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2025)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名称: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MA54H3GU82511180186

项目业主:

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

合同编号:

440605MA54H3GU82511180186

合同总金额:

¥96,798.6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0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05日至2026年03月31日

服务内容:

为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合同附件

NS2025-132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一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合同.pdf

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2025-12-25

合同编号:050002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一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合同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理人: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2月日监理合同委托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监理人: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一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委托监理及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一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1.2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1.3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监理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2.1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为: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屋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缺陷责任期阶段、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所属监理工程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相应工程管理办法等。施工阶段的监理包括控制工程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安全监理职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委托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计量服务。2.2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之日止。三、服务费用3.1本合同监理费用暂定为¥96,798.6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陆仟柒佰玖拾捌元陆角整),监理费费率为3.1294%,最终监理费用按经审定的建安费预算价(不含暂列金额)乘以监理费费率3.1294%结算。本项目监理费采用固定监理费费率包干,监理费费率不因工程的工期延长、投资额增减、工程设计变更、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等变I化因素而调整。3.2本合同监理费用包括完成从施工准备期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并最终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之日止约定的监理服务任务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人派驻现场所有监理人员费用、现场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住宿费、水电费、通讯费、机械设备、利润和税金、不可预见费用等费用内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承担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所需要费用。四、支付方式4.1签订合同后,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暂定价的30%,即¥29,039.58(大写:人民币贰万玖仟零叁拾玖元伍角捌分);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监理人向委托人提供等额合法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100%;4.3由于项目涉及财政拨款,委托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即为完成付款义务,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核时间不纳入上述付款时间内,具体付款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五、委托人权利与义务5.1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通知已确定的本工程承包人,并在与承包人或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5.2委托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提供必要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务范围内有关分部、分项工程的设计图纸、资料和说明、施工合同、工程预算等相关文件。5.3委托人应在14日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5.4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本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由此给委托人或本工程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5施工期间,监理人如出现不合理签证或签证工程量不准确的,委托人将视造成2损失的大小扣减其监理费用并有权索赔。5.6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监理费用。六、监理人权利与义务6.1本工程监理人指定的总监理工程师:陈伟才注册号:44015917;总监理工程师的权限范围: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等。6.2监理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及期限,按时、按质完成监理工作。在合同履行期间,应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6.3监理人根据工程管理的需要,设置相应的现场监理架构,并将项目现场监理架构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备案,监理人根据工程需要调整监理人员时,须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备案。