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车维修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社会科学院(青岛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2025)
合同编号:155001202500013_001
合同名称:政府采购公车维修服务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1010538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公车维修服务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社会科学院
地址:山东路12号甲
联系方式:80798057
供应商(乙方):青岛世贸润德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市南区香港中路6号世贸中心A栋一层
联系方式:13396487887
合同签订日期:2025-12-08
合同金额:0.37794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规格型号: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377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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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合同青岛市社会科学院(青岛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指定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青岛世贸润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协议承诺1.1.维修范围1.1.1甲方确定乙方为2025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乙方承接甲方的公务车辆维修。1.2.维修价格1.2.1甲方车辆维修时,乙方应按承诺的价格优惠率和质量保修期执行(维修费用工时15/工时.收取加价率2%)。1.3.费用结算1.3.1车辆维修后,乙方填写《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维修验收单》,经甲方验收人签字确认,乙方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并为用户开具合法的汽车维修业专用发票。1.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4.1有权对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1.4.2对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出现的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的项目不符的问题,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1.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5.1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及用户提出的除车辆维修服务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它要求。(2)乙方有权对甲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进行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做出处理。(3)对经费未落实或不足的车辆维修业务,有权拒绝承修。1.5.2乙方的义务(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及用户的利益。(2)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青岛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承诺书》(附中规定的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3)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机动车修理委托书》所委托的报修项目、要求进行维修,填写维修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如乙方在车辆维修过程中检查出了委托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应立即告知甲方并提出正常的维修方案。若乙方发现甲方车辆存在委托维修项目以外的问题,但甲方不同意按乙方的维修方案进行必要的维修而出现的车辆事故,乙方不负责任。(4)甲方维修的车辆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免费维修,如因维修部分质量问题而出现责任事故,经有关单位的技术检验确不属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应按有关车辆维修行业的管理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5)乙方承诺向甲方公务车辆提供免费洗车服务并提供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城区范围内的免费救援服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2025年12月8日2075年12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车维修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