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11-FW2025-02397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5-02397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方式:15806106125
供应商(乙方): 南京培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51107916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5-02397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评价咨询服务
项目预算: ¥28000.0
项目地点: 润州路6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姓名: 杨宵
联系电话: 1580610612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255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1 15:16
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合同25.12.11.pdf
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合同2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生环境局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t项目地点:市润州区镇受托单位:南京培源环境术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单位: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16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单位):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乙方(受托单位):南京培源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结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1、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乙方负责对甲方委托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服务要求(1)根据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技术规范等,综合分析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评估,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为项目建设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提供意见和建议。(2)评估工作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规定和其它法规文件的要求开展,出具结论明确的评估报告,委托人另有要求的按委托人的要求开展。工作程序应包括项目初审、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及复核、编制评估报告等。(3)为保障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评估单位应制定完善的评估工作流程,建立时效和质量保障体系,对出具的评估意见、结论负责,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进行管理。(4)评估时限响应要求:评估流程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其中①接受评估工作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审查,对环评报告中是否存在明显的规划、产业政策不相符,明显的资料缺失等质量问题进行审查,出具初步审查意见,明确是否可以开展相关评估工作。②完成初步审查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或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函审,评审会会议纪要应明确环评报告存在的问题和修改时限要求。技术评估过程中须开展现场踏勘,现场踏勘由评估单位组织。函审需提供函审意见。216③报告修改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一次性告知,根据修改情况提出评估意见和建议。(5)采取会议评估方式的评估项目应由评估单位中取得环评工程师资质人员或取得副高职称以上的工作人员主持。报告书项目全程录音录像,必须由评估单位编制报告的环评工程师组织召开专家评估会,报告表项目需要由评估单位中编制报告的取得环评工程师资质人员或取得副高职称以上的工作人员主持,无特殊情况其他人员不得代会。(6)每个项目会审评估的专家数为单数且不少于3人。(7)评估结果应包括评估意见、会议纪要、复核意见、修改核对清单等。(8)评估单位应制定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统计台帐。(9)合同到期后,应当将合同期间委托的技术评估资料整理汇总后交采购人。每季度向镇江市润州生态环境局(采购人)报送环评文件技术评估统计表,根据采购人要求报送年度“环保技术文件质量考核情况”、“编制单位考核情况”等统计报表。3、项目价款按照各单价计费:采用现场踏勘、会议方式开展技术评估的,报告表(含专项评价)单价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报告表(不含专项评价)单价为人民币柒仟陆佰元整(¥7.600);采用函审方式开展技术评估的,报告表(含专项评价)单价为人民币肆仟玖佰元整(¥4.900),报告表(不含专项评价)单价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4、支付方式每年按实际完成项目数支付款项,结算金额经甲方确认后按财政资金支付流程予以支付。5、双方派驻本项目项目的代表5.1甲方派驻本项目的代表为杨宵5.2乙方派驻本项目的代表为陆素洁5.3双方派驻本项目的代表负责及时处理双方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对接等事宜,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3165.4甲方项目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代表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乙方项目代表应予执行。6、甲方的权利义务6.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6.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各项服务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7、乙方的权利义务7.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确保服务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7.2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的员工具备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所需专业能力,并保证乙方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服从甲方安排。7.3未经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8、保密义务8.1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商业秘密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8.1.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8.1.2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8.1.3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8.2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至相关商业秘密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8.3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9、合同变更和解除9.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416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9.2.1乙方发生歇业、解散或破产、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时;9.2.2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内容无法实施或目标无法实现的;9.2.3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9.2.4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9.3合同解除后,对于已履行部分给合同各方造成的实际损失,按如下约定承担:9.3.1若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则合同结算金额按经甲方确认后的实际项目量予以确认,乙方应退还甲方超付的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3.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无故要求解除合同。若甲方同意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付全部合同价款,并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0、违约责任10.1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违约责任。10.2单个服务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未申请延期并获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从该单个事项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赔偿费按每个工作日未提供服务费用的1.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单个事项合同价的30%。误期达5个工作日的情况达到3次或者单个一次误期达10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10.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的0.1%的违约金。11、税金11.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1.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12、争议解决方式51612.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2.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3、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15、其他事项15.1如有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15.2廉政承诺15.2.1合同双方承诺共同加强廉洁自律、反对商业贿赂。15.2.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参与项目实施为名,接受乙方从该项目中支取的劳务报酬;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15.2.3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不得为其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支付劳务报酬。15.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与乙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LL:1法定代表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杨宵经办人:7经办人:225年12月日2025年12月11日6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评类评估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