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餐一类会议早餐午餐晚餐采购合同公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宾馆
三、采购项目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91101000026158341
五、合同编号:11N5893038632025206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会议餐一类会议早餐午餐晚餐
详见附件
元/人天
35.00
130
45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13199962333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萨依巴格路60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餐饮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589303863202520603).pdf

合同编号:11N589303863202520603采购单位(甲方):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宾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库尔勒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宾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宾馆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一张网“餐饮服务”项目-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宾馆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会议餐一类会议早餐午餐晚餐---35元/人天130.004550.00合同总价(元)455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伍佰伍拾元整二、服务条款1、乙方提供餐饮服务,餐食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甲方要求。2、乙方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的服务工作,如茶水服务等。三、甲方、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责任:1、乙方将根据甲方选择的服务项目认真履行其职责。2、乙方提供用餐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场所必要的卫生清洁工作及合同约定的服务事项。3、保证用餐期间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二)甲方的责任:甲方若需临时增加使用设备、设施,需提前1-2日告知乙方,由乙方负责调配,对此造成合同外的支出由甲方自行承担。四、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全面履行各自义务,任何一方未履行的,均属违约,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1/2同总价的20%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拍卖费、评估费、邮寄送达费、公告费等。2、因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变动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若甲方有变动,不要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甲方提前告知乙方即可,若甲方不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则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将甲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否则乙方需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但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五、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可向乙方租赁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解决。六、其他1、本合同文本未涉及的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条款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中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全部可以送达,系本合同通知及法律诉讼的送达地址。任何一项通知送达该地址的视为有效送达,尽到通知义务。如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提前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原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项通知及书面材料在送达时接收方应当配合送达方签字确认,否则邮件退回日即视为有效送达日,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接收方承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巴音郭楞宾馆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沈军地址:地址:新疆库尔勒市人民东路10号电话:电话:1390996450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梨乡路支行账号:账号: 736140100100002263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025年12月5日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会议餐一类会议早餐午餐晚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