6.4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安装,并检查其实施情况,且须将实施情况记载入监理日志。6.5组织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重要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书面报告。6.6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遇紧急情况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执行应急预案措施。6.7负责本工程施工使用的机械、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对于不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应通知承包人立即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违规违章施工作业,应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人复工令后才能复工。6.8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度,以及签认工程实际竣工日期。6.9对工程量进行初步核实,提出意见并报委托人书面确认。工程竣工后,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价款资料,提出意见并报委托人。36.10监理人在委托人书面授权下,可对承包人的义务提出变更。如可能影响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应得到委托人书面批准。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员工作不力,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6.11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采取措施,减少事故对工程的影响,事后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恢复施工生产。6.12协助调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当事人承担。6.13配合委托人办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6.1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建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编制监理报告并提交委托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将完整的监理日志等全套完整的监理资料交委托人归档。6.15编写监理日志,记载每日工程情况、监理人员每日工作情况等。6.16总监理工程师每月现场施工日出勤率应当超过60%,每日出勤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小时。6.17监理人应派遣1名具备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常驻工地,监理人指定本工程的监理人员为余伟钊,联系电话:18680486315。指定监理人员每月现场施工日出勤率应当超过70%,每日出勤时间累计不得少于4小时。6.18监理人应遵守国家、省、市各项标准和规范、管理制度及双方签署《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的约定。6.19监理人须配合委托人开展合同履约检查工作。七、违约责任7.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7.1.1因监理人违约而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期延误、质量问题、工程事故、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等,由此造成委托人或第三人的损失由监理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也由监理人承担,同时监理人须按合同监理费暂定价的2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7.1.2监理合同执行期间,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有权每次对监理人直接扣除1.000~5,000元的违约金,且由此造成的委托人或第三人损失4由监理人赔偿,同时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监理人收到委托人送达的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本合同立即解除):(1)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驻工地的;(2)监理人员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休假而影响监理工作的;(3)监理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未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的;(4)必须旁站的项目,监理人员未按规定旁站的;(5)在委托人的巡查中被发现监理人员不在现场且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6)监理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营私舞弊、收受贿赂的;(7)监理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7.1.3监理人未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国家其他规范、南海区政府部门的有关制度通知要求或者合同约定中监理工作内容要求开展监理工作,每项每次可扣除违约金2,000元。7.1.4监理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合同约定及监理规范服务,参加有关工程例会、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提供现场及后续服务等。如监理人在收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现场响应或服务未达到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每次扣除违约金2,000元。7.1.5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在本合同相应进度款中扣除:如果监理人申请的进度款不足以支付造成委托人的损失、违约金和赔偿金时,委托人保留向监理人索赔的权利。7.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监理报酬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付金额的1%支付逾期违约金。八、其他8.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可向委托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8.2本合同经委托人、监理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58.3委托人、监理人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知和送达。一方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以当面交付文件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交邮当日视为送达。8.4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监理人执贰份。