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 绿化养护采购合同公告(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项目编号:441901-2022-11189
一、合同编号
441901-2022-11189
二、合同名称
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一)
三、项目编号
441901-2022-11189
四、项目名称
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6号
联系方式:0769-22992386
供应商(乙方): 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圣堂东苑三巷2号
联系方式:0769-2246123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2标(环城路雅园跨线桥至谷涌桥及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标段四)
1(项)
18,315,420.93
18,315,420.93
合同金额: 18,315,420.93元,大写金额:壹仟捌佰叁拾壹万伍仟肆佰贰拾元零玖角叁分
履约期限:2023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1日
履约地点:东莞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2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2.采购合同公告附件.docx
3.合同变更.pdf
4.合同变更.pdf
5.合同变更.pdf
6.合同变更.pdf
7.合同变更.pdf
8.合同变更.pdf
9.合同变更.pdf
10.合同变更.pdf
11.合同变更.pdf
12.合同变更.pdf
13.合同变更.pdf
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补充协议(三)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本补充协议建立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和《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一、双方确认:根据《合同》、《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和有关条款规定,乙方承包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总面积调整为804,519.36平方米,项目养护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总价款调整为17,836,194.21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捌拾叁万陆仟壹佰玖拾肆元贰角壹分),每月养护费调整为495,449.84元。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7.39元/年·m)作增减。二、在养护过程中,因相关项目工程需要占用绿化面积,导致乙方实际养护面积已发生变化。因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对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的面积及费用作如下调整:1、养护面积:自2024年1月1日起,由于东莞市南城工程建设中心建设“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哈地分校红线外改造工程”需要永久占用石鼓连接线桥底绿化面积2368平方米,乙方负责的绿化养护面积调整为802,151.36平方米。2、养护费用:(1)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乙方每月绿化养护费用需核减1,458.29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捌元贰角玖分),核减后,每月绿化养护费调整为493,991.55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叁仟玖佰玖拾壹元伍角伍分);(2)经双方核算,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7,796,820.3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柒拾玖万陆仟捌佰贰拾元叁角捌分)。三、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同》、《补充协议(一)》和《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执行。《合同》、《补充协议(一)》和《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实业市乙方(童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41.25签订日期:2024.1.25签订地点:车停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补充协议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本补充协议建立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一、双方确认:根据《合同(二)》有关条款规定,乙方承包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总面积调整为802,151.36平方米,项目养护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总价款调整为17,796,820.3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柒拾玖万陆仟捌佰贰拾元叁角捌分),每月养护费调整为493,991.55元。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7.39元/年·m)作增减。二、在养护过程中,因相关项目工程需要占用绿化面积,导致乙方实际养护面积已发生变化。因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对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的面积及费用作如下调整:1、养护面积:自2024年12月1日起,由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万江分局需要占用环城路万道立交绿化面积2575平方米进行绿化景观提升,乙方负责的绿化养护面积调整为799,576.36平方米。2、养护费用:(1)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乙方每月绿化养护费用需核减1,585.77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伍元柒角柒分),核减后,每月绿化养护费调整为492,405.78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肆佰零伍元柒角捌分);(2)经双方核算,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7,771,448.06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柒拾柒万壹仟肆佰肆拾捌元零陆分)。三、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同(二)》的约定执行。《合同(二)》的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雅2委托代理人:M签订日期:2024.1129签订日期:2024.1129签订地点:市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合同补充协议(二)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本补充协议建立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二)补充协议(一)》)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一、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同意对《合同(二)》有关条款作出如下修改:1.第七条增加内容“本项目价款为财政拨款资金,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财政预算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相应调整”为本条第三项。2.将第八条“人员、机械和项目部设备配置”、第1点“人员队伍配置”中的1.2“如人员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和监理单位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修改为“如人员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3.将第八条“人员、机械和项目部设备配置”、第2点“机械设备配置”中的2.3“若上述车辆未按要求安装或上述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未开启设备,致使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无法通过有关系统查阅车辆运行轨迹的,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修改为“若上述车辆未按要求安装或上述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未开启设备,致使甲方无法通过有关系统查阅车辆运行轨迹的,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4.将第八条“人员、机械和项目部设备配置”、第4点“项目部要求”中的4.2“项目部变更地点应及时向甲方和监理单位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修改为“项目部变更地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5.将第九条“绿化管养要求”、第4点“施肥”中的“乙方施肥前应提早三天通知甲方或监理公司到场监督,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应交给甲方和监理公司备案”修改为“乙方施肥前应提早三天通知甲方到场监督,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应交给甲方备案”。6.将第十条“项目管理要求”相关条款修改如下:(1)将第4点中“乙方应做好每天的养护记录并存档,且须于次月3号前上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延迟上报须经甲方同意)”修改为“乙方应做好每天的养护记录并存档,且须于次月3号前上报甲方(延迟上报须经甲方同意)”。(2)将第17点中“乙方须次月1号前向甲方和监理单位提交本月绿化养护出勤记录和下月绿化养护计划”修改为“乙方须次月1号前向甲方提交本月绿化养护出勤记录和下月绿化养护计划”。7.将第十三条“整改事项要求”中“乙方在接到整改事项后需提交整改工作计划并按期按要求整改,若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则按整改事项违约处理。如乙方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可在24小时内向甲方申请复核。”修改为“整改通知书由甲方下发,乙方收到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承诺完成整改的措施和时间,加盖公司公章后交回甲方备案,若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则按整改事项违约处理。如乙方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可在24小时内向甲方申请复核”。8.将第十五条“考核和奖惩”相关条款作如下修改:(1)将第1点“日常考评办法”中“日常考评工作包括甲方随机抽查及监理根据养护工作需要对乙方的日常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常态巡查监督”修改为“日常考评工作包括甲方随机抽查及根据养护工作需要对乙方的日常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常态巡查监督”、“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通知”修改为“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通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整改通知书由监理下发,乙方收到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承诺完成整改的措施和时间,加盖公司公章后交回监理公司备案。”