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5)



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0408MB2E334822511190374

项目业主: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服务机构:

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

合同名称:

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总金额: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2月10日至2027年12月04日

服务内容:

依据行业标准、硬件设备市场行情和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办法,就项目软件研发费用、硬件和系统软件购置费、年度运维费、项目建设辅助费用等开展第三方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出具成本评估报告。

合同附件

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合同.pdf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5-12-12

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采购方: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400MB2E33482K通讯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3楼321联系人:章建华联系电话:0756-3629081服务方: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0400714730785T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方软件园D2-218室联系人:张建军联系电话:13923364240邮箱:983746426@qq.com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12月4日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中选结果和有关项目需求文件、响应文件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服务项目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第1条服务项目服务项目概况:根据《珠海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珠高办字(2022)119号),为规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核,甲方委托乙方开展财政性资金政务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工作。服务项目名称: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1页共10页服务项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服务项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的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乙方依据行业标准、硬件设备市场行情和相关政府部门管理办法,就项目软件研发费用、硬件和系统软件购置费、年度运维费、项目建设辅助费用等开展第三方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向甲方出具成本评估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本次委托项目为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第2条服务费总金额及支付方式(一)服务费总金额1.服务费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元整人民币,小写:人民币154,000.00元。上述服务费总金额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工作、税费、人员费用、报告文本及电子版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差旅费、利润、保险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及不可预见等各项费用和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及可能存在的全部费用。除上述费用外,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及税费。2.如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审核信息化项目预算低于8000万元,则按照每一万元预算支付20元咨询服务费的方式结算:若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审核信息化项目预算超过8000万元低于1亿,则支付咨询服务费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元整;若本合同服务期内乙方审核信息化项目预算超过1亿,超出费用则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后书面确认。3.乙方应于合同服务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信息化项目预算的书面审核结果,并应经甲方确认无误。如甲方提出异议,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修改,直至该审核结果经甲方确认为止。(二)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具体支付额度按照合同期限内审核信息化项目预算金额计价方式进行结算,结算金额见本合同第2条第(一)项。2.本项目服务费根据项目的合同进度分两次支付,具体如下:第一次支付:2026年4月,甲方支付该合同总金额的50%,即大写柒万柒仟元整,小写¥77,000元(含税)。第2页共10页第二次支付:服务期满,乙方应出具《2026-2027年珠海高新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总结报告》(下简称《报告》)交由甲方负责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根据甲方意见及相关要求修改完善,并应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最终的《报告》。甲方收到《报告》一式三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该项目第二笔服务费,具体金额为按照本合同第2条第(一)项结算的总额扣除第一笔服务费后的余额。(三)乙方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珠海高新支行账户名称: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银行账号:44001649335050409955乙方账号信息若有变更,需在支付款项前最迟2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信息付款,即视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四)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上述付款时间为甲方向国库支付中心提交及办理申请时间,不含国库支付中心内部流程时间,甲方在上述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经按期支付,因国库支付中心审批部门耽误的时间,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违约责任:支付前乙方须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非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延迟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发生属乙方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乙方违约行为导致损失的或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有权从其应付的费用中直接扣减。第3条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至2027年12月4日。乙方应于服务期满前完成全部服务项目内容,出具最终《报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第4条质量标准及服务要求1.评估依据(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GB/T36964-2018《软件工程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2)SJ/T11463-2013《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应用指南一预算场景第3页共10页(3)中国软件行业基准数据(CSBMK-202510),基准数据库包含国内外开发及运维项目数据共计33069套。(4)《珠海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珠政数管(2024)106号)(5)国家发改委和信息产业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6)《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7)《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8号)》(8)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9)广东省电子政务协会、广东省电子政务技术应用支持联盟共同编制的《电子政务工程造价指导书(第三版)》(10)《关于珠海市数字政府政务云多云纳管工作的通知》(珠政数管(2024)91号)(11)财政部制定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12)项目设计建设方案和项目投资预算表等项目概算相关文件(13)硬件、系统软件的市场价格2.评估方法(1)软件和系统工程一软件度量-IFPUG功能规模度量方法(2)软件工程—NESMA功能规模度量方法(3)询价法、比价法3.服务其他要求(1)依据软件规模度量方法对信息化项目的定制软件建设方案提出文档规范建议。(2)对建设方案的软硬件配置问题提出优化建议。(3)估算项目工作量和预算额度。(4)出具第三方项目工作量和预算建议报告。(5)响应甲方的要求,参加现场工作会议,汇报项目的执行情况。(6)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评估服务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第4页共10页或个人。(7)对在服务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第5条验收时间及方式1.验收时间:服务期满前,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全部服务并向甲方交付《报告》等甲方要求的服务成果。达到验收条件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工作。2.验收标准: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要求,行业相关标准及规定,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等对乙方提供服务及交付服务成果进行验收。3.若验收合格的,由甲方出具书面验收合格确认书予以确认:若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服务费用,并有权通知乙方进行修改完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有效修改完善,直至乙方提供的服务及交付的服务成果符合验收标准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延长服务导致的费用及违约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6条知识产权1.乙方应保证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的侵权之诉,乙方应负责及时妥善处理,且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2.双方均一致同意,乙方出具的《报告》等全部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所有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成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权和所有权等,全部归甲方所有。