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001176220251615
二、合同名称:汾河景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992025CGK00368
四、项目名称:汾河景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汾河景区内
联系方式:03576797065
供应商(乙方):晋城市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东街风庆小区15号楼3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137536955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十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8.17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养护总面积154254㎡,养护位置:河西1#橡胶坝至锣鼓桥之间坝外绿地。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服务时间:由于该项目具有连续性,为保障服务质量,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37号),本项目一采三年,服务期为3年,采取一年一签方式签订合同,招标完成后签订合同时只签订本年度合同,次年度及第三年度合同关联当年预算指标后签订。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合同金额(元):****8.17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汾河景区绿化养护服务项目合同(11NMB001176220251615).pdf
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绿化养护服务合同(Ⅰ)(第二、三、四、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标段使用本合同)合同编号:11NMB001176220251615甲方(养护发包人):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乙方(养护承包人):晋城市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01日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绿化养护服务合同(Ⅰ)第十标段甲方(养护发包人):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乙方(养护承包人):晋城市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坚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结合临汾市绿化养护的实际情况,签订本绿化养护服务合同。第一条:绿化养护范围及内容1、地址: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服务中心河西1#橡胶坝至锣鼓桥之间坝外绿地2、绿化养护总面积154254平方米。其中,陆地面积154254平方米,生态湿地面积0平方米。3、养护内容:依据甲方提供的绿化现状图及植物总清单进行植物养护。在开工前,甲乙双方依据图纸做好绿化核定交接;在完工后,乙方做出竣工图纸,与甲方核定交接。第二条:绿化养护期限本项目服务三年,服务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本次签订2025年12月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后续合同关联当年预算指标后签订。第三条:绿化养护费用1、绿化养护服务合同款为一月捌万玖仟陆佰肆拾捌元壹角柒分(¥****8.17)(依据实际发生的绿化养护数量和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结果、扣款金额等内容,做出绿化养护服务结算款)。2、付款方式:绿化养护至2025年12月底,甲方付给乙方2025年绿化养护服务结算款,完成本合同。第四条:双方责任1、乙方必须依据《临汾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管养标准》(附件1)和《临汾市汾河景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历》(附件2)进行养护。甲方依据《临汾市汾河景区绿化养护服务考核管理办法》(附件3)、《临汾市汾河景区绿化管养考核表》(附件4)、《临汾市汾河景区占地补偿款管理办法》和《关于临汾市汾河景区日常绿化养护的督查制度》进行日常考核和管理,依据《临汾市汾河景区绿化养护服务扣款标准》(附件5)以《临汾市汾河景区绿化养护违规扣款单》(附件6)的方式进行扣款。在养护过程中做到《临汾市汾河景区绿化养护专项工作落实表》(附件7)和《临汾市汾河景区病虫害综合防治方案》(附件8)。2、甲方对乙方实行年度业绩全程考核。甲方对乙方养护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月季考评和年度考核,以养护成效作为核心指标,依据考核结果核拨兑付年度养护费用。3、植物养护责任。正常养护责任:在乙方养护范围内,正常情况下,乙方须确保植物存活并保有。若因乙方管护不当或出现不明原因,导致苗木死亡、缺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也由乙方负责。特殊情况责任及处理:因不可抗力(大风、洪水、地震、冰雹等)的自然环境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植物死亡的,责任归属甲方。但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需及时组织人员抵达现场处理,完成上述义务后,不影响养护费的正常支付。4、甲方为乙方的养护提供便利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绿化养护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为乙方,且购买本标段意外灾害保险,签订《临汾市汾河景区安全责任书》,制定适应本标段实际情况的《安全防火应急预案》。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和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6、乙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及安全规范,着统一服装上岗,并为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购买意外保险。7、鼓励乙方对绿化养护服务中所产生的绿化垃圾(如枯枝落叶、草坪修剪等)进行就地填埋、粉碎或堆肥等,但应保证绿地安全及景观效果,如无条件则外运处理,并自行承担处理费用,严禁随意倾倒、堆积。8、乙方应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人员工资,严禁以甲方原因为借口拖延工作人员工资,所造成一切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9、乙方在绿化养护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善或养护服务不当所引发的舆情、上访或法律诉讼等后果由乙方承担。若因前述情形(第四条5、8、9)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0、乙方工作人员有义务爱护景区的动植物,严禁捕杀或做伤害景区动植物的事,如遇有其他人伤害景区动植物,应及时制止并上报甲方,如有必要可选择报警;如发现加拿大一枝黄花、水葫芦、菟丝子、拉拉草等侵占性物种或有害物种要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规定做无害化处理。1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发出的所有关于绿化的通知、函件等文本乙方均应认可。第五条:合同终止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该项目的绿化养护服务合同。1、每月考核时,本服务绿化管养考核表中得分低于67分者为不合格,乙方负责的绿化标段在定期考核中一年内有3个月不合格的。2、乙方不遵循绿化养护管理规定、不服从管理,造成绿化养护质量下降的(乙方养护达不到本服务养护技术标准或甲方要求的,甲方可发出整改书面通知书或口头通知。乙方多次提醒未予以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乙方因养护不当发生重大质量或安全责任事故,对绿化景观造成严重破坏或不良社会影响的。第六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可起诉至服务项目所在地法院。3、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签署页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晋城市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张燕燕住所住所山西省晋城市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昌东街凤庆小区15号楼3单元501室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张燕燕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753695555通信地址通信地址晋城市凤庆小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048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947877165@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591MA0MBL9P6T开户名称晋城市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红星东街至行银行账号140511492449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2月01日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