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村单改双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MZYJ-2025022
二、合同名称: 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礤建制村单改双工程
三、项目编号: MZYJ-2025022
四、项目名称: 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礤建制村单改双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53-5858793
供应商(乙方):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大埔县百侯镇黄塘坝广发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753-555993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礤建制村单改双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811102.13元
合同金额: 281.11021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3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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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441422-2025-01032项目编号:MZYJ-2025022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5工程名称: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磔建制村单改双工程工程地点:大埔县光德镇境内发包人: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承包人: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甲方: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电话:0753-5873525传真:0753-5873525地址:大埔县光德镇富岭村富新街1号承包人: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话:0753-5559936传真:0753-5559936地址:大埔县百侯镇黄塘坝广发大厦二楼根据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磔建制村单改双工程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磔建制村单改双工程工程地点:大埔县光德镇境内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梅州市大埔县光德镇,起点与省道S333线相接,起点桩号为K0+000,途经陶溪、上陶、营下、上磔村,终点位于上磔村,终点桩号为K6+795,路线总体呈西北-东南走向,设计路线全长6.795km。具体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埔交(2025)122号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范围: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所规定的全部内容。1承包方式:承包人为本项目施工的承包单位。包施工(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卫生)、包工程验收。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规分包。三、合同工期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本工程施工期9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进行验收,项目竣工验收须达合格或以上质量标准。五、合同价款中标(成交)下浮率:1.26%合同总价(大写):贰佰捌拾壹万壹仟壹佰零贰元壹角叁分(小写):2811102.13元注:最终金额以大埔县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为准。六、付款方式1期:支付比例30%,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预付款分期从各期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80%时扣完;2期:支付比例50%,工程进度款按核定进度支付,经监理公司、采购人代表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每期付款申请最低额度不少于合同价的10%,最多累计支付至合同价的80%;3期:支付比例17%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97%;24期:支付比例3%,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如无质量、安全等相关违约行为,承包人履行完在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缺陷修复义务后支付。注:①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实际审批支付的时间)。②每笔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③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注:①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实际审批支付的时间)。②每笔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③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支付。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七、发包人责任1、负责本工程的技术管理和施工监督。2、负责工程的组织验收和结算。3、负责协调和解决本工程的征地拆迁,以及因施工造成的各类民事纠纷。八、承包人责任1、服从发包人领导及技术人员的指挥,接受业主、监理的整改方案。2、由于施工或其它管理不妥,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图纸和现行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如有变更,必须经业主和监理人员,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方可施工。4、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保证交通畅通。5、严禁将本工程进行转包或分包。九、合同生效订立合同时间:222年10月30日3订立合同地点: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以下无正文内容,为签署页)发包人: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大埔县光德镇富岭村富新街1号日期:2025年1月3.承包人: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T>地址:大埔县百侯镇黄塘坝广发大厦二楼电子邮箱:767775864@qq.com日期:202年0月0日电话:0753-5559936开户银行:农行大埔虎山支行账号:441874010400058084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的通用合同条款内容。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包括: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版)的第四章第二节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详见《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2023年版)i:5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磔建制村单改双工程(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磔建制村单改双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6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7(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磔建制村单改双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一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发包人: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章)承包人: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承包人监督单位:(全称)(盖单位意)2025年7月30日8安全生产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大埔县2025年Y184线陶溪-上磔建制村单改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全生产责任,促进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设单位全称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施工单位全称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及项目概算时,应确定保障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2)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并检查实施情况。(3)开展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按规定组织风险评估。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和风险评估情况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4)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约定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2.承包人职责(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落实合同、《广东省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指南》以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2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生产资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9主要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3)坚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原则,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组织机构等管理体系,配足符合资质条件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应保证本项目合同段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参加各类安全保险,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5)应切实加强作业工人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运用《公路施工安全视频教程》及配套口袋书、配套测试题集,建立工人学校或安全教育体验馆,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安全再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认真细致做好工人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基层班组班前会制度,确保作业工人熟知作业的安全要求和班前危险预知内容。(6)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程序逐级审批,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7)各类施工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等应具备相关资质证书,定期检查维护,按规定及时报废;特种设备及支撑体系设施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组织验收。(8)两区三厂、临建设施等选址及相关防护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9)建立施工现场及驻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10)按规定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按要求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检查,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和专项治理。(11)建立健全本项目合同段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演练。(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1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其他职责。10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大埔县光德镇人民政府(盖单位章)(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扎代理人:承包人:梅州市亿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营(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015年/0月30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建制村单改双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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