第7条保密条款1.一方(即接收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到另一方(即披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商业秘密、任何技术性资料、以及一方为完成本合同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资料并且在提供时未说明是公开信息的)承担保密义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披露方书面同意外,接收方不得对外披露,但接收方因业务需要向上级部门、主第5页共10页管部门交流汇报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时使用该工作秘密的,不受此限。上述工作秘密属于披露方财产的,如披露方有书面要求,接收方应在履行完本合同后将这些物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披露方,并经披露方确认。2.保密期限自接收方接收保密信息起始,至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丧失时终止。双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第8条甲方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外,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1日,按应付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甲方支付违约金的总数不得超过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5%。第9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报告》等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采购文件、招投标文件、甲方要求的,或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甲方的要求修改完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此导致逾期交付服务成果的,乙方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逾期整改或乙方不予修改、完善或乙方修改、完善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及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服务费不予支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予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2.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提供服务或完成项目成本评估报告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逾期5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服务费不予支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予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3.乙方若在实际服务过程中需更换服务团队人员,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若乙方更改服务团队人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每整改一次扣除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5%,且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费中直接扣划;若出现三次及以上乙方更改服务团队人员且未经甲方同意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服务费不予支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予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第6页共10页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服务费不予支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予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的,乙方应就第三方受让的服务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5.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任何第三方提出甲方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服务费不予支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予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6.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保密条款,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外披露、泄露甲方保密信息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服务费不予支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予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7.如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付服务费不予支付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乙方应予全部返还,且乙方应按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8.上述损失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罚金、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等。如果本合同所明确约定的违约金和乙方的其他责任仍然无法弥补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或因第三方主张权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其为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10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生的、本合同签订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甲类或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包含但不限于新冠肺炎等流行性传染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第7页共10页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11条通知送达任何一方均保证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联系地址真实有效,保证对方按该地址邮寄或送达的邮件或物品均能送达本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联系人及载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变更地址、电话、联系人,应当在变更后的3日内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另一方按上述确认的地点所发出的文书,不论是否收到,均视为送达。该送达地址同于诉讼程序中的送达地址(如有)。在下述情况应被视为已经有效送达: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快递方式(仅指EMS)交付的,以该快递物流信息显示的受送达人签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代表员工、门卫、保安、前台等相关人员签收或存放于任何自提柜、快递自提点显示签收)的时间视为送达成功。若出现拒收、代收、退回等情形,均视为已送达对方。第12条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A种方式解决。A.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B.依法向珠海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13条监督和管理1.双方应严格按合同执行,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不能单方对本合同内容做任何实质性变更。订立补充合同不得与原合同发生冲突。2.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具有监督管理权限。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配合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否则,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将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有关单位、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甲、乙任何一方未自觉配合监督检查或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按照合同服务费第8页共10页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第14条无效合同甲乙双方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被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给予宣告合同无效的处罚,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乙方过错导致合同被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或司法裁判宣告无效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甲方已支付服务费用的,乙方应在合同被宣告无效后3日内全部返还,否则,每逾期1日,乙方应按本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支付甲方资金占用利息。第15条投诉如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采购文件、招投标文件等规定的,甲方有权向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进行投诉,并由相关部门核查及处理。第16条合同生效日期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第17条保密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及/或其他权利。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接受方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3.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4.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第9页共10页(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永久有效。第18条附则1.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采购方(甲方):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服务方(乙方):珠海市软件行业协会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带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签订日期:2年12月10日签订日期:2025年12月|°日第10页共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软硬件成本评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