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交通工具 特种技术用车采购合同公告(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


杭州市本级 | 警车

_、合同编号:11NYA1333396202531608
二、合同名称:交通工具购置-特种技术用车(SUV)合同
三、项目编号:HZSGAJ-2025-19(代)(3)
四、项目名称:交通工具购置-特种技术用车(SUV)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文晖路336号
联系方式:0571-89593113
供应商(乙方):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369号
联系方式:0571-882911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特种技术用车(SUV)
数量:1.00
单价(元):1072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大公牌规格型号:TLH5026TXU2 型

2.合同金额(元):1072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6号),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2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特种技术车SUV.pdf

合同-特种技术车SUV.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交通工具购置-特种技术用车(SUV)甲方:杭州市公安局乙方: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签订日期:2年12月8日、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杭州市公安局(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交通工具购置-特种技术用车(SUV)采购项目编号:HZSGAJ-2025-19(代)(3)(2)采购计划编号:[2025]9900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详见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品牌:详见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回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口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口是口否2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月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072800元大写:壹佰零柒万贰仟捌佰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口周定总价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M分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42.912万元),同时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鼓励和支持乙3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第二期:乙方完成全部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后期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到货核验单(需甲方经办人、复核人、乙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现场清点记录、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信息页内容截图、单位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中小企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及验收公示截图,根据合同单价及供货数量,结算剩余应付的合同款项,同时扣除违约金。双方确认,甲方按前款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预付款。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完成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供全部裸车,并完成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后期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通过甲方验收。(2)履约地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6号)。(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回是口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1%。履约担保期限: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5.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需求进行修改。5.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实施环境变化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需求进行修改。5.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重大技术变化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4需求进行修改。5.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预算项目调整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需求进行修改。5.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1.依法制订采购需求,正确编制采购文件,从源头上减少质疑投诉。2.及时处理质疑,加强从质疑收件、调查核实、组织专家论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求证、与质疑供应商沟通协调、与职能部门会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顺利处理质疑、有效减少投诉。3.质疑属实的,及时修改采购文件中的不合法、不合规条款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5.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分析采购失败原因,及时调整招标策略:改变招标方式:修改招标文件。5.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具体详见违约责任。5.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一旦出现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甲方和乙方双方都有义务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9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无。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口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完成全部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甲方最终确定并以向乙方通知的时间为准)。5(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一般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1名,专家4名(第三方机构在乐采云专家库中相关专业中抽取产生)),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5)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根据采购需求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等。5.1验收内容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1质量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参数、数量等与合同相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三包凭证、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等。改装内容、质量符合合同约定。2供货项目按要求完成供货、安装、改装、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3培训按要求对甲方进行培训。4服务人员要求按合同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5验收小组现场清点验收时,验收小组现场组织对产品情况(产品的运转情况、质量、各项产品技术指标情况)进行检查、数量清点。6保密要求保密要求满足甲方保密规定7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8其他工作履行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承诺的情况。5.2验收资料要求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到货核验单(需甲方经办人、复核人及乙方三方签字盖章)、车辆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信息页内容截图。5、现场清点记录6、单位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7、中小企业证明8、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等。