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生态环境保 生态环境保护采购合同公告(福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350101]ZYT[GK]2025009-1

二、合同名称: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350101]ZYT[GK]2025009-1

四、项目名称: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
联系方式:0591-83363584
供应商(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
联系方式:1980123730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
1(项)
¥1,100,000.0000
¥1,100,000.00
编制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分析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工作进展,福州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预测分析“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面临的压力与挑战。结合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明确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符合福州市特色的目标指标体系。重点从生态环境质量、绿色低炭发展、环境治理、环境风险、生态空间等方面提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开展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研究分析,明确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将规划与建设重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重点工程的内容、资金、进度、责任单位等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 1,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05日

合同编号:[350101]ZYT[GK]2025009-1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住所地: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5层联系人:郑彩红联系电话:0591-83363584传真:电子邮箱:fuzhoustc@163.com乙方: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联系人:马康联系电话:19801237302传真:电子邮箱:makang@caep.org.cn乙方: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小区环北三村10号楼(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联系人:吴婷婷联系电话:18650376561传真:电子邮箱:wtt1221@163.com根据项目编号为[350101]ZYT[GK]2025009-1的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二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第1页-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总金额(元):¥1,100,000.00品目编码C07019900品目名称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采购标的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服务时间(单位)2025年12月底前提交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并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验收,提交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研究报告等初稿。2026年6月底前提交的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规划图集、规划研究报告等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规划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以上工作进度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或省生态环境厅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服务范围在全面总结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做法、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美丽福州建设任务仍然艰巨等基本形势,围绕“十五五”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美丽福州的目标要求,明确“十五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指标、重大任务、重大改革举措和重大工程,深入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园区“五个美丽”建设,以及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重点领域提出具体任务举措和保障措施。充分衔接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市规划纲要及各部门专项规划,开展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编制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与实施体系,充分发挥“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实施在积极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中的重要作用。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应尽组织开展资料收集、规划评估、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12月底前提交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并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验收,提交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规划图集、研究报告等初稿。2026年6月底前提交的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规划图集、研究报告并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规划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验收方式为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验收,评审专家不少于3名。以上工作进度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或省生态环境厅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2.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12名。服务标准1.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编制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将规划与建设重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重点工程的内容、资金、进度、责任单位等要求。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1100000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第2页-合同总金额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费、成本费、差旅费、税费、专家咨询费及会务费、不可预见费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事项所需的一切费用。本合同中二个乙方单位并称乙方,合同条款中未明确区分单独乙方之一单位的,均指二个乙方应当共同承担的合同义务,且二乙方就另一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和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的服务费用占比76%,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服务费用占比24%。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项目(二次)4.2服务范围:参见合同标的内容4.3服务地点:福建省福州市4.4服务完成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前。具体完成时间以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验收为准。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甲方要求进行。为满足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实际需求,本项目产生的主要技术成果预期如下(提交成果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1.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报告;2.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规划图集、研究报告;3.最终成果以电子档和纸质版形式提交,符合要求格式的光盘5份,纸质版10份。5.2服务内容:5.2.1开展“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1)围绕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情况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目标指标、重要任务举措和重大工程项目及国家、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中涉及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任务、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形成本部门的自评估报告。(2)系统全面分析判断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及面临挑战。科学分析福州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工作成效、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合理分析生态环境质量、绿色发展、环境治理、风险管控、生态空间五大类27个具体指标完成情况,需要加强工作或可借鉴经验。(3)主要任务推进情况。总结生态文明建设、双碳行动、“美丽蓝天”“美丽河湖”“美丽大地”“美丽乡村”“美丽海湾”成效、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宁静城市、无废城市、风险监管平台建设及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成果。(4)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全面评估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专栏中涉及生态环境部门中的重大项目和国家、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涉及福州市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工程的实施进展情况。收集十类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进展情况,对项目进度实施情况进行归纳分析(重点项目已取消未开展的需调整剔除)。5.2.2编制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全面分析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的现状、工作进展,明确福州市生态环境建设的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预测分析“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面临的压力与挑战。(2)结合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明确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符合-第3页-福州市特色的目标指标体系。