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 四好农利路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2025)



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71A-001
合同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合同
二、进场交易登记号:ZFCG-LQ-2025-0134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71
三、项目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
四、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方式:13863682136
供应商(乙方):山东亨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城关街道新华路西首铁路大厦6266号
联系方式:18765195561
五、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
服务要求: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
合同金额:详见合同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临朐县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9日
七、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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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合同编号:SDGP370724000202502000171A-001计划编号:37072400012000120250003采购人: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山东亨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建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采购人(全称):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供应商(全称):山东亨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工程地点:临朐县九山镇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自筹资金工程内容: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工程承包范围: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施工及保修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2719379.12)(¥贰佰柒拾壹万玖仟叁佰柒拾玖元壹角贰分);2.合同价格形式: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1承包人项目经理:张万君。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竞争性磋商文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响应文件及其附件(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出现冲突时,执行专用条款。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2月9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柒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一份,承包人执一份,公共资源一份,代理公司两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山东亭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三(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临邮政编码:邮政编石电话:电传真传电子信箱:电子信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印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号)的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补充文件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o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根据设计确定的建筑用地1.1.3.10临时占地包括:L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国家验收标准、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文件规定。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2图纸的错误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的尺寸、标高的错误,对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及时向监理、设计、发包人提出,禁止擅自变更或按其中某种做法擅自施工,否则由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应损失。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提供总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每月25日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提供总进度计划:施工过程中,每月25日报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三份,发包人收到并审核完毕后,返还承包人二份:1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执行通用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3%。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协调现场各方面关系。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前一天。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各专业管线单位的档案资料由发包人协调、由产权单位向中标人提供地下管线资料。2.沿街各单位的地下设施需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前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做好保护;3.由发包方、监理方、承包方现场交验,并做交验记录4.施工用水、施工用电由发包方将指定接点,并满足施工要求,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水电费据实结算由承包人承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5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①施工图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加盖竣工图章,提供给发包人。②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③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④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竣工图一套并加盖竣工图章,竣工资料一套,并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完整齐备。如因资料不符合城建档案馆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要求,而产生的资料整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发放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提供总施工进度计划(总进度计划应被视为投标文件的完善、细化,而不是投标文件的修改和否定):2.①需办理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办理:②施工现场要排放有害污水、施工噪音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3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包括发包人分包的成品)的保护工作;承包期间损坏,由承包人自费修复。因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设施的丢失、卫生保洁等仍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4.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5.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承诺及当地建设部门要求完成,服从建设单位的调度,随时搞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并承担费用:6.承包人应为下述人员:发包人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发包人的工人、合法履行职责的国家公务人员、监理人员无偿提供以下服务和配合:I、使用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的任何道路或通道:II、使用承包人提供的临时工程和承包人在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III、为保证承包人和其他承包人的工作不发生冲突,承包人应对他们的工作场所或材料存放等负责协调:IV、为工程检查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原有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损坏,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张万君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二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142023142616;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18)8022828;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山ICN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5天,有事离开工程所在地,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20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合同终止;(2)没收履约保证金:(3)一个月内人员及施工机械无条件退场,否则不得索赔。