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食品原材料 蔬菜加工品采购合同公告(潍坊市社会福利院2025)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潍坊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61A_001_002
二、合同名称:潍坊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700000202502000461
四、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潍坊市社会福利院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三马路115号
联系方式:19953619691
供应商(乙方):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潍州路13公里西前埠头村(坊子西城农贸市场4厅408、409号)
联系方式:187636207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蔬菜加工品
详见合同
1
5
5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潍坊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设备类)项目名称:潍坊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700000202502000461A_001计划编号:37070000009600320250014采购人:潍坊市社会福利院供应商: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采购人(全称):潍坊市社会福利院供应商(全称):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潍坊市社会福利院2025年食品原材料采购项目(SDGP370700000202502000461)采购与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采购清单:(详见后附清单)1、甲方如需变更欠款货物种类、数量等,应在乙方交货前书面通知乙方。2、根据季节的不同,所需蔬菜品种会有所调整,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相应蔬菜,结算价格执行磋商文件要求。第二条价款及支付:(一)如甲方根据需要进行货物品种及数量变更的,本合同总价款以实际采购清单的总价款为准进行结算。最终供货单价=以供货当天佳乐家、银座二家超市单品价格的平均值(产品搞活动或者特殊情况时除外)×中标费率75%。(二)货款支付: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的进度供货,货款于次周据实结算,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三)本合同项下的价款由甲方以第1种方式(1、转账;2、支票;3、现金)向乙方支付。乙方的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行号:账号:上述账户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因延期通知或者未通知甲方引起的责任或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四)发票的提供1、乙方提供的发票类型:(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类型的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2)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通用机打发票;2、发票开具时间及金额:(1)乙方开具发票的时间应符合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并不得迟于甲方各期付款前5日内。(2)乙方开具的发票记载金额应等同于甲方各期付款金额。(3)乙方应在发票开具后2日内向甲方送达发票。(4)乙方未按时开具、延迟送达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发票需重新开具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5%/日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3.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认证责任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有虚开、持有虚开、非法出售、非法购买、伪造、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认证抵扣而造成损失的,所有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上述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未抵扣的进项税额金额及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利息、罚款等)。4、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责任乙方提供有瑕疵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其他因乙方的原因,使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无法及时认证抵扣,从而造成资金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支出的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甲方受到的其他损失。5、甲方纳税人识别号。(五)本合同各方应各自承担其自身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交易有关的所有开支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银行费用及各项税费),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六)根据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乙方有违约或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从未支付款项中扣除相应金额;若无未支付的合同款或未支付的合同款不足以抵扣的,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或补足上述款项。第三条质量标准(一)本合同项下货物适用下列第3种技术和质量标准:1、按同类产品国家标准;2、按同类产品部颁标准;3、按同类产品行业标准;4、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同意按附件所约定标准执行;5、按双方签订本合同前确认的样品(由双方确认后封存)标准执行;6、其他:货物的质量应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评审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货物的质量还应符合国家对环保和节能产品的要求。(二)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退回,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全部货款本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四条运输和包装(一)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交付给甲方指定收货人,相关的包装费、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运输过程中设备灭失及毁损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二)乙方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适当的、符合标准/保证内件的安全的包装,使其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安装现场。以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三)对于因运输和包装不当而造成货物的损坏或灭失,乙方负责更换、补充受损或灭失的货物,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全额赔偿。(四)乙方提供的包装物,非甲方提出要求不回收。第五条交付与验收(一)交货时间为:具体供货时间、地点根据甲方要求。甲方变更交货地点和收货人的,应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二)甲方或最终用户在收到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后应及时进行检验,经检验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品种、数量无误后3日内向乙方签署到货合格证明1份。(三)本合同项下的货物经检验测试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合同约定的品种不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3日内补充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在上述时限内补充更换的,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还甲方退货货物相应价款本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第六条质保服务(一)质保期内,对质保范围内的质保服务所发生的全部物质损耗和人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未及时承担质保责任的,甲方可自行质保,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二)其他售后服务内容/第七条违约责任(一)在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因甲方原因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付款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部分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15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二)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换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逾期所涉部分价款0.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三)乙方逾期履行保修服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四)任何一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不受上述违约金条款的影响,但守约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合同的除外。(五)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合同后,乙方在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同时,应在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5日内全额退还甲方已付款本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计息),乙方逾期退款的,按日应向甲方支付应退款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若违约金的支付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继续赔偿直至弥补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重新组织招标发生的费用、重新采购合同货物而额外支出的采购成本等)。乙方应负责将合同货物和技术文件运回,并承担相关拆卸、搬运、运输和投保等费用,甲方不承担此间发生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六)乙方所供原材料,必须符合当前食品安全标准,如因乙方所供原材料的质量,而导致甲方发生的任何食品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终止一切供货。第八条通知双方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的通知都应当按照本条下述地址以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或者挂号信、快递方式,或者直接送达方式进行。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信方式,通知日期为通信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快递方式,通知日期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直接送达方式,通知日期为被送达方签收日期。双方通信地址、通信方式和联系人发生变化,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第九条不可抗力(一)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恐怖事件以及政府行为等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7日内通知本合同的相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5日内向相对方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三)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四)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达三十日或以上时,双方应根据该事件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对本合同的修改或终止。如在一方发出协商书面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双方无法就此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一)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下列第2种方法解决:1.向潍坊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担保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二)对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或诉讼,除争议事项或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第十一条附则(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二)双方确认的协议供货清单作为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三)本合同是双方对于本合同项下所有事项之约定和理解的全部。双方在此之前形成的针对本合同所述事项达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和/或口头协议、备忘录、意向书以及其他协议和文件全部失效,并为本合同所取代。(四)如果本合同中存在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则该无效、失效或不能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和履行。(五)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便利参考而设,不限制或影响任何条款的内容和含义。