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交换机 交换机采购合同公告(千阳县人民法院2025)
一、合同编号:HT-宝鸡市-2025-00261
二、合同名称:核心交换机合同
三、项目编号:ZCBN-宝鸡市-2025-01222
四、项目名称:核心交换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千阳县人民法院
地址:千阳县东大街19号
联系方式:09174241978
供应商(乙方):宝鸡恒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8号
联系方式:091733072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30000
2(台)
¥7,500.00
¥15,000.00
机房核心交换机
合同金额: 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采购合同.pdf
千阳县人民法院
2025年12月08日
合同甲方:千阳县人民法院乙方:宝鸡恒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就千阳县人民法院装备采购项目甲方购买乙方设备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制定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小计1交换机S310-24T8J4X技术规格:汇聚交换机一三层丨全管理丨交换容量758Gbps/7.58Tbps一包转发率148Mpps/222Mpps|下行24个GE电口8个2.5GE光口+上行4个10GE光口一监控带机量400一终端带机量800|机架款2台7500.0015000.00合计:15000.00二、执行价格: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四、交提货地点、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五、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7天。六、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七、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采购文件验收第2页共4页八、随机备品、工具供应办法:由乙方免费提供使用。九、结算方式及期限:设备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发票,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0%,即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十、产品质量保证:1、质保期:验收合格后壹年。在整个售后服务期,乙方保证24小时接收甲方的来信、电话和传真,并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答复和处理意见,如需现场维修将在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2、在整个售后服务期,乙方向甲方提供分为主动式维护和被动式维修的两种服务方式。主动式维护即每季度定期派专人进行检查和维护。被动式维修即在收到甲方通知后赶赴故障现场进行抢修的方式。3、质保期内,除人为的损坏与操作不当、不可抗拒的力量(地震、战争、重特大灾害事故)而导致材料或设备损害收取材料成本外,其它均属乙方免费质保的范围。十一、违约及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按时交付货物和进行安装调试,或不能及时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则视乙方违约。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乙方有权终止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并追究违约责任。3、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都视同违约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自金。4、甲乙双方约定,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损失责任。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若协商不能解决的,则由起诉人向起诉方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第3页共4页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甲方乙方(盖章)(盖章)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东太街19号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火炬路28号院12栋2单元1112号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电话:电话:0917-3307208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103296869765日期0年2月8日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核心交换机 交换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