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自有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服务 二氧化硫分析仪 氮氧化 一氧化碳分析仪 臭氧分析仪 动态气体校准系统 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VOCs监测系统 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 不锈钢加热采样总管 现场光纤采购合同公告(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2025)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 | 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_、合同编号:11NMB184853X202516001
二、合同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有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合同
三、项目编号:YK2025467X
四、项目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有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上虞
联系方式:15195763695
供应商(乙方):杭州之东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4幢2层205室
联系方式:130678355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有空气质量监测站运维服务项目(第二次)
数量:1.00
单价(元):3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符合磋商文件要求规格型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3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上虞区,_年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空气站运维合同.pdf

空气站运维合同.pdf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1月9日采购单位:(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甲方)中标单位:杭州之东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编号为YK2025467X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磋商采购,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O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O2、03、C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关于《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52号)等要求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运维工作,对常规六参数和VOCs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对仪器检查定期更换零配件及设施,对数据进行分析,排除异常等服务。表1-1设备详细规格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常规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站1PM10监测仪美国ThermoIQSHARP50301套2PM2.5监测仪美国ThermoIQSHARP50301套3二氧化硫分析仪美国Thermo43i1套4氮氧化物分析仪美国Thermo42i1套5一氧化碳分析仪美国Thermo48i1套6臭氧分析仪美国Thermo49i1套7动态气体校准系统美国Thermo146i(111型)1套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VOCs监测系统1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美国ThermoTT24-7xr、ISQ7000、TRACE13001套2不锈钢加热采样总管雷格JRKW11套3不锈钢加热采样总管恒蓝/1年4现场光纤网络移动服务商/2套5现场恒温空调海尔/2套6不间断电源UPS山顿伊特/1套二、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1月20日),如运维过程中省中心将运维管理权上收统一管理,则现场运维至上收前。三、运维内容及要求1、颗粒物自动分析仪(IQSHARP5030):1)每日:查看平台数据2)每周:a.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b.检查纸带是否有破损或边缘不光滑的情况;c.查看仪器上历史报警信息,与工控机历史数据进行对应,去除无效数据3)两周:a精度检查:b.清洗更换切割头4)每月:a流量检查及校准;b.清洗喷嘴5)半年:a更换纸带:b.浊度校准;c.标准膜校准;d.清洗反应室6)每年:a.温度与压力传感器校准;b.质量传感器校准:c.更换泵刮板;d.更换泵过滤器;e.更换0型圈2、S02自动分析仪(43I)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每周:a.零点检查:b.跨度检查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季度:精密度检查半年: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每年:a.更换标气、泵膜;b.按需更换易耗件(紫外灯,紫外灯座,毛细管,泵等)。3、NOx分析仪(42I)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零点检查:b.跨度检查3)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4)季度:精密度检查5)半年:a.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b.检查钼炉转化率6)每年:a.更换标气、泵膜;b.按需更换易耗件(4119毛细管、4127毛细管、0形圈、臭氧发生器、泵、冷堆)。4、C0分析仪(48I)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零点检查;b.跨度检查3)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4)季度:精密度检查5)半年: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6)每年:a.更换标气、泵模、红外源;b.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5、臭氧分析仪(49I)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零点检查:跨度检查3)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4)季度:精密度检查5半年: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6每年:更换标气、泵膜、烧结过滤器、0型圈:按需更换易耗件。6、动态校准仪(146I)1)半年:a零气MFC质量流量多点校准:b.标气MFC质量流量多点校准2)每年:a对内置的臭氧发生器进行标准溯源:b.按需更换易耗件7、零气发生器(111)1)半年:a更换活性炭;b.更换分子筛2)每年:按需更换易耗件8、VOCs监测系统(TT24-7xr、ISQ7000、TRACE1300):(1)每周:a.检查氦气和氮气b.单点校正;(2)两周:更换采样头滤膜(3)每月:a.多点校正;b.更换预浓缩系统管线过滤膜;c.gcms调谐;d仪器预防性维;(4)季度:更换冷阱:(5)半年:预浓缩系统清理;(6)每年:a.更换分流吸附管:b.更换传输石英毛细管:c.更换预浓缩系统密封圈:d.清洗离子源:e.gcms外置真空泵维护;(7)视情况而定:a.更换载气净化过滤器;b.更换灯丝;c.