(4)已完工程量发生的费用作为给发包人的赔偿。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1)合同终止:(2)没收履约保证金:(3)一个月内人员及施工机械无条件退场,否则不得索赔。(4)20天内双方对已完工程量进行书面确认,并移交施工资料。否则发包人可以单方面邀请公证处进行公证,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工程开工前3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必须缴纳3万元的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擅自更换施工管理人员的,每更换一人每日缴纳违约金2000元,承包人拒绝整改的,发包人有权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并且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损失金额以发包人核算金额为准。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1、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每次缴纳违约金1000元,并且承包人需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具体损失金额以发包人核算金额为准:2、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业务水平不满足发包人需求,发包人要求更换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更换,否则每人每日缴纳违约金2000元。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施工的全部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材料、工程设备等,直到颁发工程接受证书之日止。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保证金)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茶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马海磊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联系电话:1电子信箱1q通信地址:朐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2)无:(3)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员。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应严格执行潍建发[2009]12号文《潍坊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建办督函[2017]169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潍建发(2013)15号文《关于印发潍坊市防控城市扬尘污染实施细则的通知》、潍建中发[2019]33号《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红牌”“黄牌”“绿牌”制度的通知》、潍建建字(2019)39号《关于进一步严格市区工地扬尘防控工作的意见》和“六个百分百”以及国家、山东省、潍坊市最新、最严格有关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当地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有关要求,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力争该工程达到当地安全标准化工地和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确保达到发包人文明施工标准要求,并明确相关措施。管理人员、班组长、施工人员、特殊工种应有上岗证。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还要扣罚承包人全部保证金并追究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在工程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任何工程质量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及给第三方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如在施工过程中主管部门检查(包括发包人组织的检查)文明、安全施工不合格,每出现一次不合格,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扣款5000元;如果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发包人将视情况予以加倍处罚,承包人应无条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各施工队伍若出现打架现象,发包人视情节严重程度每次处以2000-2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纳入合同价格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至少应包括扬尘防控专项整治措施。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3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7.3.2开工通知发包人根据工程情况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不论何时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均不得提出价格调整要求。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3天内。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韭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发包人批准的其他情况,工期顺延或增加。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不可抗力和发包方原因外引起的工程延误,每拖一天,罚款合同总额的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工期拖后时限超过合同工期20日以上,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人缴纳合同价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当地气象部门核定的五十年一遇的恶劣天气:(2)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无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其标准、质量需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材料必须符合国标)。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及招标人要求(有差异的,以高标准执行),为确保质量,承包人进行主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均须提前45天通知发包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经其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由于与确定材料及材料样品不符,造成已订货的设备材料无法退货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按照施工图纸、招标文件选定的品牌采购:未明确的,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商和品牌,所有材料(设备)均应有合格证和质保书,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中的材料(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发包人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当承包人选定的材料(设备)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必须更换,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发现承包人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直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要求承包人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且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直接扣抵,如承包人拒不更换不合格设备及材料的情况,发包人除做以上处理外,情况严重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①承包人提供的所有材料设备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材料价格表所明确的材料品牌、厂家在采购前28天向发包人提供样品、有关资料和采购计划、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书面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施工中如承包人遇材料(设备)因实际情况需要变更,不得降低品质,并且必须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变更后材料(设备)的单价不能造成合同总价升高。承包人若未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承包人更换,由此产生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②本工程所采购的所有材料(设备)等到货时,应由监理人、承包人及发包方就材料设备规定的种类、产地、品牌、数量、规格等,按投标文件中的品牌和国家制定的有关质量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或抽查试验,承包人并应向验收人员提供有关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准用证等证明和出厂日期等以供核对:③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发包人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详细填报如下数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须向发包人提供正式发票复印件备案。