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彩印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第六医院(长春市心理医院、长春市心理卫生研究所、长春市护理医院)2025)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第六医院
二、供应商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旭隆快印中心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第六医院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921101000026190717
五、合同编号:11N42320228820254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彩印
详见附件
件
25000.00
3.5
875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第六医院
联系人:张雪雨
联系电话:18946617065
传真:/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18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423202288202548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42320228820254801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第六医院服务单位(乙方):经济技术开发区旭隆快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经济技术开发区旭隆快印中心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经济技术开发区旭隆快印中心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经济技术开发区旭隆快印中心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彩印--品牌:25000件3.5087500.00合同总价(元)87500.00合同总价(大写)捌万柒仟伍佰元整二、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后,经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00%的货款,即:¥875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柒仟伍佰元整。三、服务条款1、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相对应的价款。2、乙方对产品质量负责,所提供原材料及产品的应当不存在缺陷。否则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重做、减少价款或退货退款。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数量、包装要求及运输办法等履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继续履行。甲方要求解约的,乙方需退还已付货款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交货数量不足的,乙方需补足。4、任何一方应当严格保守其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1/2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珠海路支行账号:账号: 4200204809000023886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彩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