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品 印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5)
一、采购人名称: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阿克苏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531101000026208713
五、合同编号:11N010577241202594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印刷品
详见附件
件
1.00
2781
2781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联系电话:18997872078
传真:/
地址:阿克苏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图书期刊类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01057724120259403).pdf
合同编号:11N01057724120259403采购单位(甲方):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阿克苏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新疆阿克苏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新疆阿克苏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新疆阿克苏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印刷服务”迁入项目-新疆阿克苏新华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2368号印刷品--品牌:1件2781.002781.00合同总价(元)2781.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柒佰捌拾壹元整二、付款方式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2025]2368号其他印刷服务12781.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直接支付三、服务条款交货1.乙方应当根据订单的要求日期交货。2.乙方负责根据订单要求将产品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且将产品交付收货人。产品交付前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担。运输费由乙方承担。包装乙方必需对甲方采购之产品妥善包装,并确保其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不受损。包装费由乙方承担。1/2货物验收1.货到后,甲乙双方各授权专人按装箱单及本合同设备清单对货物进行验收。验货后甲乙双方在采购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如乙方交付的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该验收仅为数量、型号、规格等表面验收,不视为货物质量合格。2.甲方验收后负责货物保管,货物风险转移至甲方,但货物质量风险不转移。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为全新,所有技术参数和质量满足厂家出厂标准及甲方的订购要求。外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乙方保证其所提供商品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利益或假货、旧货等情形。4.甲方应于收到货物时进行验收,并通知乙方所有货品缺陷。5.甲方将按照乙方所提供之样品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阿克苏市南昌东路4号电话:电话:1819638120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行营业市账号:账号: 3014020109024960438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印刷品 印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