(3)系统分析福州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重点从生态环境质量、绿色低炭发展、环境治理、风险管控、生态空间等方面提出主要任务及重点工作,开展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9个专题研究分析(包括福州市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环境综合治理研究,福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研究,福州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研究,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研究,福州市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研究,福州市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福州市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对策研究,福州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研究,福州市新一轮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研究),明确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任务和措施。(4)将规划与建设重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重点工程的内容、资金、进度、责任单位等要求。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1.乙方须熟悉并依照采购人要求和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应用科学先进的调查和综合分析研究的技术、理念,及时、高效地完成本项目的技术信息,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在服务期间安排一位专业人员常驻负责与评估和规划编制联系沟通工作,技术负责人在榕沟通交流时间不少于18次。2.乙方若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在采取措施补救的同时,应及时(当日)向甲方及相关部门报告。3.乙方需参加采购人通知的相关会议、工作调研,及时汇报编制情况,提高编制水平。4.乙方遇到与本项目相关的问题,需及时响应处理。5.保密:乙方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有关的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甲方批准。(2)服务人员组成:项目团队总计15人,其中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人员14人,涵盖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科学、城市环境规划、生态学等专业,1名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驻点福州市对接项目流程。(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执行。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5.4.3其他要求:(1)乙方的服务质量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甲方的实际要求执行。-第4页-(2)乙方在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所制作的资料、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乙方仅享有署名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适用、披露、刊发相关资料和成果。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尽快组织开展资料收集、规划评估、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12月底前提交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报告并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验收,提交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规划图集、研究报告等初稿。2026年6月底前提交的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规划图集、研究报告并通过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规划经福州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验收方式为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验收,评审专家不少于3名。以上工作进度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或省生态环境厅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不少于12名。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郑彩红为联系人,联系方式0591-83363584,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2025年12月15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无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陆文涛为联系人,联系方式13820316053,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等要求开展约定服务事项相关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第5页-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330,000.002025-12-25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其中向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支付76%(250800元),向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支付24%(79200元)。2440,000.002026-06-30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十四五”总结评估、提交“十五五”规划初稿后,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根据相关违约责任考核后据实支付)。按首款约定比例执行。3330,000.002026-10-31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十五五”规划编制并经福州市政府印发实施后,乙方提供的合法有效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根据相关违约责任考核后据实支付)。按首款约定比例执行。十、履约保证金十一、合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底前。具体完成时间以双方义务履行完毕为准。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第6页-无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应按当期进度款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甲方要求期限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支付款项予以返还,乙方按合同中标金额10%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中标金额百分之十的赔偿;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另行支付中标金额百分之十的赔偿;3.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1、乙方1为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乙方2为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本合同若无特别说明,乙方均指乙方1、乙方2。2、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3、乙方1和乙方2任务分工:(1)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牵头研究福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成效、任务推进和重点工程建设情况,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总结评估》;牵头研究“十五五”时期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措施,构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指标体系,牵头完成福州市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研究专题,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研究专题,福州市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研究专题,福州市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研究专题,福州市重点领域、重点流域、重点海域-第7页-环境综合治理研究专题,福州市新一轮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研究专题,完成《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和规划图集。(2)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参与分析研判“十五五”时期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谋划重点工程,牵头完成福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研究专题,福州市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研究专题,福州市产业园区绿色低碳转型对策研究专题,完成对应专题研究报告,协助完成《福州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文本和规划图集等相关成果。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2、4份;副本4份,副本用于乙方单位内部存档使用。17.5其他(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上所留通讯地址、为甲乙双方书面函件的送达地址。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双方因纠纷发生诉讼期间,双方关于本协议的相关通知、法院寄送的全部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应当按照送达地址发出。(2)任何一方的送达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因受送达人提供的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书面函件、诉讼文书、通知、材料等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书面函件、文书、通知、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3)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技术中心),纳税人识别号:12350000488001911F,“福建省排污权储备和技术中心”是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加挂的牌子,银行开户名称、地址、账号仍为:名称: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农行福州斗门支行,帐号:13135601040000807。(4)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开票信息单位名称: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纳税人识别号:121000007178022627,单位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15号院,电话号码:1084915568,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银行账户:8864291001865。十八、合同附件无十九、合同融资支付约定19.1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甲方须支付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账号,未经/书面同意,不得变更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无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第8页-甲方(采购人):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盖章)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林从宇法定(授权)代表人: 许其功纳税人识别号:11350100MB194824XE纳税人识别号: 121000007178022627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账号:100012406430010002账号:8864291001865乙方(中标或成交人): 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 石成春纳税人识别号: 12350000488001911F开户银行:农行福州斗门支行账号:13135601040000807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签订时间:signTimePostilSign-第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 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生态环境保 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