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招标人需求确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由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提前14天将所需设备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颜色、质量、产地、合格证、准用证、到货时间、货比三家的资料等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确定后方可采购,并按要求进行设备封样、送检。需发包人批价的材料(设备),经发包人确认后的材料(设备)价格,承包人不得以其采购方式、供货商、付款方式、付款比例等为由,要求调整采购价格或拒绝采购。承包人对发包人批价所确认的材料无正当理由更换、推迟或拒绝采购的,为确保工程进度,由发包人在相同价格条件下代为采购,承包人不另计采购费:其材料(设备)款在承包人当月进度款中全额扣回;同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取材料设备额6%的管理费,结算时由发包人自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所有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均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根据相关规定应该送检的材料,应送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检测(试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经监理确认后方可使用。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监理人在场监督。经检验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见证下进行封存,并报发包人按规定进行处理。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自购的材料及设备虽经进场检验合格,但在施工过程中或后发现有瑕疵者,发包人仍可拒绝使用或要求承包人更换。监理人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其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监理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3变更程序1、由发包人向工程设计机构提出,由设计机构同意并提供详细的设计变更方案,以及原方案对照的工程量增减变化。2、设计变更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发包人、监理方到达施工现场。3、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项目实施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必须由甲乙双方、监理方共同签证确认。4、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施工企业擅自甩减施工项目的,在结算时按财政预算价格双倍扣除,对工程造成不良影响的,按原始图纸或变更后图纸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发包人不再支付:施工企业擅自增加施工项目的,不予结算。违背以上程序或认证资料不全的设计变更项目,工程价款不予确认结算。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由于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有误或项目特征表述与设计不符、以及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发生变化所影响的工程价款,除合同另外约定外,应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调整。增加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A、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适用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综合单价组价原则确定,发生主材调换的,按照承包人中标文件,采用置换主材的办法,只调整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费,不调整组成综合单价的其它内容价格,从而确定变更部分的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但是,如果按上述办法计算出的综合单价高于按照定额标准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出的综合单价,则执行定额计算出的综合单价;C、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变更工程项目的,结算时执行2016《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年《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2018年版《山东省价目表》鲁建标字[2018]12号文及省市相关配套文件,税金执行鲁建标字【2019】10号文《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安全文明施工费标准及费率执行鲁建标字(2023)2号。市场人工费单价执行66元/工日,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相关部门共同确认: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等级执行国家标准,工程量按实结算(变更项目中的材料价格:如果清单中有相应的材料价格,则执行清单中已报材料价格,如果清单中没有的材料,其价格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及相关部门共同确认)。生成新的综合单价后按承包人报价浮动率下浮后执行(定价材料不参与下浮)。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调整合同价格的方式: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按同期潍坊基价标准执行。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综合单价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管理费、利润以及约定条件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报价时按照工程量清单报价,参照图纸等前期所有相关资料,竣工验收时以施工图及设计变更为准,按规定结算。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变更必须按有关程序进行报批。工程变更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再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无法确认工程量的不予确认)单项工程变更数额超过工程预算总价10%的,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投标。(2)因变更涉及的相关材料价格:a.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该材料价格的,执行该材料价格:b.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无该材料价格的,由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共同定价,按实结算。(3)经确认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工程款一并支付和结算。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文件及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等有关文件相关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福12.4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完成后付至审计值40%,一年后付至审计值70%,两年后付至审计值97%,剩余质保期结束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拨款节点。(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收到申请后7天内。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2、工程竣工前,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地清。3、发包人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工程竣工验收。4、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1)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提供给发包人。(2)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施工中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以作为竣工图,承包人重新绘制竣工图。(4)工程竣工后,承包人15日内提供全套竣工资料,使之具备验收条件,达不到要求时,每天处以5000元违约金。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4验收标准:执行招标文件要求。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及通用条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无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无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3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并提交完整结算资料。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工程结算提报承诺书、结算核对人员授权书、工程完成情况说明表、工程结算资料清单、工程结算资料核对确认表、工程结算书(含电子上机文件)、竣工图纸(含相应CAD文件)、设计变更、签证、价格审批等所有工程结算资料等。