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电缆及桥架 低压电线 桥架 低压电缆 桥架安装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2025)


内容:

电缆及桥架项目

一、合同编号:N5115042025000157-1

二、合同名称:电缆及桥架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15042025000157

四、项目名称:电缆及桥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190号
联系方式:0831-5516137
供应商(乙方):宜宾市翠屏区中德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岷江新区宜宾吾悦广场项目(商业一期)16-4幢3层3-15号
联系方式:189892056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低压电线2
1(米)
¥49,608.00
¥49,608.00
WDZ-BYJ-4

2
桥架
1(米)
¥5,431.44
¥5,431.44
250mm*150mm

3
低压电缆4安装
350(米)
¥33.92
¥11,872.00
ZC-YJY-4*70+1*35

4
低压电缆3
1(米)
¥128,991.40
¥128,991.40
WDZB-YJY-3*150+2*70

5
低压电缆4
350(米)
¥243.80
¥85,330.00
ZC-YJY-4*70+1*35

6
桥架安装
1(米)
¥3,848.00
¥3,848.00
250mm*150mm

7
低压电缆3安装
1(米)
¥29,032.23
¥29,032.23
WDZB-YJY-3*150+2*70

8
低压电线1
1(米)
¥30,104.00
¥30,104.00
WDZ-BYJ-2.5

9
低压电缆
780(米)
¥659.32
¥514,269.60
WDZA-YJY-4*185+1*95

合同金额: 858,486.67元,大写(人民币):捌拾伍万捌仟肆佰捌拾陆元陆角柒分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8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线缆及桥架项目合同.pdf
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
2025年12月10日

电缆及桥架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N5115042025000157采购人(甲方):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供应商(乙方):宜宾市翠屏区中德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签订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签订时间:2025年12月8日使用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信息1.1.采购项目名称:电缆及桥架项目1.2.采购项目编号:N51150420250001571.3.采购计划编号:51150425210200002910[2025]00164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1.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1.6.1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不涉及)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1.8项目内容:序号采购品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生产厂家序号1采购品目名称低压电缆规格型号WDZA-YIY-4*185+1*95.数量780.00米金额514269.6元生产厂家四川欧能电缆集团有限公司2低压电线1WDZ-BYJ-2.514175.00米30104元四川欧能电缆集团有限公司3低压电线2WDZ-BYJ-415575.00米49608元四川欧能电缆集团有限公司4低压电缆3WDZB-YJY-3*150+2*70282.54米128991.4元四川欧能电缆集团有限公司5低压电缆4ZC-YJY-4*70+1*35350.00米85330元四川欧能电缆集团有限公司6桥架250mm*150mm121.00米5431.44元四川浩宇上品电气设备有限公司7低压电缆3安装WDZB-YJY-3*150+2*70782.54米29032.23元宜宾万欣节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8低压电缆4安装ZC-YJY-4*70+1*35350.00米11872元宜宾万欣节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9桥架安装250mm*150mm121.00米3848元宜宾万欣节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二、货物要求2.1.质量要求2.1.1乙方应提供原厂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晰,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1.2乙方所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2.1.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2.1.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2.2.包装方式及运输方式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2.3.1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乙方需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与甲方对接售后服务事宜,并提供专人联系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联系人:万卫中,联系电话:18989205672。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设计、材料或制造工艺缺陷导致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更换后的产品质保期应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保修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采购文件规定的保修期或者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保修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3.2在保修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2.3.3质保期内,乙方应及时解决产品出现的所有问题/故障。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含书面或口头)后,须在0.5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维修。2.3.4在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3.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2.3.6质保期届满后服务:质保期结束后,乙方应继续提供质量跟踪服务,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相关服务可转为有偿形式。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23.1合同价款本合同总金额为858486.67元(大写:捌拾伍万捌仟肆佰捌拾陆元陆角柒分。)其他情况说明:3.2支付方式一次付清3.3付款进度安排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相关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乙方未出具发票或者出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而乙方不免除继续履行的义务。3.4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乙方须缴纳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到甲方账户(交款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通过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等额款项。四、合同履行4.1交货时间:30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交付甲方使用,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4.2履约地点: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4.3分期履行要求: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5.1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及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验收。5.2验收方式:甲方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出具验收报告。5.3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6.2.根据本合同规定,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7.1.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7.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7.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八、违约责任38.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修理、重作、更换的具体要求为:不满足技术参数、产品缺陷等。乙方拒绝修理、重作、更换或者修理、重作、更换一次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弥补。8.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8.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8.2.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逾期违约金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逾期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万分之五/天。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超过十日的,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弥补。8.2.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8.3迟延质保的违约责任质保期内,乙方未按时到场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产生的维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出现三次的,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弥补。8.4安装质量违约责任乙方安装施工不符合国家规范、行业标准或甲方安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并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弥补。九、争议解决方法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由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管辖。9.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中标(成交)通知书(3)投标(响应)文件(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一、其他条款411.1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1.3权利瑕疵担保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4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5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进一步泄露、消除不良影响;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弥补。11.6售后服务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质保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1.7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1.7.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11.7.2.合同的中止11.7.2.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11.7.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57.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话当担保。7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月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17.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1.7.3.合同的终止11.7.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11.7.3.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1.7.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1.8.合同分包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7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1.9法律适用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本合同备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经甲7.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12.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壹份,代理机构壹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宜宾市第三中医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倪的人住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长江路190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签订时间20512.8乙方单位名称宜宾市翠屏区中德建材经营部(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研住所开户银行宜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翠屏支行银行账号59630120000056518签订时间201.12.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缆及桥架 低压电线 桥架 低压电缆 桥架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