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劳务服务 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辅助性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辅助性服务 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 老年人体检宣传管理辅助性服务 辅助性驾驶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 体检登记管理辅助性服务 中小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相关入户问卷调查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FQ-采购-036
二、合同名称:2025年-2026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267
四、项目名称: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成华区华油路8号
联系方式:15228948654
供应商(乙方):蓉宇行(成都)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长融街28号附70号1层
联系方式:183841793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1(项)
¥997,920.00
¥997,920.00
协助中心院内开展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
合同金额: 997,92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4日
履约地点: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2026府青劳务服务采购合同.pdf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10日
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2026年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35年10月)日。甲方(甲方):成都市成华区府青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乙方):蓉宇行(成都)社区服务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01082024000267)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为保证甲方中心业务平稳发展,提高服务保障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中心的综合能力及实力,现与乙方签订此合同,具体服务范围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人体检宣传、健康教育、儿保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医学检验、中医管理等。第二条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3年,合同1年1签,本次合同时间为2025年11月15日—2026年11月14日。服务期限以人员清单中具体服务时间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国家政策变动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终止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费用结算至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终止之日。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1.1协助甲方开展免费体检工作(体检表病史等问询、身高体重、眼科、皮肤、口腔、B超、心电、检验抽血、等辅助检查)、居民体检表录入。1.2档案数据清理、电话随访、入户面访、接送老年人及慢病体检居民等工作。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2.1协助甲方开展免费体检工作(体检表病史等问询、身高体重、眼科、口腔、B超、心电、检验抽血、等辅助检查)、体检表录入。2.2档案数据清理、电话随访、入户面访;家庭医生签约。2.3入社区、院落进行老年人、协助慢病免费体检及公卫十二项服务内容及医保政策宣传。3、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3.1协助甲方开展免费体检工作(体检表病史等问询、身高体重、眼科、口腔、B超、心电、检验抽血、等辅助检查)、体检表录入。3.2档案数据清理、电话随访、入户面访;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管理。4、老年人体检宣传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4.1按甲方要求进入社区院落协助进行老年人体检宣传。5、0~6岁儿童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5.1协助甲方完成儿保分诊、体格辅助检查。5.2协助儿童及家长信息核查、录入、电话随访。5.3协助儿童健康检查家长问询沟通;高危儿核实追访及信息录入等工作。6、中医药健康管理:6.1协助甲方完成老年人及慢病体检中医体质辩识、中医药健康教育义诊宣传、中医慢病脑卒中电话随访等工作。6.2人员要求:至少配备2名服务人员;年龄18-45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医学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同时熟悉府青路街道辖区内各社区情况,能够与辖区街办、社区工作人员快速沟通,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有医学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医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医学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7、辅助性驾驶服务要求:7.1协助驾驶救护车完成接送慢病病人及老年人前往中心或指定医疗单位进行体检等任务。8、孕产妇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8.1协助甲方完成孕产妇产后进行盆底康复、腹直肌修复中心治疗等工作。9、医学检验科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9.1协助科室完成日常检验工作10、体检登记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10.1协助完成体检预约、登记、资料整理及留存工作并熟悉工作内容,熟练进行社区工作。11、中小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相关入户问卷调查11.1根据当年中心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人员需求,按具体岗位分派劳务服务完成所需工作量。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管理辅助性服务要求:12.1协助完成传染病信息调查。12.2协助托幼学校传染病排查资料录入。12.3协助地方病、传染病哨点监测、院落宣传、信息采集;死亡入户随访、生物样本送样等辅助工作。(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对乙方服务过程中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每月开展一次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考评,考1010评结果为“差”,甲方将扣除每月总劳务结算经费的5%;连续两次被考核为“差”或者累计两次被考核为“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每月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考评总分<80分,即为“差”)附:考核评分细则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序号服务内容单价(元/人/天)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辅助性服务236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辅助性服务2363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2364老年人体检宣传管理辅助性服务23650~6岁儿童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2366中医药健康管理2367辅助性驾驶服务2368孕产妇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2909医学检验科管理辅助性服务23610体检登记管理辅助性服务14211中小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相关入户问卷调查236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管理辅助性服务236(二)服务费支付方式:1、分期付款;2、根据外包的总岗位数按月(自然天数)支付劳务费用,双方应在月初分别对上月服务情况进行据实统计后进行核对。