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4798
二、合同名称: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企业案例分析为例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4798
四、项目名称: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企业案例分析为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方式:13851940179
供应商(乙方):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方式: 1777806881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企业案例分析为例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4798
比选方式: 邀请比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350000.0
项目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227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联系人姓名: 品牌和质量研究所
联系电话: 13851940179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44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204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0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09 15:03
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企业案例分析为例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企业案例分析为例委托方: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甲方)受托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乙方)签订时间:2025年12月签订地点:南京有效期限::2026年0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委托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法定代表人:管旭琳项目联系人:朱志远联系方式:18100626236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电话:025-52436150传真:025-52436150电子信箱:A52436150@126.com受托方(乙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住所地:北京海淀区知春路4号法定代表人:王昆项目联系人:高晓红联系方式:18910756098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电话:010-58811728传真:010-58811746电子信箱:gaoxh@cnis.ac.cn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以制造业企业案例分析为例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的目标:结合近几届中国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管理模式案例研究,开展人工智能赋能下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演进机制及未来标准发展趋势研究。梳理标准化现状到人工智能驱动新型质量管理模式的发展历程,构建结构化分析框架,揭示人工智能技术在质量数据采集、分析预测、过程优化及决策支持中的作用路径。提出人工智能促进质量管理转型升级的标准化策略建议,为制造企业提升质量竞争力提供标准支撑。2.技术服务的内容::(1)调研全国智能制造典型企业的发展状况,编制《智能制造典型企业的发展状况调研报告》;(2)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演进机制研究;(3)构建结构化分析框架:(4)提出人工智能促进质量管理转型升级的标准化策略建议;(5)编制《人工智能赋能下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演进机制研究报告》和《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及未来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报告》两份研究报告。3.技术服务的方式:乙方根据甲方需求,调研全国智能制造典型企业的发展状况,编制调研报告,开展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演进机制研究,并构建结构化分析框架,提出人工智能促进质量管理转型升级的标准化策略建议,编制《智能制造典型企业的发展状况调研报告》、《人工智能赋能下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演进机制研究报告》和《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及未来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报告》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南京2.技术服务期限:2026年6月30日前3.技术服务进度:按照甲方具体需求执行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按照甲方具体需求执行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甲方组织验收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1)甲方的相关需求说明文件(2)(3)(4)2.提供工作条件:(1)无(2)(3)(4)3.其他:无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签订后5日内以邮件或会议方式提供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344000.00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元整)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333000.00元(叁拾叁万叁仟元整)。(2)2026年6月30日前,乙方完成《智能制造典型企业的发展状况调研报告》、《人工智能赋能下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演进机制研究报告》和《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及未来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报告》并提交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尾款,计人民币11000.00元(壹万壹仟元整)。(3)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育慧东路支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路12号亚运花园一层帐号:110060664012015029532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中采用的乙方提供技术服务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与此项工作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4.泄密责任:造成资料泄密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在技术过程中不得将甲方的任何数据外泄2.涉密人员范围:所有与此项工作有关人员3.保密期限:永久保密4.泄密责任:造成资料泄密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无1.12.3./4.1第七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智能制造典型企业的发展状况调研报告》、《人工智能赋能下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的演进机制研究报告》和《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国际标准化发展趋势及未来标准体系建设研究报告》各2份纸版盖章版和1份电子版。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按照本合同规定完成项目目标和内容后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全部服务材料。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组织验收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26年6月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第八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甲、双)方所有。本合同乙方提供服务及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甲方,乙方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甲、双)方所有。第九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1‰/天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二、五条约定,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第十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朱志远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高晓红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及时报告工作进展2.具体事宜(要求、付款等)的沟通接收相关资料及报告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2.双方友好协商。3.1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1.无2.3./4.15./第十四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技术背景资料:无2.可行性论证报告:无3.技术评价报告:无4.技术标准和规范::无5.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无6.其他:无:第十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盖章)冯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5年12月9日乙方: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2025年12月8日印花税票粘贴处:(以下由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填写)合同登记编号:1.申请登记人:2.登记材料:(1)(2)(3)3.合同类型:4.合同交易额5.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印章)经办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工智能赋能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模式演进机制研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