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2025)



公告内容:

一、合同编号

HT-2025-04484902

二、合同名称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5-1690758

四、项目名称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址:广东省_广州市_南沙区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E栋3楼
联系方式:39910634
供应商(乙方): 国信信扬(南沙)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沙街凤凰大道2号中惠璧珑湾12栋1010房
联系方式:130788469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法律诉讼服务
3(宗)
12,000.00
36,000.00

合同金额: 36,000.00元,大写金额:叁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南沙区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484902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乙方:国信信扬(南沙)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36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代理(2025)粤7101行初4024号、5866号、5867号案的一审、二审,具体根据采购需求开展工作。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0100法律诉讼服务本项目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供应商,为采购人(含局属单位)提供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详见商务需求)。3宗12000.0000人员要求:不少于1人服务开始时间:自案件代理之日起¥36,000合计¥36,000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一)商务需求: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服务内容.(1)及时拟定答辩状,整理提供案件证据;(2)参与庭前研究分析会议、调解等应诉准备工作;(3)按时出庭应诉,反馈庭审情况,视庭审情况提交代理意见;(4)总结分析案件,剖析案件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处理建议;(5)分析行政诉讼案件数据、裁判情况,分析总结各类型案件变化趋势、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裁判规律等,并提出相关应议应诉工作建议;定期提交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服务书面分析报告;(6)按采购人要求协助办理其他日常法律事务。(二)服务标准。(1)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案件委派后,应及时指派服务律师负责该案件代理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律师。(2)代理采购人的行政案件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流程:1.供应商应自收到案件材料3个自然日内反馈答辩材料初稿;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1个日内反馈修订稿;答辩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及时整理全套答辩材料前往答辩人处盖章出文,并于当日送达法院或复议机关。案件情况复杂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增加准备时间。2.供应商在收到代理案件庭审、听证、现场调查等通知后应及时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出席人员与出席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开庭前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庭前分析会并发表答辩分析意见。3.主要服务律师按时出席庭审,发表答辩意见,核对签署庭审记录。4.接收司法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根据采购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案例汇编或案例分析报告反馈给采购人;对败诉的案件,应自收到判决、裁定后2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败诉分析报告并提供履行方案。5.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并计入台账。响应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1)案件代理服务费用按照供应商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及案件代理费支付标准据实结算支付。(2)供应商指派的服务律师代理案件一审或二审后,如相关案件被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由供应商继续负责案件代理工作的,采购人不再另行向供应商支付案件代理费。(3)案件支付标准如下:单宗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8000元/宗,二审、再审、抗诉代理费合并共4000元/宗。单宗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指案件经过复议、一审、二审、再审、抗诉代理费)最高限价12000元。批量案件的,首宗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计算,第二宗(含)以上每宗案件代理费按一审代理费减半按4000元/宗,二审、再审、抗诉代理费合并共2000元/宗。行政诉讼案批量案件的代理费总额(含一审、二审、再审、抗诉阶段)最高限价50000元。民事案件参照上述行政诉讼案件标准执行(民事案件复杂情况除外)。(4)批量案件指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的内容相同,立案案号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案件。(5)案件代理费逐宗计算,费用已包含律师代理费、资料费、通讯费、交通费。(6)本采购需求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自收到案件决定书之日起开具案件正式发票,据实结算服务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第2页-(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3页-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甲方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39910634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2-1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2-31乙方(盖章):国信信扬(南沙)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4001531405053007459乙方联系人:胡丹丹联系电话:13078846919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合同合同名称: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法律服务电子卖场合同合同编号:HT-2025-04484902甲方: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乙方:国信信扬(南沙)律师事务所合同金额(元):36000.00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定点采购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总则1.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各自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保证全部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在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向甲方履行相关服务。