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公安局2025)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M-2025-07-00785
四、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长春市公安局
地 址:金宇南路159号
联系方式: 0431-88907337
供应商(乙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天印大道1555号
联系方式:025-52168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 数量:1 单价(元):192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192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长春市市辖区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设备维护外包服务合同(1).pdf (2.0 M)

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合同甲方:长春市公安局乙方: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之规定,长春市公安局(以下称“甲方”)和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就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M-2025-07-00785)订立本合同。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需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享有权利及履行其相应的义务;乙方是本合同的供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享有权利及履行其相应的义务。第一条:合同签订依据1、双方依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2、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乙方的运维方案;5、甲方的考核方案。第二条:合同标的采购项目: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1合同标的:详见“附件:包含但不限于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清单及要求”。第三条:采购价格本和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确定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贰万元整(1,920,000.00元)(含税)。本价格包含服务费、税费、配件更换维修等费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含高空电费),除合同中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外,均由乙方承担。第四条:合同工期: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3日。第五条: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1维护范围(1)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中外场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东部、西部、南部、北部、亚泰大街快速路(含南延线)建设的桥上监控摄像机92处、隧道事件检测摄像机24处、制高点监控25处、桥下监控238处、诱导屏42处、桥下智能交通灯路口102处、限速牌19处、配套通讯传输设备764台、相应的管理机箱、防雷器及管线材等所有科技设施,两横三纵网络的外场和内场所有设备。2(2)长春市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反向抓拍球建设项目的外场设备,具体包括前端视频点位1154处。(3)长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建设的其他智能交通系统的外场设备。包括市内重点监控180处、高空监控25处、违停监控22处、公路诱导屏8处、市内不礼让行人抓拍72处、占用公交车道抓拍55处。(4)按月缴纳甲方建设高空点位用电费用,用电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乙方承担。(5)以上所述全部设备如无法修复必须更换。(6)制定巡检方案、运维方案、建立健全路口档案(包含但不限于信号机、一灯一线、人行信号灯情况、车道数、科技设施情况等)形成电子档案,需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7)甲方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临时性工作指本合同附件《设备清单》范围外,由甲方提出的、与现有设备维护或交警业务直接相关的小型、非持续性任务),包含但不限于非计划性的标识喷涂、因交通事故导致的非设备本体损坏(如灯杆油漆剐蹭)的简单修复等。如为甲方权属的信号灯杆和灯箱喷涂标识(如果信号机箱损坏,由乙方负责修护或更换),更换路口破损的井具(井具由乙方承担)等工作。(8)乙方应自行准备信号机配件、调试维护软件工具和信号调优辅助工具(对运维内的路口进行配时),并对配发的发电设备进行保养维护,满足日常工作需求。3(9)若运维期内甲方对信号机进行国产化改造,该部分设备在制造商质保期内的硬件故障由制造商负责。乙方应负责该部分设备与既有系统的协调、联动及日常巡检,双方应根据乙方实际工作量的变化,友好协商对合同价款进行合理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1.2维护类型1.2.1正常故障维修和日常养护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故障;如监控视频掉线、镜头模糊不清,诱导屏花屏及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等情况。日常养护是指系统日常的例行巡检、性能测试、效果调试、数据清理和采集、除尘除锈(包含但不限于杆件和配电箱)、管道异物清除、管路占用清理、清除遮挡物等养护工作。1.2.2非正常原因导致的故障维护指非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损坏和故障,如:因市政建设导致管道损坏或路口点位排迁等情况(包含无法追回赔偿的情况);因交通肇事撞坏、被盗及其它人为破坏等情况(包含无法追回赔偿的情况);因变压器拆、停等因素引起的主电故障(包含自维变压器);天气等特殊原因引起的损坏和故障,自然灾害除外。