经核对一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票据后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转账。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劳务费用结算,遇节假日结算时间顺延,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3、长期劳务服务者(服务期为一个月及以上)试用期为3天,试用期间,乙方不满意工作调动或工作安排者如未经录用则一律不支付劳务服务所需费用(不含午餐)。4、短期劳务服务者(服务期为半天至3天)按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劳务服务费(用餐费用自行支付)。5、三天以上不满一个月的劳务服务者按实际天数计算所产生的劳务服务费用(用餐费用自行支付)。6、劳务服务满一个月及以上者按劳务服务固定人员费用计算并包含午餐。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七条乙方账户信息1、乙方账户名称:蓉宇行(成都)社区服务有限公司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杉板桥分理处3、账户号码:22819301040005509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收到或延迟收到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长期劳务服务者(服务期为一个月及以上)在上岗前向甲方提供体检报告,体检结果无异常,并于人员上岗前报甲方备案。7、甲方对劳务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要求其限时整改。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6、严格完全根据甲方磋商文件要求及乙方响应文件响应的其他承诺及服务进行履约。7、所有劳务服务人员和乙方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薪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缴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进行人员招聘和人员培训,对提供的服务质量负责,甲方有权对劳务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甲方与劳务服务人员无劳动关系,发生的一切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8、完成劳务服务人员上岗前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梅毒、HIV、丙肝、肝功、胸片、核酸、肝胆胰脾肾彩超、血常规、心电图、血脂、血糖:费用均包含在磋商报价中。9、实行岗位需求制,具体人员需求、调配等人员管理由乙方负责。10、乙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与患者及其家属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的前提下自行调解,乙方在服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保守患者及甲方要求保守的其它秘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如果因乙方人员发生纠纷或乙方未能及时处理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在结算费用时直接扣除。11、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实施对劳务服务人员管理,如乙方与劳务服务人员就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与甲方无关。1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及时为劳务服务人员办理建立、缴纳、转出、享受保险的相关手续,如果发生工伤的,自行负责好工伤的处置,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提供承诺函)13、甲方有权按照国家对于医疗相关专业的要求对乙方派出的劳务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14、乙方应建立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实施。15、乙方应当保证服务人员应具备医院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或培训证书。16、每个岗位按照医院要求的时间要求派员到岗,如果出现岗位无人值守情况的,甲方有权按照空岗时间扣除劳务费用。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乙方服务。2、乙方违约责任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甲方指定的时间交付服务,包括服务响应的所有凭证。如延期交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了甲方的书面同意。若超过约定的交付期限,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付违约金。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合同价格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交付为止。如乙方延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2乙方交付的服务质量应符合合同规定。服务质量不符合规定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至合格,否则,视乙方因不能交付服务而违约,按上述2.1条款相关规定支付违约金给甲方。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下权利或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任何第三方时,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2.4乙方对于在服务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所有个人信息、体检数据以及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内部流程等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传播这些信息。如乙方违反保密协议,由此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应赔偿甲方的损失的,甲方有权从其应向乙方支付的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应以补足。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甲方与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争议。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3.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2份,乙方2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粉基有厨等法律效力。1八1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权代表):2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运电话:0288461855电话:13281167468签约日期:0年1a日月20日签约日期:20210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服务 公共卫生及医疗服务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辅助性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辅助性服务 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 老年人体检宣传管理辅助性服务 辅助性驾驶服务 孕产妇健康管理辅助性服务 体检登记管理辅助性服务 中小学生体检及健康教育相关入户问卷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