(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7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时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杭州市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8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市公安局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路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切生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1-88291195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53857808@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00YA1333396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6829480175开户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户名称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银行工行淳安县支行银行账号75188100054962银行账号1202029119900120855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0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用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详见附件二项目人员清单)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11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12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3(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0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14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5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及运输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指定现场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6号)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交付的全部标的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及运输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提供的产品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接到甲方故障告知电话后10分钟内响应,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支持得到解决。如不能在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小时内得到解决的,乙方专业技术人员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维修,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大的故障保证12小时内完成修复,如不能当场修复的,则提供相同相等的备品备件。对于不能行驶的车辆,乙方安排拖曳车辆拖曳至乙方维修处安装车辆维修,保证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详见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一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42.912万元),同时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第二期:乙方完成全部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后期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到货核验单(需甲方经办人、复核人、乙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现场清点记录、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信息页内容截图、单位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中小企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及验收公示截图,根据合同单价及供货数量,结算剩余应付的合同款项,同时扣除违约金。双方确认,甲方按前款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甲方于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提供的产品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或材料不良、零部件选用不当而发生故障(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应进行维修更换,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解除故障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产品,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产品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产品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产品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服务期满,通过验收,甲方于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承诺完成本项目,因乙方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风险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每延迟一日缴纳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则按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乙方逾期10日,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除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人外)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生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4、乙方所供产品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并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预付款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条款索赔,且赔偿额不受合同总价的限制。5、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如因逾期未作出响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产品的违约金在结算合同尾款时一次性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产生的违约金由乙方在收到支付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支付。8、乙方未按保密管理条款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如发生泄密事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要求,构成违法犯罪的,甲方将及时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9、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乙方承诺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达到合同总价的【100】%,若未达到此要求,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报送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追究相关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0、乙方及所派人员的事故和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工作过错造成的安全管理事故,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L;(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详见见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21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1)质保期: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保服务:要求乙方提供质保服务,并提供质保承诺函,承诺函中明确投标本项目设备质保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或材料不良、零部件选用不当而发生故障(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应进行维修更换,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解除故障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正品,并完全符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4)乙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配备售后维修服务网点且满足发生故障时维修,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能够常年备有备品、备件。