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呼图壁县呼图壁镇人民政府2025)



一、采购人名称:呼图壁县呼图壁镇人民政府
二、供应商名称:昌吉市朋坤建设工程服务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呼图壁县呼图壁镇人民政府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51101000024459878
五、合同编号:11N0102489902025334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装修工程
详见附件

1.00
39100
391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呼图壁县呼图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郭永强
联系电话:18199940994
传真:/
地址:东风大街N16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39100.pdf

施工合同甲方(发包方):呼图壁县呼图壁镇宝城社区乙方(承包方):昌吉市朋坤建设工程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就对呼图壁县呼图壁镇宝城社区宁呼邻里茶室,进行提升项目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后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宝城社区宁呼邻里茶室提升项目2、工程地点:呼图壁县呼图壁镇宝城社区(一)承包方式1、包人工、包材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安装、包运输、包管理、包验收合格等承包方式;2、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施工须满足装饰效果及使用功能,达到甲方要求:(二)承包范围:依据项目清单完成开工至竣工的全部工作内容。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开工前乙方需和物业进行对接,确认水阀、电闸位置及垃圾存放处,配合社区及物业管理:2、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9日,工期包含法定节假日,赶工费已包含在总价中。四、合同价款:含税固定总价:人民币39100元(大写:叁万玖仟壹佰元整)。乙方领取每笔工程款的同时须按照甲方要求向甲方财务部提供书面付款申请、收据及项目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认可的税率为3%的普通发票。本合同价内容涵盖:1、乙方已充分了解甲方需求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本工程全部费用都已包括在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费用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并承诺乙方在投标过程已充分工程量清单:2、所有材料品牌、材质、规格型号,均需满足方案效果要求的品质,若施工材料与甲方要求不符的,则结算中核减材料价格并返工直至达到方案效果要求的品质:3、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对本工程进行现场踏勘,对技术要求、已完全明了,对该工程的质量要求、验收要求、合同条件、工期、施工现场条件等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充分考虑。五、付款方式:共3页第1页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元用于购买材料;3、工程竣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67%即元;4、预留合同总价款的3%即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该价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向乙方支付。六、结算方式:乙方按照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有效的相关资料进行结算;1、本工程结算按上封顶下浮动,即:合同固定总价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完全实施并验收合格,按固定总价结算:合同固定总价范围内的实际未实施的部分,结算时按照后附清单调减。2、结算价款=固定总价一实际未实施部分费用±有效的设计变更和签证。七、工程质量管理、验收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应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的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应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3、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八、质量保修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第二日开始起算;2、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甲方由此支付的维修费,乙方不支付的,甲方可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3、乙方保修人员联系人为:九、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联系电话为1、甲方总代表姓名:,联系电话:。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信息等事项行使甲方现场控制和管理职能,对参建各方的现场工作关系进行组织及协调管理职能;2、协调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接入合适地点,乙方自行接至现场,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3、现场办公场所、工人食宿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完善的安全保障体系,委派专人进行工程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乙方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文明施工管理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3、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否则视为违约,应按照该合同总价款的%承担违约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0.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时间向甲方交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7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十一、合同生效、解除与终止(一)合同生效条件:1、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合同章)后生效;2、合同涂改或手写修改部分应有双方公章确认,否则无效。(二)合同解除:因乙方违约导致的合同解除后,对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只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70%的金额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款。(三)合同终止:1、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和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工、缓建协议,或终止本合同:22、其它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终止本合同:3、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甲方应在合理范围内配合乙方撤离。十二、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呼图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守约方主张本合同项下债权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律师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交通费等)由违约方承担。十三、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十四、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9月30日甲方:呼图壁县呼图壁镇乙方:倡吉市朋坤建设工程服务中心11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1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no3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共3第3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装修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