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
浙江省本级 | 社会与管理咨询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002482031202529604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合同
三、项目编号:330000253010010000396-CTZB-2025110447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地 址:省府路8号
联系方式:0571-87052857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联系方式:1334589798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
数量:1.00
单价(元):1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1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合同.pdf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合同.pdf
J6的-2025022编号: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委托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甲方)承担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乙方)签订地址:浙江省杭杭州市(县)签订日期:二O二五年十二月十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合同双方确认已就本项服务的内容、成果形式、质量要求、进度、经费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本合同书中得到了明确、清晰的表述。乙方承诺遵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团队、质量要求来实施项目并按计划列支经费,甲方承诺给予必要的协作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费。一、项目的内容、质量要求和成果形式:1.项目内容:通过系统性评估分析,全面掌握浙江在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主要聚焦生态环境建设、绿色产业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城乡风貌塑造、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科学评估各项工作已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总结有效经验、剖析难点堵点,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下一步工作重点与发展建议。2.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以文稿形式提交甲方审查后,进行修改完善,经甲方验收后,形成正式文稿。3.成果形式: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二、项目进度计划:起止年月进度目标备注2025年12月前拟定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大纲及主要内容,完成开题。2026年2月前开展专题调研,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完成中期评审。2026年3月前研究讨论,完成评估报告修改稿。2026年5月前征求意见,完成评估报告终稿。三、项目承担单位及团队组成人员:承担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协作单位:1团队组成人员:姓名性别单位及部门职务/职称项目分工联系电话杜平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负责人13306524752柳乾坤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组长15068800583马彦怡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硕士执笔13345897983吴瑶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经济师执笔13345527733陈静静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经济师执笔13777805499盛德婷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经济师执笔15036004926王泳麒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硕士执笔17367108441王闻丹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高级经济师执笔13588022233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向承担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开展评估所需的相关文件、数据,并为开展调研提供便利。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约定:乙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要求,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乙方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文件等对第三方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六、成果应用和版权约定:2—项目成果(包括过程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对外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项目成果。乙方所提交最终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验收评价方式:乙方认为项目成果已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款所列要求,可向甲方要求验收。通过甲方认可方式进行验收,并出具咨询服务项目验收证明。八、合同金额:经过双方协商谈判,项目经费共计14.8万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元整)九、资金结算和支付办法:选择分期支付方式完成项目开题进度,支付合同总额30%,计4.44万元;完成中期评审进度,支付合同总额40%,计5.92万元;验收通过并提交成果终稿后,支付合同总额30%计4.44万元。十、合同履约相关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付款延误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甲方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价款;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受托业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承担,一经发现,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且无正当理由的,自逾期之日起,-3-甲方有权每日扣减合同金额%,以合同总额为限。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延期的,乙方应当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相应延长。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和终止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5月31日之前项目完成时终止。十二、其他事宜: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甲方(盖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盖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地址:杭州市保椒路62号邮编:310025邮编:310025电话:电话:一了J6的-2025022编号:服务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浙江省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委托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甲方)承担方: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乙方)签订地址:浙江省杭杭州市(县)签订日期:二O二五年十二月十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合同双方确认已就本项服务的内容、成果形式、质量要求、进度、经费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本合同书中得到了明确、清晰的表述。乙方承诺遵照合同规定的进度、团队、质量要求来实施项目并按计划列支经费,甲方承诺给予必要的协作并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经费。一、项目的内容、质量要求和成果形式:1.项目内容:通过系统性评估分析,全面掌握浙江在落实《宁杭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主要聚焦生态环境建设、绿色产业发展、资源循环利用、城乡风貌塑造、体制机制创新等重点领域,科学评估各项工作已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总结有效经验、剖析难点堵点,提出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下一步工作重点与发展建议。2.质量要求: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以文稿形式提交甲方审查后,进行修改完善,经甲方验收后,形成正式文稿。3.成果形式:书面文本和电子文本。二、项目进度计划:起止年月进度目标备注2025年12月前拟定工作方案,确定项目大纲及主要内容,完成开题。2026年2月前开展专题调研,完成评估报告初稿,完成中期评审。2026年3月前研究讨论,完成评估报告修改稿。2026年5月前征求意见,完成评估报告终稿。三、项目承担单位及团队组成人员:承担单位: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协作单位:1团队组成人员:姓名性别单位及部门职务/职称项目分工联系电话杜平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负责人13306524752柳乾坤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组长15068800583马彦怡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硕士执笔13345897983吴瑶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经济师执笔13345527733陈静静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经济师执笔13777805499盛德婷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经济师执笔15036004926王泳麒男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硕士执笔17367108441王闻丹女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研究人员/高级经济师执笔13588022233四、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向承担方提供下列资料和工作条件:开展评估所需的相关文件、数据,并为开展调研提供便利。五、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约定:乙方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要求,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乙方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信息、文件等对第三方保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六、成果应用和版权约定:2—项目成果(包括过程性成果及最终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能对外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项目成果。乙方所提交最终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验收评价方式:乙方认为项目成果已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款所列要求,可向甲方要求验收。通过甲方认可方式进行验收,并出具咨询服务项目验收证明。八、合同金额:经过双方协商谈判,项目经费共计14.8万元(大写:壹拾肆万捌仟元整)九、资金结算和支付办法:选择分期支付方式完成项目开题进度,支付合同总额30%,计4.44万元;完成中期评审进度,支付合同总额40%,计5.92万元;验收通过并提交成果终稿后,支付合同总额30%计4.44万元。十、合同履约相关责任: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民法典相应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付款延误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甲方将视情况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价款;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受托业务再委托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承担,一经发现,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且无正当理由的,自逾期之日起,-3-甲方有权每日扣减合同金额%,以合同总额为限。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延期的,乙方应当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相应延长。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有效期限和终止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2026年5月31日之前项目完成时终止。十二、其他事宜: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经双方商议可续签补充协议。甲方(盖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乙方(盖章):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地址:杭州市保椒路62号邮编:310025邮编:310025电话:电话:一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态经济带建设方案情况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