(5)服务人员要求:乙方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特种车辆售后服务经验,负责与甲方对接,处理技术、保养及其他售后问题,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乙方共同出具的在项目服务期间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承诺函。(6)质保期内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接到甲方故障告知电话后10分钟内响应,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支持得到解决。如不能在1小时内得到解决的,乙方专业技术人员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维修,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大的故障保证12小时内完成修复,如不能当场修复的,则提供相同相等的备品备件。对于不能行驶的车辆,乙方安排拖曳车辆拖曳至乙方维修处安装车辆维修,保证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因送厂维修发生的拖车等施救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7)培训:1)向甲方的使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使产品能正常应用。包括产品的功能、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等方面,使甲方的使用人员达到能独立、熟练使用产品,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2)培训时间:车辆安装调试后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3)培训地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4)受训人数:6人。5)师资力量:乙方的技术人员或工程师。(8)所供产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到货核验单、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22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现场清点记录、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中小企业证明等。(9)产品生产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以后生产。(10)定期巡检:为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装备的使用周期,乙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检,查看并检修本次购买的所有车辆。2、保密要求:甲方对乙方及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安全保密教育,组织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安全保密义务和责任;乙方及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安全管理要求,构成违法犯罪的,甲方将及时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文档资料和数据。合同终止时,应当交还全部资料和数据。乙方需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乙方对在项目实施期间所获得的甲方的情报和资料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期内),泄漏秘密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有违反,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涉嫌违法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项目涉及分包的,乙方须按照以上保密要求,与分包供应商签订单位保密协议、个人保密承诺书、开展日常保密教育等措施,确保分包供应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并与分包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3、安全事故责任条款:因乙方或乙方派遣人员工作过错造成的安全管理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其他商务要求(包装和运输、保险等)1.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及运输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产品到达现场后,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检测,乙方必须派专员到现场与甲方一起开箱检验,核对供货清单,若有缺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应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2.所投设备及主要部件均须非停产设备。23附件二:项目人员清单序号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人员资历本项目承担的职责1封宇13868057870******************/项目负责人2张国忠15826197360******************高级工程师技术主管3徐新文13758228405******************工程师汽车整体工艺4姚健13735732409******************助理工程师汽车电子工艺5苏建13858152148******************中级维修工汽车钣金组长6张涛18242379806******************助理工程师车辆电路组长7方学友13867436881******************高级维修工汽车油漆组长8韩厉冬15868119056******************工程师质检员9钟海洲13957176866******************/车辆交接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特种技术用车(SUV)大公牌TLH5026TXU2型巡逻车底盘车辆型号:JL6482D04警用涂装:定制车辆装备箱:定制车窗贴膜:星耀15车后显示屏:YXPC-DC-1210长排警灯:TBD-GA-12L21B爆闪灯:TBD-GA-L278安装材料:定制辆6178800元1072800元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1072800元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贰仟捌佰元整24附件四:大公牌TLH5026TXU2型巡逻车车辆参数序号技术项目技术要求1底盘车参数:吉利牌JL6482D041.1▲排量1969ml1.2功率160KW1.3▲燃油种类汽油1.4轴距2845mm1.5最大扭矩325MM1.6最高时速215km/h1.7接近角19°1.8离去角19°1.9外观尺寸(长×宽×高)(mm)4770×1895×1689mm1.10WLTC综合油耗(L/100km)7.51.11驱动形式两驱1.12前悬挂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挂1.13液晶仪表盘尺寸12.3英寸1.14驾驶辅助影像540°全景影像1.15制动系统带ABS和EBD/CBC等1.16▲乘座人数5人(含驾驶座)1.17▲排放标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1.18变速箱类型自动挡1.19巡航系统自适应巡航1.20主动安全系统主动刹车1.21后备箱容积562L2改装部分要求2.1警用涂装按照公安2004制式警用外观喷涂及彩条2.2车辆装备箱1、车后备箱装备柜,采用2mm铝板,不锈钢骨架,2.2(大公)切割一体成型,切面平滑,表面做喷塑处理,根据客户装备放置实际需求,做三层抽屉式,上方做置物架,周边做包围及下方加强。做记忆泡沫、固定绑带及网罩(弹性材质),保证行车途中无异响,不掉落。底部做防滑垫。2、尺寸:1020mm(宽)×535mm(高)×550mm(深)满足至少5个65CM路锥,PVC盾牌,救生衣,警戒带指挥棒,手持式照明灯等装备。确保下方存储格抽出备胎取用方便。2.3车窗贴膜(保镖星耀15)两侧车窗贴隐私膜,厚度2mil2.4车后显示屏(星际YXPC-DC-1210H-R1车载显示屏)1、显示性能:物理分辨率:(长)96点×(高)36点:显示屏能显示汉字、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显示汉字应不小于16x16点阵,显示数字、英文字母时每个数字、英文字母应不小于16x8点阵:单行静止满屏可显示4字,字体点数W24x32;2、显示面积:(长)815mm×(高)305mm;3、显示方式:车载显示屏应具有清屏、静止显示、左移、滚屏显示、闪烁等显示方式;4、控制器应能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选择预设的交通管制信息,设置显示方式;5、红色发光亮度(cd/m2):垂直角度0°/水平角度0°:4500。2.5警灯、警报器、爆闪灯型)型)长排警灯、报警器:1.2米,红蓝LED爆闪灯,功率(警灯:温州宏大TBD-GA-12L21B100W警报器,符合GB/T13954-2009。中网爆闪灯:安装于中网格栅,数量三红三蓝,灯头(爆闪灯:温州宏大TBD-GA-L278尺寸:51*8*27:符合GBT13954-2002.6安装材料1、电源保护控制器,PCB线路板制作,电源统一管理及保护;3路控制,每路最大电流不少于30A。