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申请三个月。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照工程款支付进度。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四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期满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两年且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毕。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L。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书(单)生效之日起计算。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维修,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如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维修或达不到维修标准,由发包人指定单位进行维修,费用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如发生紧急情况,发包人可自行维修,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合同价;(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L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7)其他原因: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不得借用别人的资质,不得非法分包转包工程项目,发包人有权随时中止合同,承包人须缴纳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2)承包人不按发包人要求施工,发包人有权自行组织人员代其实施缺陷补救,费用由发包人单方确定,自工程款中扣除。(3)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经验收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单体工程合同价款5%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同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连带责任,并无偿修复至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无权要求为了采取这些措施而相应计取任何附加费用。(4)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未按约定阶段工期完成阶段工作,每拖期一天,承包人每日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连带责任。(5)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若发现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或违规操作,经监理单位或质监部门确认后,书面通知承包人立即返工整改,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5000-10000元的违约金,如承包人对发包人的上述通知未积极改正的,发包人将在书面通知发出后14天内进驻现场接管工程,终止其在本合同项目的承包,但不因此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义务和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发包人或工程师的各种权利和权限,发包人可自行完成该工程,或邀请其他承包人完成该工程。(6)虽工程完工,但因承包人未能提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导致发包人不能接受全部或部分工程的未按时移交工程的,每逾期一天,承包人自愿承担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连带责任,具体金额以发包人核算金额为准。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赔偿金额以发包人核算出的金额为准。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6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照国家、山东省、潍坊市及临朐县相关规定办理一切保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规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是。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发包人指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规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规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规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向临朐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1.补充条款(1)本工程所有税金需按最新税务规定缴纳并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承包人需执行国家税务法规规定,因增值税税票原因导致出现款项不能顺利支付的情况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甲方所提供的材料,承包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综合考虑到本次报价中,不单独列项。(3)承包人须与所用民工和机械等供应单位签订劳务和供货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对于因此而造成的影响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必要时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4)承包人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防音降噪措施,保证施工现场附近学校和居民的正常生活,并承担发生的相关费用。(5)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控措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按照国家、山东省、潍坊市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施工车辆运输过程中做到全密闭运输,防尘处理达到市级以上扬尘防控要求,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要做好冲洗工作,对裸露地面、物料采取铺设防尘网(布)或临时绿化等抑尘处理措施。车辆在运输、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违章或施工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投标文件中不符合招标文件的部分属于投标文件的无效部分,投标文件方案与招标文件要求或原设计不一致部分,属于投标文件的无效部分,不属于工程变更范畴。投标文件有效部分或无效部分的最终确认权归发包人。(7)工程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和场地平整以及竣工后的清理工作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8)严禁承包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一旦发现,招标人有权中止施工或责令其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影响由承包人承担。(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移交。(10)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因政策调整转让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时,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变更合同主体,如承包人不予以配合变更,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由此产生的各种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追究。(11)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杜绝出现农民工信访问题,承包单位应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款应首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若出现未按规定支付的情形,发包人有权扣除应支付的款项用于垫付农民工工资。承包单位必须在工程现场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维权公示栏,详细列明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联系方式及举报电话,并每月及时公示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施工现场未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维权公示栏或公示信息不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0元违约金。承包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管理农民工信息,对农民工进出场情况进行登记,登记方式包括书面登记和考勤机登记。书面信息包括工程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家庭住址、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等内容。施工单位自备考勤机对每日人员到岗和离岗情况进行登记。施工单位无专人管理、信息不全或造假的,每项处以10000元违约金。因承包单位原因导致农民工上访事件的,每人次处以20000元违约金。上访次数出现两次及以上的,书面告知法定代表人:上访次数出现三次及以上的,列入假设单位信用不良目录,禁止其参与建设单位后续项目,并书面通报政府部门建议将其列入失信名单。承包单位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被实名举报且经查实的,每次处以十万元违约金。