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采购合同公告(阳江市生态环境局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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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HCZB-2025002

合同名称: 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

合同签署时间: 2025-11-28 00:00:00

采购人名称: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一、合同编号

HCZB-2025002

二、合同名称

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

三、项目编号

HCZB-2025002

四、项目名称

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
联系方式:0662-3355905
供应商(乙方):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知明路84 、86号
联系方式:1372986088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
1(项)
1,590,000.00
1,590,000.00

合同金额: 1,590,000.00元,大写金额:壹佰伍拾玖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28日至2026年05月31日
履约地点:阳江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1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阳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08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5-02569项目编号:HCZB-2025002项目名称: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甲方:阳江市生态环境局住所地: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法定代表人:庄卓楷项目联系人:陈亚波联系方式0662-3355905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乙方: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知明路84、86号法定代表人:汪永红项目联系人:刘晋涛联系方式020-66382852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知明路84、86号根据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1,590,000.00)人民币。二、服务范围(一)工作范围和工作目标1、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技术服务工作(1)工作范围根据《阳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到2025年,“十四五”国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类水体比例为100%。结合近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形势,选取江城、寿长、尖山等3个国考断面及其控制单元作为本项工作范围。(2)工作目标围绕2025年阳江市江城、寿长、尖山等3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开展排查研判工作,为断面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2、阳江市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1)工作范围根据《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省市分级优化工作方案》,本次阳江市水功能区优化工作范围拟包括市级基本范围20条河流及50个湖库。此外根据省工作方案要求,对其他未纳入省级范围及市级基本范围的河流湖库,将市控断面所在的江河湖库、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江河、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在的湖库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水体、主要跨区县河流、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有迫切需要的水体纳入市级增补范围。初步梳理市级增补水体4个(青冲河、老虎河、石人河及金山水库),最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增补水体。(2)工作目标完成全市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出具水功能区划方案式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构建矢量信息数据库,全面优化水功能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水质目标,形成和中长期保护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市水功1能区划体系,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奠定基础支撑。(二)项目实施内容=1、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技术服务工作围绕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的核心目标,以断面所在河流的干流、一级支流为重点,运用加密监测、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结合一线排查与工程巡查、水质加密监测,对重点区域的重点问题开展现场排查和溯源调查,排查城镇生活、工业、农业农村等污染源治理情况,加强对重点支流水质断面、河流水系、控制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染源的多维关联分析,确定影响断面水环境质量的重点问题。深入聚焦重点范围,核实、督促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畜禽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整治工程进展,重点对江城、寿长、尖山断面水质达标动态形势开展分析研判,并动态提供对策建议,形成分析研判报告。2、阳江市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1)基础底图搭建结合全省基础工作底图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收集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系统整理河湖水系、土地利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行政区划、水文水质常规监测站点、入河排污口等基础数据,收集各类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数据、公报年鉴、经济社会现状及规划等专题数据,搭建全市坐标统一、数据规范的基础工作底图。(2)市级水功能区划水体清单研究梳理全市水系,结合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省水功能区划、原市级水功能区划及本市水环境管理需求,在省级水功能区划分范围的基础上,确定纳入市水功能区划水体名单。(3)基础情况调查分析开展水功能区基础情况调查,识别功能定位、水质目标等与现状实际、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相协调的功能区,全面分析现有区划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市级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在基础情况调查分析基础上,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技术要求,开展市级水功能区划水体的区段划分、功能定位、水质目标、属性信息更新等优化研究。(5)全市水功能区优化成果集成根据优化调整研究成果,形成全市水功能区划方案,并集成形成全市水功能区一张图、一张表和一套矢量信息数据。(三)项目成果要求1、出具江城、寿长、尖山断面研判分析报告共14份;《阳江市断面现场排查与分析研判总结报告》1份。2、《阳江市水功能区划方案》(包括图集及编制说明)1份;《阳江市水功能区划技术报告》1份;阳江市水功能区划矢量信息数据1套。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任务。2、甲方有权监督本合同的履行进度,就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阶段性服务成果和最终服务成果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或就项目相关问题要求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形式(包括会议面谈、书面函件、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会议面谈、书面函件、电话等甲方指定的方式如实陈述及说明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函件及其阶段性的工作进展材料。4、乙方因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协助时,甲方应当提供及给予合理协助。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款项批准后及时向乙方支付。6、如因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其提交的服务成果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或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且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应当及时提出。