262、整体加装电器线束(线束包含AVS1.0、AVS1.5、AVS2.5、AVS4.0电线:汽车专用端子接插件;保险盒及5A/15A保险丝;车载继电器;全套波纹管)3、整体线束走线顺车顶预留位置及A柱B柱位置预埋件做防锈处理,车顶加装不锈钢穿线弯头,并做好防水处理;27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交通工具购置-特种技术用车(SUV)甲方:杭州市公安局乙方: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签订地:杭州市签订日期:2年12月8日、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杭州市公安局(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1(全称):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交通工具购置-特种技术用车(SUV)采购项目编号:HZSGAJ-2025-19(代)(3)(2)采购计划编号:[2025]9900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详见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品牌:详见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规格型号:详见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采购标的的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②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回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回是口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口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口是口否2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月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072800元大写:壹佰零柒万贰仟捌佰元整(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口周定总价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M分期付款:第一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42.912万元),同时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鼓励和支持乙3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第二期:乙方完成全部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后期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到货核验单(需甲方经办人、复核人、乙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现场清点记录、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信息页内容截图、单位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中小企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及验收公示截图,根据合同单价及供货数量,结算剩余应付的合同款项,同时扣除违约金。双方确认,甲方按前款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其中涉及预付款的: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预付款。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完成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提供全部裸车,并完成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后期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通过甲方验收。(2)履约地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6号)。(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回是口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1%。履约担保期限: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后。(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5.1国家政策变化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需求进行修改。5.2实施环境变化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实施环境变化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需求进行修改。5.3重大技术变化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重大技术变化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4需求进行修改。5.4预算项目调整应对措施甲方有权根据预算项目调整等非甲方可控因素,对本项目的需求标准、质量要求、合同总价等作出相应变更或者取消项目或者重新组织项目招标,均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有权对需求进行修改。5.5因质疑投诉影响采购进度应对措施1.依法制订采购需求,正确编制采购文件,从源头上减少质疑投诉。2.及时处理质疑,加强从质疑收件、调查核实、组织专家论证、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求证、与质疑供应商沟通协调、与职能部门会商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顺利处理质疑、有效减少投诉。3.质疑属实的,及时修改采购文件中的不合法、不合规条款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5.6采购失败应对措施分析采购失败原因,及时调整招标策略:改变招标方式:修改招标文件。5.7不按规定签订或者履行合同应对措施具体详见违约责任。5.8出现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应对措施一旦出现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甲方和乙方双方都有义务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5.9其他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无。4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口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回是口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乙方完成全部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时间由甲方最终确定并以向乙方通知的时间为准)。5(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一般程序(5)履约验收的内容:1)甲方按照《杭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杭财采监[2019]10号)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乙方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验收,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甲方1名,专家4名(第三方机构在乐采云专家库中相关专业中抽取产生)),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甲方根据验收报告形成验收意见并经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甲方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验收产生的费用首次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首次验收不合格,后续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5)验收内容及资料要求:根据采购需求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确定验收指标和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等。5.1验收内容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1质量提供的产品品牌、型号、参数、数量等与合同相符,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三包凭证、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等。改装内容、质量符合合同约定。2供货项目按要求完成供货、安装、改装、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货。3培训按要求对甲方进行培训。4服务人员要求按合同要求配置项目负责人。5验收小组现场清点验收时,验收小组现场组织对产品情况(产品的运转情况、质量、各项产品技术指标情况)进行检查、数量清点。6保密要求保密要求满足甲方保密规定7中小企业要求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8其他工作履行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涉及的其他承诺的情况。5.2验收资料要求验收资料要求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采购合同4、到货核验单(需甲方经办人、复核人及乙方三方签字盖章)、车辆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信息页内容截图。5、现场清点记录6、单位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7、中小企业证明8、其他需提供的相关材料。(6)履约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和企业有关标准等。(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5.