2、路口设备、视频质量巡检要求2.1设备巡检对于快速路桥上和桥下路口智能交通前端设备和工程,乙方须每周到达每一个路口巡检一次,通过微信群报故障、指挥中心报故障等方式,掌握设备情况进行维修;对于所有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工程故障和隐患应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应在5分钟内4响应,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需按照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交路口前端巡检报告。已更换的设备留存报废,并对更换设备做好出入库记录,对维修情况做好音视频备案。2.2平台巡视乙方在交通违法视频接入平台上每日对设备在线及使用情况进行巡检,次数不少于2次。3、设备维护要求3.1摄像机运行要求乙方应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监控的在线率不低于95%(全时段)。3.2设备数量完好要求在维护期内乙方必须掌握维护范围内的设备数量、状况及周围的环境,对所有设备完好以及安全状况负责(包括设备丢失、被盗以及人为破坏、意外和偶发因素导致的设备和工程故障),如因乙方监管不力,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费用。3.3设备品牌型号功能要求损坏设备由乙方采购,同时应保证所采购设备的品牌型号、技术规格与甲方现使用设备一致或高于甲方现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规格,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原有功能均可正常实现,保障全警实战应用。可与现有平台顺利对接,不影响系统平台功能,由乙方完成安装和维护。对于主要及易损件需有一定数量(提供维护设备数的5%)的备品备件,保障故障及时修复,若未及时更换,视为无正当理由迟延提供服务。53.4设备运行要求乙方维护所采用的摄像机、信号灯、流量检测设备等系统主要设备与原设备应为同一品牌且不低于原设备标准,如不是同一品牌,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且须保证能接入平台,确保系统运行稳定,满足甲方的要求。更换安装后的设备需及时书面报告给甲方进行验收。3.5设备规格要求3.5.1为了保证杆上设备的安装统一性,乙方维护所采用的监控设备、智能交通信号机、信号灯、高清抓拍摄像机、LED频闪补光灯、曝闪灯、测速雷达等杆上设备规格和尺寸必须与甲方现使用的设备规格和尺寸一致或高于现有配置。否则构成违约。3.5.2为了保证落地机柜和防护箱内的空间合理性,乙方维护所采用的嵌入式控制主机、网络交换机、光纤收发器等室外落地机柜及防护箱内设备规格尺寸必须与甲方现使用的设备规格尺寸一致或高于现有配置。否则构成违约。3.6设备更新要求甲方所有损坏不能使用需要更新的摄像机、平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7300-2018《公共安全重点区域视频图像信息采集规范》、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标准,设备更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符合上述国家标准的产品证明材料。乙方在设备更新前,应书面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设备更换,并保证6设备是全新的。并保存视频资料。4、保障要求4.1特殊紧急情况要求遇到重大安保任务、重大治安事件等紧急情况,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立即增派值班维护人员在各行政区域巡检待命,发现或接到故障通知应立即实施抢修。同时必须提前将维护人员值班表送至甲方。4.2协助上级考核要求为保障省公安厅考核和安保活动任务等甲方的业务需求及紧急事件,乙方应安排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包括点位推送、接收、平台对接、网络环境、设备配置、调试、演示配合等服务内容。4.3日常工作要求乙方需为甲方的日常系统应用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并按甲方需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4.4技术实力要求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等服务应符合***、省公安厅的视频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5、安全要求5.1维护安全要求乙方本次运行维护必须按照国标GB35114-201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执行,必须符合国密算法和标准。确保视频数据身份真实、信令可靠、视频完整、全程保密。即确7保视频系统中所有用户和设备身份真实可信,信令内容来源可信可靠,确保视频完成免遭篡改,确保端到端全程加密,信息传输、转发、存储、下载各阶段视频不被窃取。乙方对交通信号灯设施的维护符合国标《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GB14886-2016》、《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中的有关要求。5.2人员安全要求乙方的入驻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政审及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外场施工检测维修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立围挡、安全绳等,因防护措施不当导致施工人员发生摔伤,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时,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时,如甲方不存在过错,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补偿责任,乙方应保证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6、保养要求对于快速路桥上及桥下路口前端设备和涉及支队自建的所有项目的前后端设备乙方至少每季度全面保养一次。包括设备除尘清洁、除冰和除锈养护(包含但不限于杆件和配电箱)、连接件紧固、管道异物清除、管道占用清理等,按照甲方需求向甲方提交系统保养维护报告经双方确认签字。7、服务时限要求7.1提供7*24小时服务承诺乙方在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派驻维护团队,提供7×248小时维护保障和技术保障。7.2故障修复时限承诺7.2.1对于内场硬件故障,乙方应在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对于需要研发人员到场处理的,应保证24小时内安排研发人员到场,故障修复时间小于2天。特殊情况应保证立刻派人到现场修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延误。