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空调 空调机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N5111232025000101-1-1

二、合同名称: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N5111232025000101

四、项目名称:空调采购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伏龙路59号
联系方式:13990647732
供应商(乙方):四川瑾瑜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3栋22楼2206、2207、2208、2209号
联系方式:1804805316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1.5P分体变频壁挂机
416(台)
¥1,600.00
¥665,600.00
KFR-35GW/ZDAY(W3-G)+R1

2
3P分体变频壁挂机
145(台)
¥3,030.00
¥439,350.00
KFR-72GW/ZDWU(W1-F)+R1

3
3P分体变频柜机
37(台)
¥3,200.00
¥118,400.00
KFR-72LW/ZDHIG(W2-G)+R1

4
立柜式5P空调
57(台)
¥5,565.00
¥317,205.00
KFR-120LW/ZD(3)AIG(W1-G)+R1

合同金额: 1,540,55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零伍佰伍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8日至2026年02月05日
履约地点: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校内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空调采购项目(二次)).pdf
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
2025年12月08日

空调采购项目(二次)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1232025000101-1-1采购人(甲方):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供应商(乙方):四川瑾瑜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签订时间:202年12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空调采购项目(二次)1.2.采购项目编号:N51112320250001011.3.采购计划编号:51112325210200002663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集中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询价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口是口否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口否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口否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口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口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口否1.8.项目内容:序号品目号采购标的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A02061804空调机3P分体变频壁挂机长虹KFR-72GW/ZDWU(W1-F)+R1145(台)30304393502A02061804空调机1.5P分体变频壁挂机长虹KFR-35GW/ZDAY(W3-G)+R1416(台)16006656003A02061804空调机3P分体变频柜机长虹KFR-72LW/ZDHIG(W2-G)+R137(台)32001184004A02061804空调机立柜式5P空调长虹KFR-120LW/ZD(3)AIG(W1-G)+R157(台)5565317205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零伍佰伍拾伍元整)1540555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3.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资料。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在保修期内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提供原厂6年质保,质保期内出现产品故障问题(除人为损坏),按照厂商售后标准,提供售后服务。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尽快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2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2.3.3.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8.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1540555.00元(大写:壹佰伍拾肆万零伍佰伍拾伍元整)3.2.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口分期付款3.3.付款进度安排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按财政支付流程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3.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4.2.履约地点: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完成货物安装调试后,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15日内完成验收。5.2.质量要求:必须保证提供的货物(包括零部件、配件等)是通过正规渠道获取的原厂、全新、未拆封的合格产品,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5.3.验收标准:采购人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延期使用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21)8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0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厂家标准。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电话的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8.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8.3.1.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还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8.3.2.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提起诉讼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其他条款10.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0.1.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0.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0.2.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3.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方构成侵权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10.4.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10.5.售后服务10.5.1.整机质保:6年;10.5.2.售后服务电话:4008111666/1588240674210.5.3.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或更换,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0.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0.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0.6.2.合同的中止10.6.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0.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4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0.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0.6.3.合同的终止10.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0.6.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0.6.3.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0.7.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0.8.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1.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三份,乙方持有二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伏龙路59号2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日期:20年12月8日乙方:四川瑾瑜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曾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3栋22楼2206、2207、2208、2209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丰西路支行(行号:103651080742)银行账号:22807401040022043签订日期:2年1月8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调 空调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