组成合同的文件7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时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订立地点:杭州市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8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市公安局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路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切生拥有者性别住所住所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71-88291195通信地址通信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310000电子邮箱电子邮箱453857808@qq.com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0100YA1333396J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6829480175开户名称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开户名称杭州蓝海特种车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开户银行工行淳安县支行银行账号75188100054962银行账号1202029119900120855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9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0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用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详见附件二项目人员清单)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11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12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13(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0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14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5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及运输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指定现场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36号)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交付的全部标的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及运输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提供的产品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接到甲方故障告知电话后10分钟内响应,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支持得到解决。如不能在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1小时内得到解决的,乙方专业技术人员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维修,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大的故障保证12小时内完成修复,如不能当场修复的,则提供相同相等的备品备件。对于不能行驶的车辆,乙方安排拖曳车辆拖曳至乙方维修处安装车辆维修,保证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详见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第一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40%(42.912万元),同时甲方收取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1%;(鼓励和支持乙方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第二期:乙方完成全部车辆改装、调试并交付,后期配合甲方完成上牌,并验收合格后,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验收小组签字的验收报告、到货核验单(需甲方经办人、复核人、乙方签字盖章)、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质保承诺函、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现场清点记录、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具有CMA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或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信息页内容截图、单位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中小企业证明等相关资料及验收公示截图,根据合同单价及供货数量,结算剩余应付的合同款项,同时扣除违约金。双方确认,甲方按前款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1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验收合格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甲方于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提供的产品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或材料不良、零部件选用不当而发生故障(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应进行维修更换,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解除故障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产品,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产品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产品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交付产品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服务期满,通过验收,甲方于收到乙方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双方签字盖章的验收意见,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承诺完成本项目,因乙方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风险的,应承担全部责任。2、乙方每延迟一日缴纳履约保证金,违约金则按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金额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乙方逾期10日,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3、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转由第三人(除甲方书面同意的分包人外)承担,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发生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4、乙方所供产品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绝并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收回预付款项,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有关条款索赔,且赔偿额不受合同总价的限制。5、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承诺提供售后等服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如因逾期未作出响应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6、如果出现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7、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产品的违约金在结算合同尾款时一次性扣除,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内产生的违约金由乙方在收到支付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支付。8、乙方未按保密管理条款规定执行的,每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00元,如发生泄密事件,除赔偿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乙方及乙方服务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要求,构成违法犯罪的,甲方将及时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9、本项目履约过程中,乙方承诺预留中小企业的比例应达到合同总价的【100】%,若未达到此要求,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报送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追究相关责任,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10、乙方及所派人员的事故和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工作过错造成的安全管理事故,乙方自行负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L;(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详见见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21附件一:标的商务要求(1)质保期: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质保,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质保服务:要求乙方提供质保服务,并提供质保承诺函,承诺函中明确投标本项目设备质保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质保期内,因设计、制造或材料不良、零部件选用不当而发生故障(非人为因素),造成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应进行维修更换,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由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故障,解除故障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正品,并完全符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4)乙方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配备售后维修服务网点且满足发生故障时维修,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能够常年备有备品、备件。