7.2.2对于一般的故障,乙方应在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到达故障现场,确认故障原因时间小于1小时,故障修复时间小于1天;对于涉及隐蔽工程施工的故障,应在施工手续获批后7天内完成故障修复。8、服务质量考核要求8.1摄像机故障率要求乙方应保证前端监控故障率不高于系统监控总量的5%(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不具备维护条件的除外)。8.2其他设备的维护要求应确保其他硬件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前端主机、交换机等)的正常运转,发生故障的及时维修,若同一设备一个月内发生3次及以上故障,应立即更换,不得拖延。8.3智能交通系统设备运行要求乙方应保证两横三纵快速路和涉及甲方自建的所有项目的前端设备在线率不低于95%。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应保证甲方监控视频在线率能达到95%以上。98.4信息收集要求乙方在维护期间内对维护设备的信息进行采集,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所在位置、运行状况、配电箱情况(为箱内设备贴好标签,做好标记)等。8.5乙方应按照附件规定的巡检计划与路线,每周对全部维护设备完成至少一轮巡检。所有故障的发现、上报、修复均需通过双方确认的【运维管理平台】进行记录,形成电子工单。甲方人员通过非平台方式(如微信、电话)报告的疑似故障,乙方需在30分钟内登录平台创建工单并响应。对于经甲方最终确认确系存在、且乙方巡检记录中未体现的故障,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从当期应付款项中扣除人民币5000元作为违约金。若在一个自然月内,此类故障数量累计达到当月总故障工单数量的10%或以上,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9、维护人员及车辆配置要求9.1维护人员要求9.1.1总人数要求乙方维护人员总数不少于8人(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人员相对固定,人员变动应报甲方备案。所有人员均需为供应商单位在职人员。乙方运维人员应固定,不得随意更换,且乙方必须保证运维人员不得从事其他与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冲突的相关工作,若发生上述行为每次扣款5000元。9.1.2管理人员要求乙方维护人员中配备:项目经理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10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工程师证书。9.1.3派驻人员要求乙方应在长春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派驻维护团队,提供7×24小时维护保障和技术保障,乙方安排不少于1名内场人员于每日早7时前到指挥中心5楼值守,开展运维保障工作,下午待市内交通流量恢复稳定后方可撤离。9.2维护用车要求日常维护车辆:乙方提供不少于2辆日常维护车。高空维护车辆:乙方提供不少于1辆高空维护车。10、服务期满后移交系统情况要求(1)运维服务期一年后,与甲方进行系统交接时,除不具备条件的设备外,前端监控正常运转率和在线率达到95%以上,硬件设备正常运转、无故障。(2)建立系统档案:对维护范围内的设备和系统建立档案,并进行整理并报送甲方,包括点位档案、路口档案、设备故障信息档案、抢修记录档案等。(3)在服务即将到期时,按甲方要求准备好交接材料,待和新的运维单位做好全面交接工作且无异常后,视为服务期满。11、维护考核(1)乙方应认真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本合同的要求以及甲方维修指派人员依据本合同发出的指令进行维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考核提供便利条件。11(2)甲方可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乙方维修质量进行随机检查和定期考核,发现维护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可要求乙方采取更换、修复等一切补救措施,直到符合约定标准或有权决定解除本协议。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3)因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无偿修复,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冻害、洪水、地震)等非乙方责任除外。若乙方认为造成损坏的责任不在乙方,由乙方承担举证责任。(4)为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乙方应设有专人负责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车辆、设备及软件等,并保证能与甲方24小时联系,甲方电话联系乙方负责人3次未接通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维修款5000元,作为违约金。扣罚累计超过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由于人员调动或设备问题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自身或第三方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相关后果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有因乙方维护工作技术原因产生诉讼的、被市级以上(不含市级)相关部门通报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一票否决,并建议市局将乙方直接拉入招标采购黑名单;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12、延迟提供服务(1)乙方应按照招投标文件及本合同中甲方规定的服务时限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迟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维12修费5000元/次,作为违约金,超过3次迟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第六条:付款方式1.项目运营期满半年后,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要求且甲方审核通过后(包含但不限于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7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乙方合同价款的50%,即¥960000.00元。2.