更换零部件9、数据审核根据绍兴市环境监测站要求,每日按时对常规六参数和VOCs监测(现场或远程)进行数据审核处理,排除特殊异常数据,保证监测仪器设备产生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10、系统维护1)每日上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2)每周一至二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0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2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③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4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应通知监测站联系相关方及时进行剪除。5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每年进行一次避雷性能检测并出具报告。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损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⑥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室内外温差,防止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现象。3)每月保证单点校正,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多点校正,每个月月初对上个月的运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文件。4)每季度对各监测仪器的准确度进行一次审核。5)其他预防性维护:①每季度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②对监测仪器中的过滤装置,按仪器使用和维修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6)维护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环境条件监控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并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工作后方能离开。11、仪器故障处理当项目运维清单中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向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报告,中标商须承担所有维修费用。故障超过7天须说明原因,维修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如在一个月内无法修复的设备,须提供相当性能、功能整机备件。12、运维记录管理中标商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填写仪器运维表格,做好空气站运行管理记录和存档。每次到站房运维后须为每台仪器填写运维表格,包括仪器原始设置、报警、维修、更换、保养、仪器校准、标气使用、标液配置、采样管清洁等运行维护内容。填写完成后须上交给甲方。每次更换下来的耗材须保存好,标注更换日期,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处理掉。每半年提交一次运维报告,年度运维完成后提交总报告。13、响应时间要求当维保设备发生故障,产生异常数据或者无数据产生时,中标商须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当站房网络连接出问题,平台无数据时,中标商须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当站房发生断电现象时,中标商须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四、履约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每季度考核分数不低于70分,递交各项资料后视为履约验收合格。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小写¥390000元。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每季度考核验收费用占合同价的25%,季度考核验收费用累计达到预付款金额后再支付,每个季度经考核验收合格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末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考核验收费用。注:如运维过程中自动监测站上收,则运维至上收前,费用根据运维时间按实结算。3.付款要求:乙方在收款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参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考核表》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如运维考核各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该项分值扣为零。(具体详见附件)2.考核方式:甲方每季度1次不定期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每年根据全年四季度考核结果平均分作为本年度的考核成绩。3.具体考核如下:(1)考核分数W90分的,全额支付当季度运维费用;(2)考核分数80(含)-90分(不含)的,扣除该季度运维费用的0.5%;(3)考核分数70(含)-80分(不含)的,扣除该季度运维费用的1%;(4)考核分数(5)未及时整改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有权解除合同。4.本办法解释权归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维服务款,导致运维服务无法进行;(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乙方运维管理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内容及要求。(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八、补充说明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合同解除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乙方的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聘请运维实施主体;3、上级部门督查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聘请运维实施主体;4、乙方擅自将本项目整体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6、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相关资质被吊销,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聘请运维实施主体,乙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方依据上述情形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八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相关设施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运维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的运维服务费用。