委托人(盖章):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监理人(盖章):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资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2经办人2木经办人:电话:13y3201166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六路8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61号创越时代文化创意园4号楼807室之一开户名称: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20000017584023开户行: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签订日期:2025年12月日6附件一:监理人派遣的人员职务姓名工作分工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陈伟才主持项目44015917专业监理工程师余伟钊现场巡查、旁站工作B210301887附件二: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甲方(建设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承建单位):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工程名称: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一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本合同为广珠铁路官窑货场物流园项目(一期)一广东南海一汽大众铁路专用线东北侧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了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和避免人身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1、人身死亡事故为零;2、千人负伤率≤3‰;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4、不发生重大设备(设施)、施工机械(车辆)损坏事故;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6、无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督促乙方遵守国家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地**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2、甲方有权验证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有关的设备和人员必备的安全资质证明,有权对施工现场作安全检查监督。3、甲方有权审核乙方编制的重大工程项目及特殊危险性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贯彻实施。8-7攵家全管区络,定全广页:i,门价案。5用方的7方对各米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按规定做好事故上报工作,开有权省健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整改。c游工杨加发出及安金的紧急情况,甲方管理人员有权贡令业即停止地工。易左田方管键区城内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或触犯国家治安管理相天氽,生用出重或损生7方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开且甲万有权消诊建汇八员。oT租山田方进行安全生产验收,对造成损失和遗留回发出处理贝任书。未经甲方同意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拒绝办理工程结算。0工-人同诚z本工“家全一十干,管理力1云公公收行各自的责,全牛产宜理日标,达件工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均按此合同规定执行。.0日方行广会临管,发现Z在程甲出现区国家伴立门音或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山巾南海区图二权页有阳司相方安今管制度》(附件1)和《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以有八击青淘区南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附2)的用方有权对7方进行安金扣除,金额在工程款上际。11T前7方必须按定程房办理开工丰续,开工甲销衣田中力单位供,份一份山7方保留,一份干开工单生效的当日父甲力,以便头地里点部1艾全监督。10H7工完行金格,t中管博八反项力件也山山后市南海区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天万女全官理细则//桂用方有叔向Z方发出安金处理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父力,网价文中力食案。三、乙方权利与义务:17方直行国家颁布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官埋余9例》和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报甲方备案。2、乙方必须严格履行安全合同约定的安全职责,一切违反规定的行为均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完全履行了安全合同约定的安全职责是乙方申请工程款结算的必要条件。3、乙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技术知识,不违章作业。4、乙方必须配备有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隐患的消除。施工时,专职安全管理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遇有特殊情况或施工中涉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停止施工作业。5、乙方作业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特殊工种(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作业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现场若出现无证操作现象,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6、乙方使用的各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特种设备及机动车辆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使用。所有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管理员的签字记录。7、在不良气候或危险环境下进行施工作业前,要做好预防事故的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8、乙方人员发生工伤、死亡事故或者其他任何事故均与甲方无关,一切行政、民事、刑事、法律等责任均由乙方全部承担,所有的费用和事故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9、因乙方人员作业造成甲方发生的事故或损失,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负责全部赔偿。10、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乙方在施工现场发生事故,必须根据国家和地**府关于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规定,逐级上报,并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乙方需要接用甲方的电源、水源、汽源、气源、工具及设备时,必须先征得甲方有关部门同意,并严格按照甲方有关的规定进行,不得任意乱拉乱接乱用。