项目服务期结束后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本合同要求且完成本合同第五条第10项约定的系统移交工作后,并经甲方终验合格后(包含但不限于日报、周报、月报、季度报、半年报、全年报,即《终验报告》及全年服务档案),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7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乙方至合同价款的100%,即¥960000.00元。甲方按照上述要求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视为甲方全面履行了付款义务,如因财政审批原因导致付款迟延不视为甲方违约。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公司名称: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京江宁高新区支行13银行账户468958191969第七条:违约责任7.1履约瑕疵处理(日常考核):乙方发生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具体违约情形(如:响应超时、巡检漏检、未主动发现故障、运维人员私自从事冲突性工作等),应按该条款明确约定的金额或方式承担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期应付款项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等扣款属于对乙方轻微违约的即时纠正措施,不影响甲方根据本合同追究乙方其他违约责任的权利。7.2严重违约: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构成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改、调整维护方案或更换设备品牌型号;(2)任一自然月内,核心设备(定义见附件)在线率低于约定标准(如95%)持续超过72小时;(3)因乙方维护原因,导致甲方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4)一个季度考核周期内,同一设备故障重复发生达到3次而未按约定予以更换。7.3根本违约及合同解除: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构成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甲方为向第三方采购替代服务所增加的合理费用、律师费、诉讼费等):(1)发生7.2条约定的严重违约情形,经甲方书面催告后逾期未14纠正或再次发生;(2)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核心服务工作转包、分包给第三方;(3)提供的服务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经甲方指出后拒不整改;(4)因乙方维护工作技术原因直接导致甲方涉诉并承担不利法律后果;(5)乙方破产、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必备资质。7.4违约金与赔偿: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违约金(含第五条的履约扣款)可以累计适用。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约定违约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就超出部分进行赔偿。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后,仍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7.5甲方解除权的保留:除本条约定外,本合同其他条款中约定的甲方单方解除权,依其规定执行。第八条:争端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处理。第九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修改或签订合同补充文件。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川询过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3日16附件: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两横三纵”快速路科技设备及支队自建视频监控等设备维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序号服务内容服务要求1长春市“两横三纵”快速路智能交通系统工程项目售后维护桥上监控摄像机92处、隧道事件检测摄像机24处、制高点监控25处、桥下监控238处、诱导屏42处、桥下智能交通灯路口102处、限速牌19处、配套通讯传输设备764台(含环网)、相应的管理机箱、防雷器及管线材等。2长春市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增加反向抓拍球建设项目对市内1154处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录像回放正常无卡顿,监控图像清晰,无模糊不清、掉线、无法对焦等现象。3180处市内监控对180处市内监控点位内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录像回放正常无卡顿,监控图像清晰,无模糊不清、掉线、无法对焦等现象。425处高空监控系统项目对25处高空监控点位内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录像回放正常无卡顿,监控图像清晰,无模糊不清、掉线、无法对焦等现象。522处违停球机监控项目对22处违停点位内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录像回放正常无卡顿,监控图像清晰,无模糊不清、掉线、无法对焦等现象。6公路诱导屏系统对8处公路诱导屏系统内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证诱导系统正常运行,屏幕正常显示,无花屏,颜色不正等现象。772处不礼让行人项目对72处不礼让行人内外场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违法数据正常传输,录像回放正常无卡顿,监控图像清晰,无模糊不清、掉线、无法对焦等现象。每月系统正常运行监控的车辆抓拍率(非机动车除外)不低于95%(全时段),车牌识别准确率(非机动车除外)不低于95%(全时段)8占用公交车道抓拍55处对55处占用公交车道抓拍设备进行维护,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违法数据正常传输,录像回放正常无卡顿,监控图像清晰,无模糊不清、掉线、无法对焦等现象。每月系统正常运行监控的车辆抓拍率(非机动车除外)不低于95%(全时段),车牌识别准确率(非机动车除外)不低于95%(全时段)1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交通系统工程 智能卡口综合视频监控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