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十一、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合同期满,全部工作交接完毕和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中标人各执两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盖章)乙方单位杭州之东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盖章)代表签名和代表签名陆请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机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4幢2层205室电话电话0571-8799893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1672700003098采购合同合同编号:(2025)第号签订日期:2025年1月9日采购单位:(甲方)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甲方)中标单位:杭州之东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编号为YK2025467X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经竞争性磋商采购,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城市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气字[2013]41号)、《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O2、0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02、NO2、03、C0)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关于《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4]52号)等要求开展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设备运维工作,对常规六参数和VOCs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对仪器检查定期更换零配件及设施,对数据进行分析,排除异常等服务。表1-1设备详细规格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常规六参数空气质量自动站1PM10监测仪美国ThermoIQSHARP50301套2PM2.5监测仪美国ThermoIQSHARP50301套3二氧化硫分析仪美国Thermo43i1套4氮氧化物分析仪美国Thermo42i1套5一氧化碳分析仪美国Thermo48i1套6臭氧分析仪美国Thermo49i1套7动态气体校准系统美国Thermo146i(111型)1套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自动VOCs监测系统1环境空气VOCs连续监测系统美国ThermoTT24-7xr、ISQ7000、TRACE13001套2不锈钢加热采样总管雷格JRKW11套3不锈钢加热采样总管恒蓝/1年4现场光纤网络移动服务商/2套5现场恒温空调海尔/2套6不间断电源UPS山顿伊特/1套二、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2025年11月21日-2026年11月20日),如运维过程中省中心将运维管理权上收统一管理,则现场运维至上收前。三、运维内容及要求1、颗粒物自动分析仪(IQSHARP5030):1)每日:查看平台数据2)每周:a.查看仪器运行和联网状况;b.检查纸带是否有破损或边缘不光滑的情况;c.查看仪器上历史报警信息,与工控机历史数据进行对应,去除无效数据3)两周:a精度检查:b.清洗更换切割头4)每月:a流量检查及校准;b.清洗喷嘴5)半年:a更换纸带:b.浊度校准;c.标准膜校准;d.清洗反应室6)每年:a.温度与压力传感器校准;b.质量传感器校准:c.更换泵刮板;d.更换泵过滤器;e.更换0型圈2、S02自动分析仪(43I)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每周:a.零点检查:b.跨度检查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季度:精密度检查半年: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每年:a.更换标气、泵膜;b.按需更换易耗件(紫外灯,紫外灯座,毛细管,泵等)。3、NOx分析仪(42I)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零点检查:b.跨度检查3)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4)季度:精密度检查5)半年:a.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b.检查钼炉转化率6)每年:a.更换标气、泵膜;b.按需更换易耗件(4119毛细管、4127毛细管、0形圈、臭氧发生器、泵、冷堆)。4、C0分析仪(48I)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a.零点检查;b.跨度检查3)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4)季度:精密度检查5)半年: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6)每年:a.更换标气、泵模、红外源;b.按需更换易耗件(毛细管、泵)5、臭氧分析仪(49I)1)每日:查看仪器运行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报警2)每周:零点检查:跨度检查3)两周:更换滤膜(污染严重时应增加频次)4)季度:精密度检查5半年:5个点以上的多点校准6每年:更换标气、泵膜、烧结过滤器、0型圈:按需更换易耗件。6、动态校准仪(146I)1)半年:a零气MFC质量流量多点校准:b.标气MFC质量流量多点校准2)每年:a对内置的臭氧发生器进行标准溯源:b.按需更换易耗件7、零气发生器(111)1)半年:a更换活性炭;b.更换分子筛2)每年:按需更换易耗件8、VOCs监测系统(TT24-7xr、ISQ7000、TRACE1300):(1)每周:a.检查氦气和氮气b.单点校正;(2)两周:更换采样头滤膜(3)每月:a.多点校正;b.更换预浓缩系统管线过滤膜;c.gcms调谐;d仪器预防性维;(4)季度:更换冷阱:(5)半年:预浓缩系统清理;(6)每年:a.更换分流吸附管:b.更换传输石英毛细管:c.更换预浓缩系统密封圈:d.清洗离子源:e.gcms外置真空泵维护;(7)视情况而定:a.更换载气净化过滤器;b.更换灯丝;c.更换零部件9、数据审核根据绍兴市环境监测站要求,每日按时对常规六参数和VOCs监测(现场或远程)进行数据审核处理,排除特殊异常数据,保证监测仪器设备产生数据的有效性和准确性。10、系统维护1)每日上午远程检查仪器运行状态,检查数据传输系统是否正常,如发现数据持续异常情况,应立即前往站点进行检查。2)每周一至二次对监测系统进行现场维护,现场维护内容包括:0检查各台自动分析仪及辅助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主要技术参数,判断运行是否正常。2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③检查站房内电路系统、通讯系统是否正常。4对站房周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当周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范规定的控制限时,对采样有影响的树枝应通知监测站联系相关方及时进行剪除。5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每年进行一次避雷性能检测并出具报告。站房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损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如遇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⑥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室内外温差,防止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现象。3)每月保证单点校正,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多点校正,每个月月初对上个月的运维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文件。