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采购合同公告(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5)
一、合同编号:FW-ZJXD-40514
二、合同名称: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FJFWZJXD-202512350521007802
四、项目名称: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19号
联系方式:0595-87381632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60号
联系方式:1896595323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车辆保险
1(辆)
¥1,954.5500
¥1,954.55
符合标准
合同金额: 1,954.55元,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肆元伍角伍分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12月12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pdf
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5年12月12日
福建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合同框架协议编号:SC-KJXY-20250218350001000002征集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围供应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合同名称: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财产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合同编号:FW-ZJXD-40514甲方:惠安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合同金额(元):1954.55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伍拾肆元伍角伍分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车辆1:车牌号闽C55C22品牌型号日产尼桑-ZN1033U2G4车架号LJNTGU2G1BN102563发动机号908977Z座位数5保险类型商业险、交强险、车船税参保类型旧车参保商业险需求符合框架协议要求标准保费(元)4,033.4无赔款优待等级系数-4自主定价系数0.5交通违法系数1商业险金额(元)1,008.35商业险起止时间2025-12-2800:00:00-2026-12-2700:00:00交强险金额(元)840交强险起止时间2025-12-2800:00:00-2026-12-2700:00:00车船税金额(元)106.2单车小计(元)1,954.55-第1页-保费合计:1,954.55大写(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肆元伍角伍分二、服务时间、地点1.服务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内。2.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19号。三、验收标准1.验收标准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乙方在提交齐全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若由于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提交的服务过程文件及自检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未组织验收则视为自动验收通过。验收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标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验收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四、付款期限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五、违约责任法律流程六、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按照民法典规定申请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七、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无-第2页-甲方(公章):甲方代表:陈霖甲方联系人:庄芳芳联系电话:0595-87381632单位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乐园街城保巷2025年12月09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陈清君开户银行:工行泉州市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408010209005000218乙方联系人:陈秉仁联系电话:18965953230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560号2025年12月09日-第3页--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财产保险服务 车辆保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