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宣传品制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畅飞日杂用品经营部
三、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71101000026329823
五、合同编号:11NMB1734022202523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
详见附件

1.00
20550
2055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
联系人:韩秀丽
联系电话:15292618881
传真:/
地址:吉木萨尔县文化西路17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734022202523601).pdf

宣传品制作合同编号:11NMB1734022202523601采购单位(甲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吉木萨尔分局服务单位(乙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畅飞日杂用品经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米东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畅飞日杂用品经营部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畅飞日杂用品经营部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畅飞日杂用品经营部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设计类型:广告牌定制,制作时效:3-7天,产品材质:铜版纸胶装1批20550.0020550.00合同总价(元)2055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万零伍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甲方应于货物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将货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三、服务条款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14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2个小时内响应,24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48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甲方(公章):,乙方(公章):1/2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米东支行账号:账号: 99190751041000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