(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七)合同将保持其效力直至各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并且各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八)本合同一式7份,乙方持2份,甲方持3份,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公章):潍坊市社会福利院乙方(公章):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潍州路13潍坊市坊子区三马路115,公里西前埠头村(坊子西住所:,住所:号,城农贸市场4厅408、409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6-2285771,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5年9月28日甲方(公章):潍坊市社会福利院乙方(公章):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潍坊市坊子区潍州路13住所:潍坊市坊子区三马路115号住所:公里西前埠头村(坊子西城农贸市场4厅408、409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号)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536-2285771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5年9月28日附:食品采购安全协议甲方(采购方):潍坊市社会福利院乙方(供货方):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为确保甲方采购食品的品质与卫生安全,保障养员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双方同意签订此协议,其条款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持健康证上岗。第二条为保证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倒追,甲、乙双方都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家(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进货人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第三条甲、乙双方保证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四条采购食品名称:仅限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清单,不允许超范围采购经营。第五条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另行签订。第六条乙方保证所供食品的品质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卫生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第七条乙方同意甲方有对所供上述食品的检测权,必要时甲方于协议有效期内可随时邀请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储藏、包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进行抽检,以确保进入甲方食品的品质、卫生安全,其检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第八条乙方同意认同前条抽验作业结果,如经确认后确有不符合第六条之规定时,乙方愿于接到调换函起一个供货周期内回收并调换该批次所有不合格食品,否则视为违约,按磋商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乙方所供食品如因食品安全问题致损害养员健康及权益,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以及相应法律责任,同时终止一切供货。第十条乙方同意如因违反本协议或采购合同规定而损害甲方之权益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第十一条本协议作为采购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6份,甲方持2份,乙方持2份,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各持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2025年9月28日三、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单位预计年使用量品牌备注1白菜斤7865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茄子斤5013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青椒斤1533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4冬瓜斤117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5甘兰斤294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姜斤17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豆腐斤4718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8豆腐皮斤707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9菠菜斤309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0西兰花斤78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1山药斤466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2芹菜斤491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3土豆斤3538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4西红柿斤6488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5大葱斤117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6尖椒斤1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7紫菜(90克/包)包235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8粉皮斤393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9粉条斤393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0蒜苔斤58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1白萝卜斤78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2胡萝卜斤353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3青萝卜斤137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4腐竹斤29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5黄瓜斤324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6韭菜斤117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7小豆腐斤2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8蘑菇斤29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29藕斤3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0火腿(410克/根)根491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31香菇斤29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2西葫芦斤206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3香菜斤353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4大蒜斤471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5黄豆芽斤176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6海带丝斤58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7绿豆芽斤4128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8板栗南瓜斤235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39有机菜花斤294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40地瓜斤6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41芋头斤6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42洋葱斤235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43有机小油菜斤147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44榨菜丝箱90潍坊信诺食品有限公司45疙瘩咸菜丝斤1533潍坊信诺食品有限公司46五香疙瘩箱60潍坊信诺食品有限公司47海带丝咸菜(5斤/箱)箱90潍坊信诺食品有限公司48琵琶腿斤2654山东万泉食品有限公司49猪皮斤117潍坊益康宝食品有限公司50鲜鸡块斤2654山东万泉食品有限公司51鸡腿斤471山东万泉食品有限公司52酵母(454克/块)块235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53鸡肉丸斤707山东福春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54玉米淀粉斤235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55馒头纸(40cm*60cm)张5898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56豆腐乳斤117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57虾酱斤4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58虾皮斤4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59八角斤17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0干辣椒斤58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1辣椒面斤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2干木耳斤9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3八宝咸菜斤294潍坊信诺食品有限公司64干花椒斤2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5白糖斤117日照市凌云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66馄饨皮斤5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7盐(400克/袋)袋1651山东潍坊海晶盐业股份有限公司68羊角蜜斤78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69苹果斤4915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0香蕉斤294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1油桃斤196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2桔子斤78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3砂糖橘斤511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4梨斤344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5圣女果斤117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6西瓜斤176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7水果黄瓜斤786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8核桃斤471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79鸡蛋斤17694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80有机成鸭蛋斤117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81料酒(500克/瓶)瓶294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82味精(400克/袋)袋165沈阳红梅食品有限公司83香油(448ml/瓶)瓶196瑞福油脂股份有限公司84白醋(260ml/袋)袋235潍坊嘉和生物技术酿造有限公司85米醋(1.5L/桶)桶196潍坊嘉和生物技术酿造有限公司86味极鲜(1.6L/桶)桶245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87蚝油(6kg/桶)桶11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88蚝油(700克/瓶)瓶147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89冰糖老抽(1.9L/桶)桶117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有限公司90甜面酱(3.5kg/桶)桶35潍坊嘉和生物技术酿造有限公司91鳕鱼片(不带刺)斤1200大连美霖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92刀鱼段斤849大连美霖达水产食品有限公司93鲜虾斤1061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94酥皮火烧(1斤2.5个)个60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95酥皮豆沙、黑米火烧斤60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96油卷斤32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97蛋奶小馒头斤84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98挂面斤14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99小脂餠(1斤6个)个117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00煎饼斤353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01油饼斤4718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02油条斤22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03粽子(大)(1斤3个)个6200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04小粽子斤849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105特困人员过节用(饮料、小食品、糖等)一项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注:1、如格式不符,供应商可自行调整设计。2、每种产品可报多个品牌。3、需要说明事项请在“备注”栏中填写。供应商:(盖章)潍坊辰达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扎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填表日期:2025年9月2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原材料 蔬菜加工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潍坊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