1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10施,施工现场按相关规定设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志。19作:人员上·岗,必领按规定字截防护用品。施工负贡人和安全官理贝间查费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负不得上冈。1口口显大成叉保管同时西各足收的消设地设价,地人贝安有防设施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1E区内的旃工现场,做到及时清扫、整理,物科、工具直放整介,个付收文通或提坏消防设施,工作结束时,必须做到:“工完、料伊、场地消。16载施工材料的车辆,不准超高超宽,不准酒洛飘扬。1;产市南x立投价有限公口山件一机次设右限公司相关方安金管理制度》及《佛山市南海区山四站技资建以有限公司供山市南海区南二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107方左A同间的任何时候都要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猎,防止具贝反生1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7方必须建立以下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及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1、制定《安全施工定期检查制度》。2、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制定《安全施工奖惩制度》。4、制定《安全设施管理制度》。5、制定《施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制度》。6、制定《安全工作例会制度》。7、制定《施工人员安全责任制度》8、制定施工现场的应急救援预案。0炒种设务施工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复印件(与工程童相道应)。10旅工的位的安全资质复印件,如(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相资质。五、其他条款一市立投资建设有限公m的二团口Y:AF收4iXp业更汉P11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对乙方在施工过程的违规行为处罚。上述管理制度及管理细则作为合同附件。2、本合同双方共同严格遵守执行,违约或施工中造成事故、人身伤害以及工程遗留的安全生产问题,均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承担法律责任。3、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4、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附件:1.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2.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此页为签署页)发包人: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限承包人:广东中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公司(公章)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C(签字)(签字)12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相关方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归口管理的企业可参照执行。第四条职责范围(一)安全维稳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落实。(二)安全维稳部负责对下属全资、控股、归口管理的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修订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制度内容(一)名词定义相关方指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单位、团体或个人,重点计对由公司(部门)委托现场作业服务、建设承包、物业租赁及代管等关系的单位、团体或个人。(二)管理要求1.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监督相关方各类安全生产资质的合法有效性,服务人员配备及应具备的相应安全资质和条件,并加强监督相关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公司(部门)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应与相关方签订单独的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具体为:与工程项目相关方签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与承租(借相关方签订《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13公司环保消防安全协议》,并向工程相关方提交《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上述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安全防范措施、设备管理、安全教育、防火管理、安全检查等条款,向相关方告知本企业安全生产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3.公司(部门)应对相关方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缺陷与过失,要在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中约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促进相关方在后续生产活动中提升自己的安全管理水平。4.公司(部门)应与相关方确认场所安全情况。5.公司(部门)应督促相关方开展安全培训教育、职业卫生管理、应急救援演练等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工作。6.工程项目相关方必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单位依据监理规范负责监管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及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公司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督查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安全维稳部综合监管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7.