3.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费用。二、合同标的服务内容:代理(2025)粤7101行初4024号、5866号、5867号案的一审、二审,具体根据采购需求开展工作。品目名称需求描述采购数量计量单位单价其它服务内容金额(元)C23010100法律诉讼服务本项目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供应商,为采购人(含局属单位)提供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法律服务(详见商务需求)。3宗12000.0000人员要求:不少于1人服务开始时间:自案件代理之日起¥36,000合计¥36,000大写(人民币):叁万陆仟元整合同总额包括技术服务费、技术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住宿、通讯费用等)、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商务需求:序号商务需求商务需求响应内容1(一)商务需求:法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服务内容.(1)及时拟定答辩状,整理提供案件证据;(2)参与庭前研究分析会议、调解等应诉准备工作;(3)按时出庭应诉,反馈庭审情况,视庭审情况提交代理意见;(4)总结分析案件,剖析案件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或处理建议;(5)分析行政诉讼案件数据、裁判情况,分析总结各类型案件变化趋势、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裁判规律等,并提出相关应议应诉工作建议;定期提交行政诉讼案件、法律服务书面分析报告;(6)按采购人要求协助办理其他日常法律事务。(二)服务标准。(1)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案件委派后,应及时指派服务律师负责该案件代理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律师。(2)代理采购人的行政案件的工作手段和工作流程:1.供应商应自收到案件材料3个自然日内反馈答辩材料初稿;收到采购人修改意见后1个日内反馈修订稿;答辩材料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及时整理全套答辩材料前往答辩人处盖章出文,并于当日送达法院或复议机关。案件情况复杂的,经采购人同意,可适当增加准备时间。2.供应商在收到代理案件庭审、听证、现场调查等通知后应及时与采购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确认出席人员与出席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出具法律意见,开庭前参与采购人组织的庭前分析会并发表答辩分析意见。3.主要服务律师按时出席庭审,发表答辩意见,核对签署庭审记录。4.接收司法机关送达的法律文书,根据采购人需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制案例汇编或案例分析报告反馈给采购人;对败诉的案件,应自收到判决、裁定后2日内向采购人提交败诉分析报告并提供履行方案。5.对案件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并计入台账。响应三、付款方式付款方式:其他支付方式(1)案件代理服务费用按照供应商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及案件代理费支付标准据实结算支付。(2)供应商指派的服务律师代理案件一审或二审后,如相关案件被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由供应商继续负责案件代理工作的,采购人不再另行向供应商支付案件代理费。(3)案件支付标准如下:单宗行政诉讼案件一审代理费8000元/宗,二审、再审、抗诉代理费合并共4000元/宗。单宗行政诉讼案件代理费(指案件经过复议、一审、二审、再审、抗诉代理费)最高限价12000元。批量案件的,首宗案件代理费按上述标准计算,第二宗(含)以上每宗案件代理费按一审代理费减半按4000元/宗,二审、再审、抗诉代理费合并共2000元/宗。行政诉讼案批量案件的代理费总额(含一审、二审、再审、抗诉阶段)最高限价50000元。民事案件参照上述行政诉讼案件标准执行(民事案件复杂情况除外)。(4)批量案件指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的内容相同,立案案号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案件。(5)案件代理费逐宗计算,费用已包含律师代理费、资料费、通讯费、交通费。(6)本采购需求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自收到案件决定书之日起开具案件正式发票,据实结算服务费。四、服务时间及服务地点服务时间:至全部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进行监督。2.对本合同标的服务报告进行审核确认。3.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进行调整。-第2页-(二)甲方的义务1.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2.协调解决服务开展中出现的问题。3.在更改服务内容、标准、费用前提前通知乙方,以便达成双方共识。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要求甲方为本合同标的服务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便利。2.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二)乙方的义务1.在履行本合同书规定的义务期间,按甲方的指示进行服务工作。2.为本合同的服务内容建立专项专业服务小组。3.确保本合同服务小组的服务人员和负责人必须固定,如人员确需变更,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4.通过信息化建设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过程数据和评价信息等,接受甲方的考核管理,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质量。5.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事项转委托第三方。七、验收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服务验收合格的,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报告》;不合格的,甲方及时向乙方提出异议和投诉;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百分之五。2.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服务进行改进,规定时间内改进结果无法得到甲方满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服务费总值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费用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逾期提供的服务部分费用总额的百分之五。逾期提供服务超过十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3页-九、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十、争议处理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向采购单位所在地或所在地上级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十一、其它1.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4份,由甲乙双方盖章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甲方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39910634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5-12-11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6-12-31乙方(盖章):国信信扬(南沙)律师事务所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南沙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44001531405053007459乙方联系人:胡丹丹联系电话:13078846919合同签订日期:-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服务 法律诉讼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