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2025)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ZY2025-ZB-GK1131
二、合同名称: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
三、项目编号:ZY2025-ZB-GK1131
四、项目名称: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68号
联系方式: 029-85251916
供应商(乙方):山东大学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
联系方式:0531-883645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文物保护考古服务
1(项)
¥6,935,408.00
¥6,935,408.00
无
合同金额: 6,935,40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叁万伍仟肆佰零捌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9日至2027年12月08日
履约地点:按照合同约定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第三方协议.pdf
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
2025年12月09日
SK250462合同编号:2025考(委)第号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项目第三方技术合作协议甲方(采购人):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山东大学乙方(供应商):签订时间:2025年12月9日1SK250462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第三方技术合作协议《西安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实施后,考古工作前置,在追赶超越的形势下,配合基建的考古任务十分急迫而繁重,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现有的专业考古人员和技术力量已难以承担目前剧增的考古发掘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开放考古、联合科研的指示精神,在省、市文物局的指导下,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联合具有考古力量的科研院所和高校,采取合作的方式开展考古发掘与文物保护有关项目。鉴于此,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合作协议:甲方: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乙方:山东大学工程名称: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工程地点: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甲方将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委托给乙方承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如下:一、甲方责任:1.甲方指派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发掘领队),负责该项目的管理与实施。2.甲方负责与建设单位和当地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协调建设方清除现场垃圾、堆土、植被等障碍,排除可能干扰发掘工作的各种人为因素,以保证乙方考古发掘工作的顺利进行。3.甲方负责协调建设单位在考古发掘进场前派驻第三方保安公司,负责考古工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安保公司应按照《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考古工地安全保卫工作规范》落实各项要求。甲方负责对安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安4.甲方对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不定期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检查及督导,并组织专家进行完工后的验收。5.田野发掘结束后,甲方负责接收和保管所有出土文物及标本资料。二、乙方责任:1.乙方应在甲方的指导下,按照国家文物局颁布的《田野考古工作规程》进行施工,科学发掘,精确记录,确保发掘质量。田野考古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考古工作报告书。2SK2504622.乙方须配备专业考古技术人员和现场文物保护人员,能熟练完成发掘、记录、照像、扫描、测绘、现场文物保护及采集标本、提取文物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工作。3.乙方须配备相应测绘设备,如RTK、全站仪、笔记本或平板电脑、专业相机,完工资料中要有RTK或全站仪测绘图。4乙方作为项目执行方,须接受甲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指导,并与甲方紧密合作共同做好现场发掘和文物保护工作。5.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接受第三方保安公司对工地出入、发掘现场、文物库房及驻地的安全保卫工作和安全监管。6.现场考古发掘完工后,乙方需进一步完成文物修复及基本资料(含出土文物、标本以及记录、图纸等)的整理工作。7.发掘工作及资料整理结束后,乙方应将出土文物及标本全部移交给甲方,另需给甲方移交考古发掘文字、图片等原始记录资料(或拷贝、复印件)。双方应安排专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办理办理移交手续。三、服务期:田野发掘及资料整理共计24个月。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顺延。四、发掘费用与付款方式:1.取费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计委、财政部、文物局颁发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90]文物字第248号)规定,结合西安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取费标准。按照西安市政府有关地铁项目考古收费的减免文件执行预算减免。该项目发掘费的支付按实际中标价执行。总价(人民币元):¥6935408.00(大写:陆佰玖拾叁万伍仟肆佰零捌元整)。市2.付款方式:付款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合同签署后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70%的首付款。乙方田野发掘结束,经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交考古发掘工作报告,移交文物及全部考古工作资料后7个工作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30%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SK250462甲方开票信息及账号乙方单位账号信息税号12610100H16256768G税号12100000495570303U账户名称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收款方名称山东大学账号102900201305账号244206255768开户行中行钟楼支行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历城支行地址、电话西安市碑林区友谊西路68号,029-85258795地址、电话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山大南路27号,0531-88364534五、验收及保密(一)成果验收:本项目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田野验收、科研成果、文物修复、线图、文字、电子影像。甲方会同乙方及相关部门进行项目验收工作,并出具验收单。验收内容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乙方保证本项目技术服务符合《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的要求和规定。2、乙方尊重和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安排。3、发掘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发掘协作方案编制全面、科学、严谨。4、发掘队伍齐全,人员分工合理。5、遗迹现象分析判断科学准确,层位关系清楚。6、发掘方法符合工作规程要求。7、出土文物、标本、土样等采集齐全,编号清楚,提取科学。8、发掘记录详尽齐全。9、工地现场管理规范,无事故发生。(二)保密乙方对发掘全过程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资料。乙方对出土的文物进行保密,在项目所在地出土文物,按照文物发掘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由乙方暂时保管并修复,乙方则根据甲方所提供项目所在地出土文物清单按时归还所有文物。根据相关要求,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可留存部分项目所在地出土文物作为研究。六、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工作质量、数量等要求完成各个阶段的工作4SK250462任务,应按《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七、风险承担:(一)乙方从事甲方委托的服务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二)由于乙方配合甲方的安保工作不到位,而酿成安全保卫工作事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八、知识产权:因实施本委托合同而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委托方拥有,未经委托方许可,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发布和发表。九、如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叁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乙方:(盖章)山东大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郑教斌年月日205年12月日5SK250462陕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通知书东大学:受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院委托,西正翼项目管理咨询有采公司代理的《地铁10号线一期高陵车辆段第二阶段(三期,四期)项目文物保护考古服务》(项目编号:ZY2025-ZB-GK1131),2025年12月03日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标,西安市文物保护煮古近究院确定山东大堂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6,935,408.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叁万伍仟肆佰岁捌元整)。请山东大堂于本《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西安市文物保护考占研究院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张老师联系方式:029-85251916陕西正冀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2025年12月04日温馨提示: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西安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做好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了解详情。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物保护考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西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