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修正或完善服务内容,就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如实陈述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6、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及其所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不会侵害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之后,乙方均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就本项目服务成果向甲方以及其他机关(包括政府及政府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8、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服务报酬。9、乙方指定刘晋涛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应满足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资质要求,并能胜任项目联系人的工作。其负责内容包括:跟进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联络和沟通,确保各项服务内容及成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就甲方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传递、移交、签收文件材料。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甲方验收。五、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元整(¥477,000.00)。2、乙方提供《阳江市水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给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元整(¥477,000.00)。用3、乙方提供《阳江市断面现场排查与分析研判总结报告》给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元整(¥477000.00)。4、乙方提供全部成果且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因财政部门支付流程等导致延迟支付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催促财政部门尽快支付(如电话催办、催款函、联络函等形式)。注: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六、知识产权归属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按照约定应交付甲方的服务成果(包括相关数据和报告)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为本项目的目的使用,但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中原属于乙方所有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以及新产生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所有。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提交的工作资料中原属于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仍属于甲方所有。七、保密1、保密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履行本合同时一方从另一方获取的尚未公开的有关技术文件、相关资料信息、技术诀窍、商业秘密及已由一方明确列为保密信息的其他信息。2、保密义务: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但如下情形不适用保密义务约束:1)保密信息提供方已豁免保密信息接收方保密义务或者已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对外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2)保密信息接收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披露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接收方被司法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要求披露保密信息。3、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合同履行中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4、保密期限:为保密信息提供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2年。5、泄密责任: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乙方有权催要;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款。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的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lae签订地点:阳江市签订日期:2025年月28日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8日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5-02569项目编号:HCZB-2025002项目名称: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甲方:阳江市生态环境局住所地: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法定代表人:庄卓楷项目联系人:陈亚波联系方式0662-3355905通讯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建设路208号乙方: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知明路84、86号法定代表人:汪永红项目联系人:刘晋涛联系方式020-66382852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知明路84、86号根据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伍拾玖万元整(¥1,590,000.00)人民币。二、服务范围(一)工作范围和工作目标1、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技术服务工作(1)工作范围根据《阳江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到2025年,“十四五”国考断面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类水体比例为100%。结合近年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形势,选取江城、寿长、尖山等3个国考断面及其控制单元作为本项工作范围。(2)工作目标围绕2025年阳江市江城、寿长、尖山等3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开展排查研判工作,为断面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技术支撑。2、阳江市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1)工作范围根据《广东省水功能区划省市分级优化工作方案》,本次阳江市水功能区优化工作范围拟包括市级基本范围20条河流及50个湖库。此外根据省工作方案要求,对其他未纳入省级范围及市级基本范围的河流湖库,将市控断面所在的江河湖库、流域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江河、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在的湖库以及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所在水体、主要跨区县河流、其他水生态环境保护有迫切需要的水体纳入市级增补范围。初步梳理市级增补水体4个(青冲河、老虎河、石人河及金山水库),最终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增补水体。(2)工作目标完成全市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出具水功能区划方案式及优化调整技术报告,构建矢量信息数据库,全面优化水功能空间布局、功能定位和水质目标,形成和中长期保护与发展战略相适应的全市水功1能区划体系,为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奠定基础支撑。(二)项目实施内容=1、2025年阳江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技术服务工作围绕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的核心目标,以断面所在河流的干流、一级支流为重点,运用加密监测、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结合一线排查与工程巡查、水质加密监测,对重点区域的重点问题开展现场排查和溯源调查,排查城镇生活、工业、农业农村等污染源治理情况,加强对重点支流水质断面、河流水系、控制断面、入河排污口、污染源的多维关联分析,确定影响断面水环境质量的重点问题。深入聚焦重点范围,核实、督促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畜禽面源污染防治等重点整治工程进展,重点对江城、寿长、尖山断面水质达标动态形势开展分析研判,并动态提供对策建议,形成分析研判报告。