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 保洁员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崂山区麦岛小学2025)
合同编号:Y370212019014202500001_001
合同名称:麦岛小学物业采购
项目编码:SDGP370212000202501001961
项目名称:麦岛小学物业采购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崂山区麦岛小学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39号崂山区麦岛小学
联系方式:13156283739
供应商(乙方):青岛春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2号2号楼1602
联系方式:18853297399
合同签订日期:2025-09-01
合同金额:127.8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物业管理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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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崂山区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合同委托单位(甲方):青岛市崂山区麦岛小学受托单位(乙方):青岛春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甲方:青岛市崂山区麦岛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2124274060695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39号法定代表人:赵美香联系人:曲益科联系电话:68652201乙方:青岛春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U6QD22L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金领花园B区二号楼法定代表人:马宗磊联系人:曹珊珊联系电话:18853297299甲方将学校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工作委托给乙方管理服务。乙方将遵循“四化”和“三巡”的管理模式,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热情优质的服务为甲方的教学、科研和生活创造整洁、优美、舒适、安全、宁静、便捷,及时、可靠的环境,切实完成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为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事项甲方将其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39号的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约定及规范的要求为甲方的学校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服务。二、委托管理主要内容1.1号楼、2号楼、3号楼的卫生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不含专用教室)。2.公共环境、公共场所的保洁服务和管理工作。3.门卫的管理工作。4.学校的综合维修5.人员配置(1)乙方配置的人员要求如下:序号岗位名称人数性别年龄要求工作时间证书1保洁员6女50岁以下8小时2保安员4男55岁以下8小时3综合维修1男55岁以下8小时电工证4厨师长1男55岁以下8小时厨师证5厨师1男55岁以下8小时6面点师2女55岁以下8小时7帮厨16女55岁以下8小时8物业经理1女55岁以下8小时9勤杂工1女55岁以下8小时(2)乙方应按照上述要求配置人员,如甲方发现乙方配置的人员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其他工作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或补齐,直至符合要求。(3)对所配置的上述人员,乙方应与其签署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如上述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与甲方无关。(4)乙方提供的上述物业管理服务除了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外,还应遵循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物业管理规范的要求及甲方关于学校物业管理制度规定等要求开展工作。三、甲方责任、权利、义务1.对校园内的一切公共设施及设备享有所有权,并有对学校资产的保护、使用和监督权。2.负责对乙方管理与服务进行工作进行检查,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异议及整改意见。3.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4.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5.为乙方履行合同提供必要条件,履行协助通知义务;6.无偿为乙方提供保洁工作中所需水电以及提供办公用房及库房;7.及时支付给乙方物业管理服务费;8、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四、乙方责任、权利、义务1.按合同及甲方学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按甲方的文明校园建设标准保持学校的花园式单位及“文明校园”的称号;2.定期向甲方通报工作情况,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执行;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转包给第三方;4.乙方应建立并保存详细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5.及时完成甲方委托的管理事项,并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6.保守在日常工作中知晓的甲方秘密;7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监督,听取甲方对乙方有利改善工作的安排,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8.不擅自占用公用设施和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甲方物业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必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9.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的财产、物品以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10.乙方应给其配置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服等(不包括食堂);11.乙方为完成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五、环境卫生工作乙方提供环境卫生服务工作应当达到如下要求:1.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2.开水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水外溢,水槽干净卫生。3.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4.垃圾楼应保持无蛆、无蝇,四壁清洁,地面和周围无堆放垃圾,应封闭集装箱上盖。5.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及果皮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6.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楼梯扶手定期擦拭,保持清洁。7.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30开始清扫。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8.道路、地面不得直接搅拌水泥沙浆,建筑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并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影响道路通畅和环境卫生的现象要及时管理和清运。9.门前三包工作应符合门前三包的标准和要求。10.应及时清理院内主要干道的积雪,保证道路通畅和安全。如洒盐水除雪,不得将积雪清扫堆放到绿篱和绿地内。11.根据节假日的要求及时挂收国旗、彩旗、灯笼;开关大门彩灯、射灯。12.门卫应做好检查、教学楼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应定时巡视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信誉和利益,工作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注重工作效率。注重仪容仪表,讲整洁、讲卫生、讲文明、讲礼貌、严谨操守,团结协作,互敬互爱,爱护公司财产,讲究勤俭节约。甲方不定期对乙方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如发生不符要求之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如本合同年度内发现乙方有三次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与乙方签署下一年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六、物业管理服务费用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每年度为¥1278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贰拾柒万捌仟元整)。2.全年度物业费每季度(即每三个月)一支付,甲方每季度中支付物业管理费¥3195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3.管理服务费用标准的调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甲方增减服务区域、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切实履行合同条款,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3.乙方在实施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因过错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消除不利影响,如给甲方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除按上述要求主张权利外,还可要求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守约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均由违约方负担。九、送达条款甲乙双方保证在本合同中记载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均真实有效,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任何一方变更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致送达不能的,应自交邮后第7日视为送达。十、委托管理期限1.委托管理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如合同期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无异议的,可与乙方签署下一年度合同。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甲方委托物业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乙方进行物业管理。3.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如对合同履行无异议,则续签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合同;若任何一方有异议,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4.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6.本合同正文共6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以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青岛市崂山区麦岛小学乙方(盖章):青岛春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年月5年9月日2025月202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 保洁员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