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空调改造采购合同公告(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学院、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 JCDXJJ2025035
二、合同名称: 警察大学维和培训中心中央空调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KH2025-86号
四、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维和培训中心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地 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
联系方式:0316-2068458
供应商(乙方):天津星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华塘睿城一区1-1,3,4-401-63
联系方式:186031645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维和培训中心中央空调改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单价:905940.47元
合同金额: 90.594047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空调设备到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完工, 地点: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28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维和培训中心中央空调改造项目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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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维和培训中心中央空调改造项目合同发包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天津星环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本项目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维和培训中心中央空调改造项目1.2施工地点:警察大学廊坊校区院内。1.3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空调设备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1.4工程质量及要求:国家质量合格标准。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第二条合同价款:共计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伍仟玖佰肆拾元肆角柒分,小写RMB:905940.47元,此价格为一次性包死,在合同执行期间,此价格不受任何条件和因素的影响而变化。第三条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空调设备到场,接到甲方开工通知书后15个日历天内完工。安装调试结束后30日内提交学校采购管理部门正式项目验收。第四条设备和材料采购4.1乙方提供的设备和施工材料(见附2:材料单),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设计、施工要求,并附产品合格证等有效证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第五条双方的一般职责5.1甲方的职责:(1)审查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开工和竣工报告。(2)为乙方施工提供用水用电,水费和电费由乙方承担。(3)对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及乙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检查认证。(4)办理项目设计变更的签证,对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的检查验收。(5)按时拨付工程款,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5.2乙方的职责:(1)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严格遵守合同条款,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2)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规范和施工技术规程组织施工,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服从甲方监督检查。如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3)负责向当地政府部门办理必要地施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4)必须使用本单位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乙方进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一致,人员进场前提供本单位人员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要求),并保持该项目团队结构和成员的基本稳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须每天到场,负责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等工作,缺勤、早退或乙方擅自调整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乙方有正当理由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更换主要技术人员,但是,累计调整更换成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3,且调整更换后的成员的资质和条件不得低于原技术人员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每人每次按照合同总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而影响开工和施工的,甲方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的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现场清洁卫生,达到文明工地标准。(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者设备管线,应恢复原状或者消除危险;如造成损失的(包括行政罚款等),应当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第六条竣工验收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申请验收报告,由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组织进行验收。第七条工程款的结算7.1工程款结算最终价以审计结论为准。7.2设备全部到场初验合格后支付中标价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20%,结算审计后付清审计确认的价款。乙方在甲方付款前7日内应提供发票,并在完成结算审计甲方支付该审定结算款的同时向甲方交纳工程结算审计确认总金额3%的质保金,乙方正常履行保修义务的,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若乙方正常履行保修义务,2年期满后30日内退还给乙方(无息)第八条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乙方对承包的全部项目保修2年,其中对产品质保,不得低于法律规定或者生产厂家规定的质保内容和标准,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九条违约责任9.1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每拖延1天,应当按照拖欠金额部分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9.2乙方设备不按时交货或不按期进场施工或逾期竣工的,每拖延1天,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8‰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或等额工程款);逾期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赔偿损失9.3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当无条件返工、修改或者重作,如由此导致不能按期交工的,按照前款逾期竣工条款的规定处理。9.4本合同生效后,若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5%支付甲方违约金。该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的部分金额,由乙方补足。9.5若乙方借用他人资质或提供虚假材料中标者,则本合同无效,甲方扣除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或采购活动;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条争议的解决办法10.1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事项11.1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终验完毕后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无息)11.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1.3对工程或产品质量有异议,以甲方聘请的工程质监部门的鉴定意见为准。经鉴定不合格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商解决。11.5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朱砂岭街9号院询中村地址:新的国客宿城一区H,3.4-401-63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曙光支行开户行:进皮银行服供有泯的天济2桥支行营业部、账号:12050164590000003566账号:0410000309267000985联系电话:18603164567联系电话:2068458签约日期:20年10月09日签约日期:0年0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央空调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