2、阳江市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工作(1)基础底图搭建结合全省基础工作底图及相关要求,进一步收集全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成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系统整理河湖水系、土地利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行政区划、水文水质常规监测站点、入河排污口等基础数据,收集各类水资源水生态环境数据、公报年鉴、经济社会现状及规划等专题数据,搭建全市坐标统一、数据规范的基础工作底图。(2)市级水功能区划水体清单研究梳理全市水系,结合原省水环境功能区划、省水功能区划、原市级水功能区划及本市水环境管理需求,在省级水功能区划分范围的基础上,确定纳入市水功能区划水体名单。(3)基础情况调查分析开展水功能区基础情况调查,识别功能定位、水质目标等与现状实际、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相协调的功能区,全面分析现有区划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4)市级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在基础情况调查分析基础上,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技术要求,开展市级水功能区划水体的区段划分、功能定位、水质目标、属性信息更新等优化研究。(5)全市水功能区优化成果集成根据优化调整研究成果,形成全市水功能区划方案,并集成形成全市水功能区一张图、一张表和一套矢量信息数据。(三)项目成果要求1、出具江城、寿长、尖山断面研判分析报告共14份;《阳江市断面现场排查与分析研判总结报告》1份。2、《阳江市水功能区划方案》(包括图集及编制说明)1份;《阳江市水功能区划技术报告》1份;阳江市水功能区划矢量信息数据1套。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任务。2、甲方有权监督本合同的履行进度,就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阶段性服务成果和最终服务成果等)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或就项目相关问题要求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形式(包括会议面谈、书面函件、邮件或电话等形式)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会议面谈、书面函件、电话等甲方指定的方式如实陈述及说明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说明函件及其阶段性的工作进展材料。4、乙方因履行合同,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背景材料和协助时,甲方应当提供及给予合理协助。5、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财政部门提出付款申请,款项批准后及时向乙方支付。6、如因法律或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服务费。(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优质服务,保证其提交的服务成果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或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且符合行业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2、乙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甲方提供协助的,应当及时提出。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修正或完善服务内容,就甲方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如实陈述项目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5、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密义务。6、乙方保证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及其所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不会侵害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否则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因此支付的赔偿金、补偿金、罚金;甲方因维权、制止或减少损失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费用)。7、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之后,乙方均有义务按甲方的要求,就本项目服务成果向甲方以及其他机关(包括政府及政府部门、审计机关、监察机关)作出解释、说明及答复。8、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取服务报酬。9、乙方指定刘晋涛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应满足采购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资质要求,并能胜任项目联系人的工作。其负责内容包括:跟进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联络和沟通,确保各项服务内容及成果按时按质按量提交;及时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就甲方提出的疑问作出解释、说明和答复;传递、移交、签收文件材料。乙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征得甲方同意。甲方认为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要求乙方更换。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委托服务期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甲方验收。五、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元整(¥477,000.00)。2、乙方提供《阳江市水功能区划方案(征求意见稿)》给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元整(¥477,000.00)。用3、乙方提供《阳江市断面现场排查与分析研判总结报告》给甲方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即人民币肆拾柒万柒仟元整(¥477000.00)。4、乙方提供全部成果且项目成果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即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5、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因财政部门支付流程等导致延迟支付的,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催促财政部门尽快支付(如电话催办、催款函、联络函等形式)。注:款项支付时,成交供应商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六、知识产权归属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按照约定应交付甲方的服务成果(包括相关数据和报告)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为本项目的目的使用,但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中原属于乙方所有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以及新产生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所有。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提交的工作资料中原属于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仍属于甲方所有。七、保密1、保密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履行本合同时一方从另一方获取的尚未公开的有关技术文件、相关资料信息、技术诀窍、商业秘密及已由一方明确列为保密信息的其他信息。2、保密义务: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但如下情形不适用保密义务约束:1)保密信息提供方已豁免保密信息接收方保密义务或者已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对外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2)保密信息接收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披露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接收方被司法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要求披露保密信息。3、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合同履行中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4、保密期限:为保密信息提供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2年。5、泄密责任: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乙方有权催要;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结算合同款。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的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代表:lae签订地点:阳江市签订日期:2025年月28日签订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表水考核断面水污染防治攻坚及水功能区划优化调整技术支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