额: 10,257.5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零贰佰伍拾柒元伍角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3日至2026年12月03日
履约地点:德阳市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05日
四川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接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0605510601000001征集人:德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德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入围供应商:四川德众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名称: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CHT-2025-396704甲方: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四川德众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元):10257.50人民币大写:壹万零贰佰伍拾柒元伍角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1)服务名称:基准工时单价报价报价单价:5.50元数量:1,865服务价格:10257.5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报价只报基准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报价≤28.8元(控制价28.8元)。按金额报价时,供应商响应的价格需要小于等于设置的价格2、维修费用=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其中:①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执行。②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价*(1+加价率),小规模纳税人加价率为25%,一般纳税人加价率为30%。维修材料进价以供应商与购买商家的进货单为准,并作为维修结算清单附件。如果采购人对进货单价格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对进货单进行审查。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特别说明:①供应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材料综合管理费。②供应商应提-第1页-供真实有效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如提供虚假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则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③上述维修费用为含税金额。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1、供应商报价只报基准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报价≤28.8元(控制价28.8元)。按金额报价时,供应商响应的价格需要小于等于设置的价格2、维修费用=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其中:①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执行。②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价*(1+加价率),小规模纳税人加价率为25%,一般纳税人加价率为30%。维修材料进价以供应商与购买商家的进货单为准,并作为维修结算清单附件。如果采购人对进货单价格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对进货单进行审查。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特别说明:①供应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材料综合管理费。②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如提供虚假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则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③上述维修费用为含税金额。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我公司报价只报基准工时单价。基准工时单价报价≤28.8元(控制价28.8元)。按金额报价时,供应商响应的价格需要小于等于设置的价格,我公司响应报价为5.5元2、维修费用=维修工时费+维修材料费其中:①维修工时费=基准工时单价*维修项目工时定额。维修项目工时定额标准按照《四川省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标准》(T/CQFX001—2024)执行。②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进价*(1+加价率),小规模纳税人加价率为25%,一般纳税人加价率为30%。维修材料进价以供应商与购买商家的进货单为准,并作为维修结算清单附件。如果采购人对进货单价格有异议,采购人有权对进货单进行审查。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特别说明:①供应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材料综合管理费。②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维修材料进货单,如提供虚假的维-第2页-修材料进货单,则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③上述维修费用为含税金额。承诺函见“其他材料”(2)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德阳市本级、旌阳区、德阳经开区各类型公务用车采购2025—2027年的维修保养服务。服务标准:德阳市本级、旌阳区、德阳经开区各类型公务用车采购2025—2027年的维修保养服务。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3)服务名称:服务标准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16);《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2021);《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201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7258-2017/XG1-2019);《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GB7258-2017/XG2-2021);《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地方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第3页-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16);《汽车大修竣工出厂技术条件》(GB/T3798-2021);《汽车维修术语》(GB/T5624-2019);《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7258-2017/XG1-2019);《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GB7258-2017/XG2-2021);《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4)服务名称:场地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在市本级、旌阳区、德阳经开区辖区范围内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在市本级、旌阳区、德阳经开区辖区范围内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2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5)服务名称:设施设备-第4页-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6)服务名称:响应时间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小修不超过2天,大修不超过7天,总成修理不超过10天。[说明:1、小修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作业;2、大修指通过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修理;3、总成修理指恢复车辆总成完好-第5页-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和寿命进行的作业。]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小修不超过2天,大修不超过7天,总成修理不超过10天。[说明:1、小修指通过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作业;2、大修指通过修复或更换零部件(包括基础件),恢复车辆完好技术状况和完全(或接近完全)恢复车辆寿命的修理;3、总成修理指恢复车辆总成完好技术状况(或工作能力)和寿命进行的作业。]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7)服务名称:应急救援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拖车、背车等),80公里内免费施救,30分钟内响应救援,超出救援里程的,维修供应商据实结算费用,并出具正规发票。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提供24小时紧急救援服务(拖车、背车等),80公里内免费施救,30分钟内响应救援,超出救援里程的,维修供应商据实结算费用,并出具正规发票。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8)服务名称:零部件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2、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3、采购人、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4、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除外)。5、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第6页-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7、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相关要求。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1、供应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2、机动车维修配件实行追溯制度。供应商应当记录配件采购、使用信息,查验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按规定留存配件来源凭证。3、采购人、供应商可以使用同质配件维修机动车。同质配件是指产品质量等同或者高于装车零部件标准要求,且具有良好装车性能的配件。4、供应商对于换下的配件、总成,应当交采购人自行处理(安全环保相关部件除外)。5、供应商应当将原厂配件、同质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采购人选择。6、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7、汽车零部件应符合《汽车禁用物质要求》(GB/T30512-2014)相关要求。