针对工程施工项目,公司(部门)应专人专责定期跟踪相关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于现场出现的重大隐患、人员违章等现象提出纠正或整改意见,并有权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落实隐患整改及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台账工程项目相关方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双方约定的情况,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具体规定见《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第六条附则(一)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二)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三)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4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管理细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工程项目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避免事故的发生,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21)第88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3)第3号)《佛山市南海区佛山西站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南三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第三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作场所内外与企业安全生产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单位、团体或个人,重点针对由公司(部门)委托现场作业服务、建设承包及代管等关系的单位、团体或个人。第四条细则内容(一)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标准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人/次扣除200~500元作为违约金(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帽带,坐、踢安全帽;(2)进入施工现场穿高跟鞋、露脚趾的凉鞋、拖鞋及裙子、短裤、短袖衫、背心或裸背、长发披肩进入施工现场;15(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7)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建筑电动机械(潜水泵、打夯机、磨石机、无齿锯、木工机械等)配电盘未安装漏电保安器;(8)将未从供气阀上卸下的输气胶管、焊炬和割炬放入管道、容器、箱罐或工具箱内;(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11)高处作业未按规定要求系挂安全带,或使用破损不符合要求的安全带;(12)高处作业随手抛掷工器具、消耗性材料等物件;(13)高处作业的工器具不系保险绳、无防坠落措施;(14)高处作业时,施工材料、工器具等放在临空面或孔洞附近;(15)在高处进行追跑、打闹、打架等;(16)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使用撬棒时双手施压;(17)沿绳梯、钢爬梯、脚手架立杆等攀爬或任意攀登高层构筑物、攀爬钢结构立柱、斜撑或在横梁上行走,无可靠的防坠落措施;(18)在高处平台、孔洞边缘、安全网内休息或倚坐防护栏杆;(19)擅自穿越安全警戒线;(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22)擅自拆除上下爬梯、孔洞盖板、栏杆、隔离层,或经批准拆除上述设施但未设明显警告标志以及未及时恢复;(23)非专业架子工搭、拆脚手架;(24)使用不规范的梯子或损坏严重的梯子,或梯脚无防滑措施;(25)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或站在最高两档上;16(26)上下梯子时面部朝外或手拿工具、器材等;(27)无可靠措施站在轻型简易结构的屋面上施工;(28)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起吊物件;(29)搭乘载货吊笼;(30)非操作工操作起重机械;(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32报作大刑机械人员在驾室内打毛衣、看报纸杂志等从事与工作无天的活动,或擅自脱岗;(33)非起重人员指挥起吊及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34)吊物捆扎、吊装方法不当:在吊物上堆放、悬挂零星物件:(35)起吊超过额定负荷的吊物且无措施;(36)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起吊;,(37)吊车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作业;(38)歪拉、斜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附有浮游物时起吊;(39)施工完钢丝绳未及时回收;(40)钢丝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42)带棱角、刃口的构件未包、垫起吊;(43)起吊埋在地下的不明物件;(44)起吊钢板、管子、毛竹、钢材等较长易滑构件时采用兜吊的万式;(45)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未拴以牢固的溜绳;(46)起重机工作完毕后,未及时摘除吊钩上的千斤绳并将吊钩升起,或未切电源;(47)路越或手扶正在运行的卷扬机及设备的钢丝绳:(48)将双链条葫芦拆成单链条使用;(49)操作链条葫芦时,站在葫芦的正下方;(50两台及两台以上链条葫起吊同一重物时,重物的重量大于每台链条胡的17允许起重量;(51)吊起的重物在空中停留较长时间,未将手拉链拴在起重链上,或未在重物上加设保险绳;(52)无证操作、驾驶各种机动车辆;(53)施工现场特种机械行驶时,违章带人;(54)施工机械、机动车辆超铭牌使用且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55)现场车辆运输装运设备未绑扎牢靠,或装运材料散落地面;(56)转动机械的操作人员在工作时戴手套作业;(57)使用砂轮机、车、钳、钻等切割机械不戴防护眼镜;(58)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栏内,戴手套或用布、棉纱对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检查维修等;(59)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或将手触摸运转中机械的转动、传动、滑动部分及旋转中的工件:(60)施工电梯运行时电梯门或层间门关闭不严(61)不遵守施工电梯限载要求,强行进入或人货混载;(62)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吸烟、动用明火、穿戴铁钉的鞋;(63)不及时关闭乙炔、氧气阀门就离开工作岗位:(64)乙炔、氧气皮管混用;(65)高处电、火焊作业,对下方的设备不采取防火隔离措施,或在地板砖、网格栅等处施工未采取保护措施;(66)在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外未设专人监护;(67)随意损坏用电设施或照明灯具;(68)随意损坏消防器材或挪作他用;(69)随意堵塞消防通道或取用消防水;(70)施工现场随意用明火取暖者;(71)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施焊或未采取措施对盛过油的容器施焊;(72)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工作结束后未检查清理遗留物,以18至于留下火种;(73)打锤时戴手套或挥动方向对着人;(74)高处清理垃圾时抛掷或阻塞垃圾通道;(75)随地大小便或在容器内、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等处大小便;(76)施工现场自行车、摩托车不停放在指定区域,随便乱放;(77)现场设备开箱后,未及时回收整理,或用箱板当脚手板使用;(78)掉在安全网或防护棚内的杂物,在收工前未及时清理:(79)高空拆模板未按“安规”要求进行,运到地面的模板,堆放杂乱;(80)施工场所未做到随作随清,一日一清、一日一净;(81)未经设计、监理同意,在构筑物上任意打洞者;(82)未经安全、施工部门同意,随意损坏施工道路,或随意损坏、堵塞排水通道,或随意断电:(83)每天没有在开工前检查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并做记录的;(84)每天没有在开工前对气焊管路接头查漏并做记录的;(85)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各级电箱没有悬挂安全警示牌。2.