4)每季度对各监测仪器的准确度进行一次审核。5)其他预防性维护:①每季度清洗一次空调过滤网,防止尘土阻塞空调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②对监测仪器中的过滤装置,按仪器使用和维修手册的要求定期进行更换和清洗。6)维护人员在对系统进行日常维护时,应作好巡检记录。巡检记录应包含该系统运行状况、系统辅助设备运行状况、系统校准工作、环境条件监控等必检项目和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其他检查项目和校准、维护保养、维修记录。并做好清洁卫生及安全工作后方能离开。11、仪器故障处理当项目运维清单中设备发生故障时,须向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报告,中标商须承担所有维修费用。故障超过7天须说明原因,维修时间最迟不得超过1个月,如在一个月内无法修复的设备,须提供相当性能、功能整机备件。12、运维记录管理中标商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填写仪器运维表格,做好空气站运行管理记录和存档。每次到站房运维后须为每台仪器填写运维表格,包括仪器原始设置、报警、维修、更换、保养、仪器校准、标气使用、标液配置、采样管清洁等运行维护内容。填写完成后须上交给甲方。每次更换下来的耗材须保存好,标注更换日期,经甲方认可后方可处理掉。每半年提交一次运维报告,年度运维完成后提交总报告。13、响应时间要求当维保设备发生故障,产生异常数据或者无数据产生时,中标商须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当站房网络连接出问题,平台无数据时,中标商须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当站房发生断电现象时,中标商须在4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修复。四、履约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每季度考核分数不低于70分,递交各项资料后视为履约验收合格。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本项目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小写¥390000元。2.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每季度考核验收费用占合同价的25%,季度考核验收费用累计达到预付款金额后再支付,每个季度经考核验收合格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末甲方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考核验收费用。注:如运维过程中自动监测站上收,则运维至上收前,费用根据运维时间按实结算。3.付款要求:乙方在收款之前,应向甲方提供发票,甲方凭发票付款。如乙方未按约定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发票为止,在此情况下,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六、考核办法1.考核内容:参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考核表》运维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设基本分100分,如运维考核各项目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该项分值扣为零。(具体详见附件)2.考核方式:甲方每季度1次不定期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运维单位进行考核,每年根据全年四季度考核结果平均分作为本年度的考核成绩。3.具体考核如下:(1)考核分数W90分的,全额支付当季度运维费用;(2)考核分数80(含)-90分(不含)的,扣除该季度运维费用的0.5%;(3)考核分数70(含)-80分(不含)的,扣除该季度运维费用的1%;(4)考核分数(5)未及时整改的,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有权解除合同。4.本办法解释权归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运维服务款,导致运维服务无法进行;(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乙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乙方运维管理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内容及要求。(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八、补充说明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九、争议解决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十、合同解除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乙方的季度考核为不合格等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聘请运维实施主体;3、上级部门督查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聘请运维实施主体;4、乙方擅自将本项目整体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5、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6、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7、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相关资质被吊销,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聘请运维实施主体,乙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一方依据上述情形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八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相关设施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运维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成的运维服务费用。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款的效力。十一、附则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合同期满,全部工作交接完毕和服务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2、本项目货物如涉及柴油动力移动源,柴油动力移动源应当符合低排放要求。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和中标人各执两份,并由甲方在30日内做好政采云平台网上合同创建及备案。甲方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综合管理办公室(盖章)乙方单位杭州之东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盖章)代表签名和代表签名陆请地址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机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4幢2层205室电话电话0571-87998935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167270000309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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