出现信访事件后,承包单位存在处理不及时、超出处理时限仍未解决等情况的,以及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建设单位依据承包单位提供的支付明细进行支付,费用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符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的相关要求。CL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临朐县九山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山东亨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招标(采购)文件全部内容。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山东亨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临朐县城关街道新华路西首铁路大厦6266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字):委托代理人(签字):HR电话电话:传传真开开户银行:账: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为落实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明确如下协议:一、发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向承包人提交必要的施工场地,明确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区域和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承包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其相关文件报发包人备案。二、发包人应积极组织和督促承包人开展安全达标活动,及时传达和部署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精神和要求,定期听取承包人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的指导和协调。三、发包人对承包人及有关人员发生的违章、违法行为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安全生产、文明等创优达标活动中不积极配合的,发包人有权制止教育、责成其限期整改,责任单位每次支付500至5000元的违约金,对未按要求限期整改的或整改不力、情节严重的,责任单位每次支付1万至5万元的违约金。四、凡工地内发生生产事故或重大人员伤亡的,发包人派员参与劳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发包人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对责任单位以按责任违约给予每次5-50万元的一次性经济处理,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因承包人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五、承包人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建设中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六、承包人要按照安全作业规范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性质、规模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制定和组织落实各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深基坑开挖必须按审查批准的方案实施。七、承包人进入工地后应明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根据建设部办公厅2000年10号文件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即施工人员超过50人的工地必须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地,必须配置2至3名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地,要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本工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并将名单报发包人备案。承包人要建立健全安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单位内部和施工责任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八、承包人对各分包单位及外聘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的范围,明确要求,签订管理协议:要加强对全体施工人员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和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做好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进入本市施工的外省市特殊作业人员,还必须经本市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禁止实习、学习人员现场作业。严格执行各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九、承包人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强对施工责任区的日常安全检查,及时制止和处理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对查获的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十、承包人应主动接受发包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上的业务指导,检查和督促,服从管理,对发包人的工作布置和组织的活动要积极贯彻实施和参加,对发包人给予因责任违约的经济处理如有异议可要求复核,对发包人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有意刁难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揭发,要求处理。十一、承包人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发包人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汇报,不得迟报瞒报。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三、承包方应该接受发包方安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积极落实发包方安保部门发出的整改指令。十四、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任何不安全行为(如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酒后作业等一切不安全行为),均以视频及影像资料为依据,由发包方或监理方作1000元/次的处罚。十五、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合同的附件,在工程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山东亨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地址:临朐县城关街道新华路西首铁路大厦6266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T照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A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路工程单项工程第1页共1页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其中(元)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材料暂估价规费1临胸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河路四好农利路工程2719379.12合计2719379.12【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东版Y10.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第1页共2页路工程标段:第1页共2页路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其中:1041001001001铣刨路面1.材项:混凝土路丽2.厚度:2cn3.其他详见图纸设计4工作内容:原路询结构层,含拆除,打堆、清扫、垃圾外等2219110.42010.95209259.102040203007001路面挖补1.原路面挖除,含拆除、打堆、清、圾外运等2.路面挖除后修补混深七强度等级.C303.度.20cu其它要求详见图纸需求满足设计及使用22214.000119.5029158.003010203003001站层1.材料品种:为加强润青层粘结,采用中乳化沥青,激布0.4~0.6LM22.部:酒青混凝]路面结构(包含路口转角面积、桥面)3.其它要求详见图纸,满足设计及使用国求218771.1203.87188745.40401B001路而清扫1.郃位:未进行铣划的原路而2.此部位包含路面清等工作内容3.其它要求铎见国纸满足设计及使用求n229661.0002.0160508.415010203006001沥者凝十1.青混院土种类:C土F13细粒式海温2.原:5cm3部位:沥香凝上路面结构:包含路口转角向积、桥面)路中心6宽范围内4.其它要求详见图纸满足设计及使用求x219110.42060.471155607.19本页小计1643278.04【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家版V10.3.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名称:临朐县九山镇九铜路南店段及顺河路四好农村标段:第2页共2页路工程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金额(元)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其中;6040203006003沥者混凝士1.沥青混凝上种类:ACF13细粒式沥青泥凝土厚度:3m3.部位:沥青混凝七路面结构(包含路口转角丽积、桥画)4其它要求详见图纸满足设计及使用求m229661.00036.281076101.08本页小计1076101.0合计2719379.12【新点2013清单造价山家版V10.3.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四好农村路工程施工 四好农利路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