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处扣除500~1000元作为违约金:()配电盘、电源箱、非防雨型临时开关箱等配电设施无可靠的防雨设施,未加锁;(2)电焊机、卷扬机等小型施工机械无可靠防雨设施;(3)在沟道、隧道、夹层工作不使用行灯照明或行灯电压超过36伏;(4)在金属容器内、管道内、潮湿的地方使用的行灯电压大于12v;(5)焊把或电焊机二次线绝缘不良,有破损;(6)电焊机外壳无接零保护;(7)施工区域电火焊线、电源线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通道无保护措施;(8)现场低压配电开关,护盖不全,导电部分裸露;(9)电气安装工器具、绝缘工具未按规定定期试验;(10)一个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19(11)便携式电源盘无漏电保安器或漏电保安器失灵;(12)现场使用不规范的便携式电源盘、刀闸、电源板;(13)机具库出库的电动工具、机械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14)脚手架搭设后未经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就使用;(15)脚手板未按标准敷设或有探头板未绑扎牢;(16)脚手板有虫蚀,断裂现象或强度不够,质量不能满足高处作业要求;(17)高处危险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等处未装设双道防护栏杆或未设防护立网:(18)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未搭设牢靠的安全网等防护隔离措施;(19)防护隔离层、安全网搭设不牢固、不可靠;(20)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区域的孔洞无牢固的标识盖板或围栏;(21)高处作业的水平梁上未设置水平安全绳;(22)垂直攀登作业未设置和正确使用攀登自锁器或速差自控器;(23)深沟、深基坑四周无安全警戒围栏、夜间无警示红灯;(24)夜间高处作业照明不足:(25)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等危险作业,四周无安全警戒线;(26)高处作业临边未设双道防护栏杆和挡脚板;(27)脚手架上堆物超过其承载能力;2(28)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未及时组织维修,或更换工作完毕后不回收,或不及时回收;(29)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防尘或通风装置;(30)易燃、易爆区域使用普通电器(应使用防爆电器);(31)易燃、易爆区、重点防火区、消防器材配备不齐,不符合消防规程的要求,无警示标志;(32)消防器材不定期检验;(33)现场消防、紧急救护通道不畅通:(34)起重机械制动、信号装置、显示装置、保护装置失灵或带病作业;(35)使用不合格的吊装工器具,或未按规程要求定期检验;20(36)起吊的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37)小型施工机械停用一周后,未回收或退库;(38)机械转动、带电部分无保护罩;(39)施工电梯、吊笼带病运行或超载;(40)建筑材料不按规定卸车、存放或占道;(41)拆除的木料、脚手架、钢模板、架杆等不及时运走,堆放杂乱;(42)现场材料、构件、设备堆放杂乱,未分类定置摆放;(43)办公室、工具房、车间等地方的室内、门前或周围杂乱;(44)任意倾倒工业及生活垃圾;(45)车辆行驶或停留时压塌排水沟道、地下构件和不承压路面;(46)违反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的。3.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人扣除1000~3000元作为违约金:(1)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2)无视安监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警告,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人员拟定的反装置性违章不闻不问,不组织消除;(4)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5)无视现场规章制度建设,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6)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外包队伍,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队伍;(7)安排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现场施工;(8)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9)违反职业禁忌症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10)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工人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11)违章指挥,默认工人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在没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的状态下施工;(12)承包商未进行每月一次的自行安全检查;21(13)承包商未召开每月一次的安全会议;(14)班组未进行每周一次的安全检查;(15)班组未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16)未进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施工条件的检查与落实;(17)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时反馈;(18)未按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或未整改;(19)班组长(施工负责人)班前不进行安全交底;(20)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未指定监护人;(21)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火未办理工作票,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22)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23)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24)施工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规”要求填写、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25)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已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26)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27)安排或默认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处露天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无防滑、防坠落措施;(28)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29)安排或默认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30)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作业,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31)施工负责人没有及时组织对文明施工责任区域进行清理;(32)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22(33)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34)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35)进行违章或事故处罚时,默认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36)对作业性违竞、装置性违章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4.