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采购合同公告(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海洋局、宁波市林业局)2025)
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1
一、合同编号:11N00294040X202517601
二、合同名称: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ZJS2025194G
四、项目名称: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方式:89284688
供应商(乙方):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调查监测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
联系方式:0574-8918022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成果提交并验收合格后,本项目后续服务期12个月。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1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合同【盖章签字版】().pdf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采合2025第218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合同2025年12月9日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合同甲方: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9号法定代表人:王寅星职务:党组书记、局长联系人:金夏玲职务:调查确权处副处长电话:0574-89187285法定代表人:文学东职务:院长、党委书记电话:0574-89180201联系人:胡在凰职务:副所长电话:0574-89180229甲方就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项目以公开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ZJS2025194G)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乙方为中标人,甲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甲方、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一)一案一策专题推进三维地籍应用落地,支撑体制机制和标准建设1.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登记案例。以分层用海设权项目为典型案例,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和确权登记应用探索。在前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域使用申请书等材料中,探索分层用海三维化表达,进一步完善立体分层用海信息,建立分层用海前后端关联机制,实现三维地籍在立体用海全链应用路径。2.北仑地下空间项目三维地籍管理案例。围绕建设工程项目全链条审批,开展三维地籍调查及图件成果生产,嵌入全链条审批程序,支撑三维确权登记。探索开展过程测绘与地上地下三维地籍融合表达。3.通途路地下综合管廊三维地籍管理案例。开展数据资料收集分析,补充三维地籍调查,形成三维地籍调查成果,满足各环节三维地籍管理需求,支撑各环节审批三维化及三维确权登记。4.国土空间规划立体化管控协同案例。选择高新区片区作为试点区域,基于数字孪生空间底座和自然资源规划数据仓,汇聚规划、权属等信息,立体化反映三维空间,服务于立体视角下的规划分析、实施监测,强化规划衔接与传导,为规划管理应用提供立体产权体底图支撑,并探索城市社会数字现代化治理应用。5.三维地籍图编制。选择宁波市林场等有条件地区作为试点区域探索开展三维地籍图编制工作,支撑现状地籍成果三维立体化转型应用。(二)实践案例成果转化以案例实践为抓手,总结凝练案例实践经验,研究形成不动产三维空间要素数据规遥范、三维地籍数据库、海域立体分层不动产单元划分与编码规则、全流程三维地籍调查和规技术方法指引和三维地籍业务操作规范等有关的研究报告。(三)三维地籍工具建设研究建设三维地籍辅助核查工具,支撑三维地籍成果检查,解决三维地籍矢量和属同专性问题,保证三维地籍成果质量。330212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合同标的:宁波市三维地籍试点项目2.技术服务地点:宁波市3.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严重影响作业的,上述服务期应相应顺延。顺延后的提交时间由甲、乙双方提前联系商定)。成果提交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免费后续服务,免费服务包括针对本合同交付成果的技术咨询、局部优化和操作指导。超出上述范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2.甲方明确项目范围,并提出工作要求:3.按期支付项目费用。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项目经费合计:418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捌万元人民币。合同总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人工、专业用具及耗材、差旅、通讯、办公费,专家评审费及其他咨询费,利润、税金,完成本项目的其它费用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需的一切费用。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之内支付人民币1.672,000.00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贰仟元整)作为预付款。(2)完成项目中期成果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人民币1,328,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贰万捌仟元整)。(3)提交项目最终成果并通过验收后15日内支付剩余款项。(4)每阶段付款时乙方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造成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5)因财政等客观原因导致甲方延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4.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乙方: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调查监测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住房城市建设支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36号账号:33150198343600002737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归属情况如下:1.甲、乙双方应对技术服务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所使用的信息数据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2.甲、乙双方有义务保证各自参与本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履行保密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在本合同签订前归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本合同标的原始数据使用权归甲方,除原始数据以外的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及其数据提供商不得向宁波市其它用户出售本项目的影像数据。5.甲、乙双方确定,乙方提供以下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已有的科技成果用于本合同的履行:(1)《界桩展示系统V1.0.0》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4SR0235467,证书号:软著登字第12639340号:(2)《数据清理工具V1.0》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登记号:2025SR2128331,证书号:软著登字第16784529号。其他未列出的但在合同履行中可能用到的乙方已有的科技成果,免费提供使用。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成果:序号成果内容成果形式成果数量提交归档1实践成果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登记应用案例成果报告电子/纸质112北仑地下空间三维地籍管理案例成果报告电子/纸质113通途路地下综合管廊三维地籍管理案例成果报告电子/纸质114宁波市高新区社会治理与CSPON管控协同场景案例成果报告电子/纸质115宁波市林场三维地籍图编制案例成果报告电子/纸质116实践案例转化成果海域立体分层不动产单元划分与编码规则研究报告电子/纸质117全流程三维地籍调查技术方法指引研究报告电子/纸质118三维地籍业务操作规范研究报告电子/纸质119宁波市三维地籍数据库标准优化研究报告电子/纸质1110宁波市不动产三维空间要素数据规范优化研究报告电子/纸质1111工具建设成果三维地籍辅助核查工具电子11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1)符合自然资源部、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三维地籍试点的有关文件要求。(2)符合《地籍调查规程》等相关标准规范。3.成果提交时间和地点:(1)成果提交时间:①中期成果进度要求(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完成海域立体分层设权登记典型案例的宗海三维确权并提交成果报告,完成北仑地下空间项目案例的土地三维确权并提交成果报告、完成通途路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案例的三维确权并提交成果报告,完成5项实践案例转化成果报告初稿的编制工作。②2026年10月31日前提交最终项目成果。(2)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1.甲方的权利义务(1)有权对乙方履行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对乙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3)保证该项目工程款项按时到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2.乙方的权利义务(1)定期向甲方汇报项目进展情况;(2)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及要求组织实施;(3)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按时提交符合质量要求的成果资料;(4)对于甲方提出的质量质疑或问题,应当及时给予回复。3.甲方的违约责任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甲方单方面原因造成项目停止而终止合同的,甲方应按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项目价款。4.乙方的违约责任(1)本合同履行期间,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已付项目经费总额的5%,并归还甲方支付的全部项目经费总额:(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项目经费总额的0.04%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等影响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提供的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负责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自行承担,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按时提交最新成果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脱期损失费。第八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项目费用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甲方:(签名盖章)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眨阳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乙方:(签名盖章)宁波市测绘和遥感技术研究院(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调查监测中心)经办人:“本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时间:2025.12.9签订地点:宁波市、、大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三维地籍试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