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9)服务名称:环保要求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交函〔2017〕852号)等有关要求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供应商应当进行定期监测。2、危化品仓库、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场所,供应商应独立设置。3、供应商的喷漆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处理设备。4、供应商库房、车间地面无油液,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再利用。5、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6、供应商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7、涂装工艺的涂料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相关要求。8、工艺废气管理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9、供应商服务场地环境卫生,照明、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完好。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第7页-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川交函〔2017〕852号)等有关要求对废机油、废电池等维修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主要污染物达标后排放,供应商应当进行定期监测。2、危化品仓库、废弃物处理间等产生污染物的场所,供应商应独立设置。3、供应商的喷漆设施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VOCs处理设备。4、供应商库房、车间地面无油液,洗车废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再利用。5、供应商提供服务所涉及的设施设备优先选用绿色、环保、节能产品。6、供应商实施绿色供应链和碳排放管理。7、涂装工艺的涂料应符合《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2020)相关要求。8、工艺废气管理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9、供应商服务场地环境卫生,照明、水冲、盥洗、通风设备完好。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0)服务名称:管理制度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1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GB/T16739.1-2023)、《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第2部分: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GB/T16739.2-202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第8页-供应商响应内容:(11)服务名称:维修委托流程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材料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认可,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接受委托维修时,维修项目和维修费用(工时费和材料费)都必须由采购人签名认可,供应商在标价时,应编制维修项目车辆维修项目工时费明细表,确保采购人对维修内容及其细节的知情权。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2)服务名称:维修档案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的《车辆维修统计表》。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2、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1、供应商应当建立机动车维修档案,并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的《车辆维修统计表》。维修档案应当包括:维修合同(托修单)、维修项目、维修人员及维修结算清单等。对机动车进行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的,维修档案还应当包括:质量检验单、质量检验人员、竣工出厂合格证(副本)等。2、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填报、及时上传承修机动车的维修电子数据记录至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采购人有权查阅机动车维修档案。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第9页-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3)服务名称:竣工交付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采购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维修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未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的机动车,不得交付使用,采购人可以拒绝交费或接车。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4)服务名称:安全责任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车辆交付给供应商后,供应商对接车后出现的安全责任、交通违法行为等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由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车辆交付给供应商后,供应商对接车后出现的安全责任、交通违法行为等负全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或人身伤害的,由供应商负责全额赔偿。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按具体的情况定责。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第10页-(15)服务名称:车辆年审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须免费配合采购人进行车辆年审服务,2个工作日内上门接车,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年审工作。其中涉及到车辆检测机构收取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付费标准依据出具的正规票据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供应商须免费配合采购人进行车辆年审服务,2个工作日内上门接车,2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年审工作。其中涉及到车辆检测机构收取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付费标准依据出具的正规票据据实结算,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6)服务名称:培训要求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供应商为采购人每年提供一次机动车维保知识及实操课程培训。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供应商为采购人每年提供一次机动车维保知识及实操课程培训。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17)服务名称:售后服务报价单价:0.00元数量:0服务价格:0.00元服务内容:1.供应商对维修保养的所有车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0公里或者一年;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者半年;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一个月。2.质保期内返修:(1)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第11页-使用,且供应商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2)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服务标准:1.供应商对维修保养的所有车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0公里或者一年;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10000公里或者半年;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一个月。2.质保期内返修:(1)在质量保证期和承诺的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机动车无法正常使用,且供应商在3日内不能或者无法提供因非维修原因而造成机动车无法使用的相关证据的,供应商应当及时无偿返修,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2)在质量保证期内,机动车因同一故障或维修项目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供应商应当负责联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并承担相应修理费用。说明:供应商须提供满足本项要求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技术保障:所涉及货物质量标准:供应商响应内容: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内容:详见服务内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市辖区瑞河街57号建设大厦8楼。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方式及时间服务验收合格后,乙方提出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上述资料7天内审查完毕,若未提出异议,应在审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第12页-计划支付时间:2025.12.31五、违约责任无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是否为政府购买服务:是4.其他补充内容:无-第13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康瑞中甲方联系人:康瑞中联系电话:17369012262单位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市辖区瑞河街57号建设大厦8楼2025年12月03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周灵娟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德阳城北支行银行账号:51050164730400000118乙方联系人:黄杰联系电话:15196372596供应商所在区域: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银行行号:1056580000332025年12月03日-第14页--第1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