(5)服务人员要求:乙方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特种车辆售后服务经验,负责与甲方对接,处理技术、保养及其他售后问题,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提供项目负责人与乙方共同出具的在项目服务期间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承诺函。(6)质保期内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接到甲方故障告知电话后10分钟内响应,在1小时内通过远程支持得到解决。如不能在1小时内得到解决的,乙方专业技术人员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响应维修,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大的故障保证12小时内完成修复,如不能当场修复的,则提供相同相等的备品备件。对于不能行驶的车辆,乙方安排拖曳车辆拖曳至乙方维修处安装车辆维修,保证在72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因送厂维修发生的拖车等施救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7)培训:1)向甲方的使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课程,使产品能正常应用。包括产品的功能、操作使用、注意事项、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等方面,使甲方的使用人员达到能独立、熟练使用产品,确保产品能够正常、安全的运行。2)培训时间:车辆安装调试后甲方通知的时间为准,集中培训不少于1次。3)培训地点:杭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4)受训人数:6人。5)师资力量:乙方的技术人员或工程师。(8)所供产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到货核验单、产品拍照图片、产品说22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原件、培训资料、三包凭证、现场清点记录、结构设计图纸、原配的附件(如有)、底盘车辆合格证、生产日期凭证、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公告页、保密协议、人员保密承诺书、中小企业证明等。(9)产品生产日期要求:2025年1月1日以后生产。(10)定期巡检:为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延长装备的使用周期,乙方每三个月进行一次巡检,查看并检修本次购买的所有车辆。2、保密要求:甲方对乙方及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安全保密教育,组织签订安全保密承诺书,明确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安全保密义务和责任;乙方及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安全管理要求,构成违法犯罪的,甲方将及时报送本级政府采购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请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失信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严格按照甲方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文档资料和数据。合同终止时,应当交还全部资料和数据。乙方需与甲方签署保密协议,乙方对在项目实施期间所获得的甲方的情报和资料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期内),泄漏秘密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有违反,按合同的违约条款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涉嫌违法或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项目涉及分包的,乙方须按照以上保密要求,与分包供应商签订单位保密协议、个人保密承诺书、开展日常保密教育等措施,确保分包供应商严格落实各项保密规定,并与分包供应商承担连带责任。3、安全事故责任条款:因乙方或乙方派遣人员工作过错造成的安全管理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其他商务要求(包装和运输、保险等)1.交付的全部标的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标的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交付的全部标的物运输由乙方负责。由于包装及运输不善所引起的标的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产品到达现场后,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检测,乙方必须派专员到现场与甲方一起开箱检验,核对供货清单,若有缺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并承担相应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利。2.所投设备及主要部件均须非停产设备。23附件二:项目人员清单序号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人员资历本项目承担的职责1封宇13868057870******************/项目负责人2张国忠15826197360******************高级工程师技术主管3徐新文13758228405******************工程师汽车整体工艺4姚健13735732409******************助理工程师汽车电子工艺5苏建13858152148******************中级维修工汽车钣金组长6张涛18242379806******************助理工程师车辆电路组长7方学友13867436881******************高级维修工汽车油漆组长8韩厉冬15868119056******************工程师质检员9钟海洲13957176866******************/车辆交接附件三:合同价格清单序号名称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单位数量单价总价1特种技术用车(SUV)大公牌TLH5026TXU2型巡逻车底盘车辆型号:JL6482D04警用涂装:定制车辆装备箱:定制车窗贴膜:星耀15车后显示屏:YXPC-DC-1210长排警灯:TBD-GA-12L21B爆闪灯:TBD-GA-L278安装材料:定制辆6178800元1072800元合同总价(小写)人民币1072800元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柒万贰仟捌佰元整24附件四:大公牌TLH5026TXU2型巡逻车车辆参数序号技术项目技术要求1底盘车参数:吉利牌JL6482D041.1▲排量1969ml1.2功率160KW1.3▲燃油种类汽油1.4轴距2845mm1.5最大扭矩325MM1.6最高时速215km/h1.7接近角19°1.8离去角19°1.9外观尺寸(长×宽×高)(mm)4770×1895×1689mm1.10WLTC综合油耗(L/100km)7.51.11驱动形式两驱1.12前悬挂类型麦弗逊式独立悬挂1.13液晶仪表盘尺寸12.3英寸1.14驾驶辅助影像540°全景影像1.15制动系统带ABS和EBD/CBC等1.16▲乘座人数5人(含驾驶座)1.17▲排放标准符合国六排放标准。1.18变速箱类型自动挡1.19巡航系统自适应巡航1.20主动安全系统主动刹车1.21后备箱容积562L2改装部分要求2.1警用涂装按照公安2004制式警用外观喷涂及彩条2.2车辆装备箱1、车后备箱装备柜,采用2mm铝板,不锈钢骨架,2.2(大公)切割一体成型,切面平滑,表面做喷塑处理,根据客户装备放置实际需求,做三层抽屉式,上方做置物架,周边做包围及下方加强。做记忆泡沫、固定绑带及网罩(弹性材质),保证行车途中无异响,不掉落。底部做防滑垫。2、尺寸:1020mm(宽)×535mm(高)×550mm(深)满足至少5个65CM路锥,PVC盾牌,救生衣,警戒带指挥棒,手持式照明灯等装备。确保下方存储格抽出备胎取用方便。2.3车窗贴膜(保镖星耀15)两侧车窗贴隐私膜,厚度2mil2.4车后显示屏(星际YXPC-DC-1210H-R1车载显示屏)1、显示性能:物理分辨率:(长)96点×(高)36点:显示屏能显示汉字、阿拉伯数字、英文字母,显示汉字应不小于16x16点阵,显示数字、英文字母时每个数字、英文字母应不小于16x8点阵:单行静止满屏可显示4字,字体点数W24x32;2、显示面积:(长)815mm×(高)305mm;3、显示方式:车载显示屏应具有清屏、静止显示、左移、滚屏显示、闪烁等显示方式;4、控制器应能通过有线或无线方式选择预设的交通管制信息,设置显示方式;5、红色发光亮度(cd/m2):垂直角度0°/水平角度0°:4500。2.5警灯、警报器、爆闪灯型)型)长排警灯、报警器:1.2米,红蓝LED爆闪灯,功率(警灯:温州宏大TBD-GA-12L21B100W警报器,符合GB/T13954-2009。中网爆闪灯:安装于中网格栅,数量三红三蓝,灯头(爆闪灯:温州宏大TBD-GA-L278尺寸:51*8*27:符合GBT13954-2002.6安装材料1、电源保护控制器,PCB线路板制作,电源统一管理及保护;3路控制,每路最大电流不少于30A。262、整体加装电器线束(线束包含AVS1.0、AVS1.5、AVS2.5、AVS4.0电线:汽车专用端子接插件;保险盒及5A/15A保险丝;车载继电器;全套波纹管)3、整体线束走线顺车顶预留位置及A柱B柱位置预埋件做防锈处理,车顶加装不锈钢穿线弯头,并做好防水处理;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工具 特种技术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杭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