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以下规定予以扣除违约金:(1)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畅通,各主于道不准堆放设备、材料、物品。违者给子敕日期一天,另处扣除500元。整改不力的多一天加扣一倍,以此类推;(2)各施工作业点,每天下班前须进行自检,做到“一日一清、一日一净”。未达到要求的,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另处扣除500元,整改不力的加重处理同第一款;(3)处围施工的材料设备堆放必须达到定置化管理的要求,未达到要求的,给于款日期一天,并处扣除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理同第一款;(4)施工现场的禁烟区,设立禁烟标志,严禁吸烟。违者扣除500元,不服者加倍处理;(5)承包商办公室、工具房及其门前屋后和施工现场规定的保洁区内,须保持干净,款洁、卫生、无杂物和垃圾,排水系统畅通,场地路面平整无积水。未达到要求的,给予款改日期一天,另处扣除500元,整改不力或屡犯者,加重处理同第一款;(6)设备的防护和隔离设施必须完善,不完善者扣除500元,并限期完善;(7文明施工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由责任单位及时设置,专职消防员要经常巡查,确保使用时器材情况良好,未达到要求的,扣除500元;(8)现场施工用电电缆和地下埋设电缆均要有明显标志,违者扣除500元;(9)施工现场搭设临时设施,要经监理及安监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违者扣除500元;(10)骑自行车、摩托车私自进入现场,扣除500元;(11班组工具房的布设必须经施工、安监部门统一规划或认可,布置要整齐,违者给子整改日期一天,并处扣除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理同第一款;(12施工常用工器具应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违者给予整改日期一天,并处扣除500元,整改不力或重犯者,加重处理同第一款;23(13)运输车辆将泥沙带入主干道污染道路的,每台次扣除1000元;(14)整改日期一天后仍未整改,除执行上述有关处理外,安监部门有权要求停工整顿。5.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人/次(每处)扣除200元作为违约金:(1)起重用钢丝绳、脚手管等物件在已完工地面拖拉;(2)起重用钢丝绳与其他物件直接发生摩擦;(3)起重用钢丝绳生根对生根部位造成损害;(4)电、火焊作业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谁使用谁负责);(5)电焊皮线接头不合要求可能对其他物件造成损害;(6)工器具放置时对其他物件造成损害;(7)材料设备在装、运、卸、放置过程中可能对自身及其他物件造成损害;(8)堆放的材料、设备在无保护情况下可能对其他物件造成损害;(9)把电缆桥架当梯子、平台或移作它用;(10)施工完工后,钢丝绳、铅丝、包装材料未及时清理;(11)油漆、粉刷等作业未采取防滴、漏保护措施;(12)在已完工的防水屋面上施工、行走未采取措施;(13)污染或损坏已油漆、粉刷好的物件或墙面;(14)随意在设备、物件上动用电、火焊;(15)经批准在设备、物件上动用电、火焊作业,完工后未进行磨光处理;(16)地面无隔离措施搅拌或堆放混凝土、砂浆等建筑材料;(17)使用消防设施后,残留物未及时清理(责任者);(18)电焊作业焊渣不除;(19)腐蚀药品(酸、碱等)管理使用不当;(20)在设备及物件上乱涂乱画;(21)踩压小口径管道及盘柜或保温外护板;(22)在完工的地坪上无保护搭设脚手架;(23)使用梯子时可能造成墙面等物件损坏;24Hr(24)任意拆除、损坏已完成的盘内接线;(25)施工水磨石地坪时无防溅、流措施:(26)排放污水未正确引向下水道和窨井;(27)对已安装好的门窗及玻璃造成损坏;(28)未经清理进行构件、设备安装;(29)随意拆除或损坏安装完工后的设备;(30)履带式机械在混凝土道路上行驶对路面未采取保护措施;(31)在文明施工责任区内进行工作后不及时清扫;(32)未经批准在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工棚或工棚不符合规范;(33)清扫地面时造成墙面、设备污染;(34)机械设备安装、检修、保养时,污垢油水对其他物件造成污染;(35)对成品未做防护措施的,每一起扣除500元:造成损坏的,罚款1000~5000元,并赔偿损失。6.事故管理(扣除的皆为违约金)(1)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的,结合事故损失工作日的数量处2000~3000元/人/次扣除:发生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的,除必须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外,加扣除10000~20000元/人/次;(2)发生设备專故的,除承担所有事故损失外,施工单位按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20%支付违约金;(3)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未造成大的财产损失的扣除10000元/次: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加扣除30000元/次:施工单位应承担全部损失;(4)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或未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的,扣除20000~30000元/次:经发出整改通知后仍未按规定整改的加倍处理。7.发生本实施细则未做具体规定的违规违制或违章作业问题,以公司或监理单位出具的考核决定为准。8.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如有安全扣除款,由施工单位承担。(二)检查与考核25本细则适用于与公司有合同关系的工程项目相关方,安全检查由常规检查(即平时日常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即月度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和专项检查(即专项安全检查)组成。安全检查时,凡属公司在安全检查中查处的安全处理事项且尚未造成事故的,最多给予一次警告;已开出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可加重扣除违约金。未贯彻落实本细则的相关责任人员,经催促一次仍拒绝改正的,认定为严重违反本管理细则,本公司可直接从应当支付给相关单位、团体的费用里扣除部分费用作为违约金。特别说明,公司(部门)委托现场作业服务、建设承包及代管等关系的单位、团体或个人若出现以下违约情形,公司不仅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扣除违约金,还有权利按照相关约定或法律规定要求违约的单位、团体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违约责任。工程监理有权对以上违章行为开出安全处理通知单(见附件),经业务部门和安全维稳部确认后生效,如工程项目未设立工程监理,则由业务部门和安全维稳部对违章行为作出处理。(三)实施、完善与改进1.本细则由公司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本细则可在实践中进行完善,如有修改将另发文通知。26附件:安全处理通知单附件安全处理通知单安处第()号受检单位工程项目处理原因:年月日处理依据和决定:监理单位意见年月日业务部门意见年月日安全维稳部意见年月日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流蓄车场及行人通道工程监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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