删除、“监理人员负责将评分结果告知乙方”修改为“甲方人员负责将评分结果告知乙方”。(2)将第2点“月度考评办法”中“并由监理现场拍照留证”修改为“现场拍照留证”。(3)将第3点“综合考评办法”中“每月考评结果由监理公司统一编制《月度考评情况通报表》,详细列明每个标段考核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下发到每个养护单位”修改为“每月考评结果由甲方统一编制《月度考评情况通报表》,并下发到每个养护单位”。9.将附件2中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考核评分标准(二级养护)》第4点修改为:4整改通知书8养护单位要做好合同要求的所有养护工作。因乙方工作不到位要求现场整改的,每份整改通知书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整改事项扣3分,扣完为止。810.将附件2中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月度考核评分标准(二级养护)》第1点修改为:1养护台账记录18乙方在日常养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养护,加强淋水、施肥、修剪、除杂草等日常养护,且做好《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记录要详细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操作的具体情况及拍照(详见附件);《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的内容作为甲方月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乙方必须认真填写记录《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凡在检查当天未能提供的,直接扣除本项所有分值。缺少记录或抽查情况与提供资料不符,每项扣除2分,扣完为止。1811.将附件2中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3扣罚标准》第2、6项修改为:0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每次500006甲方将不定期抽查本项目的人员和作业车辆数量,发现乙方配备人员和设备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每人或每台200012.将《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中所涉及到需监理签字统一作废。三、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同(二)》和《合同(二)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执行。《合同(二)》和《合同(二)补充协议(一)》的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品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4.12.26签订日期:2024:12.26签订地点完市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补充协议(三)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根据市财政预算的最新安排,甲乙双方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二)》)、《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合同(二)补充协议》《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合同(二)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合同(二)补充协议(一)(二)》)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现就调整项目绿化养护服务费用有关事宜,订立本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一、双方确认:根据《合同(二)》及《合同(二)补充协议(一)(二)》有关条款规定,乙方承包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总面积调整为799,576.36平方米,项目养护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总价款调整为17,771,448.06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柒佰柒拾柒万壹仟肆佰肆拾捌元零陆分),每月养护费调整为492,405.78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贰仟肆佰零伍元柒角捌分)。二、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的服务费用作如下调整:1、从2024年12月1日起将《合同二》原来约定的单价从7.39元/年·m调整为6.2元/年·m,调整后,每月养护费核减服务费79,291.32元,核减后,每月养护费调整为413,114.46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叁仟壹佰壹拾肆元肆角陆分),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6,502,786.9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零贰仟柒佰捌拾陆元玖角肆分)。2、鉴于本项目价款为财政拨款资金,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财政预算发生变化,影响协议价款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协商一致后重新作出相应调整。三、本补充协议中没有约定的,按《合同二》及《合同(二)补充协议(一)(二)》的约定执行。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213签订日期:2025.2.13签订地点:车不合同编号: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项目名称: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且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项目编号:441901-2022-11189第1页共33页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住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6号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2-11189)于2023年1月16日经广东天麒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的采购结果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一)》(以下简称《合同一》)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以下简称《合同二》)及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续签事宜达成合意,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一、项目名称: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二、项目概况:根据《合同一》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合同二》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的约定,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面积为799,576.36平方米,承包范围从环城路雅园跨线桥至谷涌桥止及环城路-广深高速石鼓连接线,详见《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起止位置图》(附件1)。如上述概况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以实际情况为准。三、承包范围:《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起止位置图》(附件1)其红线内的所有绿化养护(包括养护期内所需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材料费、机械费、人工费等)。承包范围内所有绿化养护,以及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无主荒地的除杂草;绿化养护包括:绿化的成活、修剪、施肥、浇水、除虫,草地铺沙平整和植物老化的复壮等,要求及时清理死苗,一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等。乙方须根据自身服务区域,进行亮点打造(含小景提升)不少于150m、标识牌三个(规格:约1400*100*2700mm,不锈钢(氟碳喷涂)内容丝印)、标识牌砼基及标线、明确养护界限等。第3页共33页四、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采用一次招标三年沿用,项目实行每年一签,根据上个合同期内的考核情况签定下一份合同。本合同为第三年服务合同,服务期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具体履约要求见本合同“考核办法”。五、合同价款:根据《合同一》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合同二》及《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三)》的约定,本项目三年的服务费用共16,502,786.9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零贰仟柒佰捌拾陆元玖角肆分)。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6.2元/年·m)作增减。本项目如有面积增减的均另行签补充协议。六、承包方式:1.按合同价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乙方签定合同后10日内,本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由甲方验证,若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负担)、包质量、包安全。2.甲方将绿化管理养护任务及相应的经费交给乙方,乙方按甲方的管理要求和标准组织管理养护工作,并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3.按国家规定应由乙方缴纳的各种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由乙方向有关部门交付。4.乙方不得转包或未按照《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5.本项目甲方与乙方逐年签订合同,甲方可根据乙方当年的服务质量决定是否和乙方续签来年的合同。七、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后从第二个月起每月20日前,甲方按实际考核结果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养护费,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每月养护费为413,114.46元(每月养护费根据月度综合考评得分确定实际应付款数额后支付;付款时乙方应出具与实际应付款数额相符的发票,如乙方迟延提交发票或者提交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顺延付款不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2.本承包合同的管养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如因政策的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取违约金。3.本项目价款为财政拨款资金,由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财政预算发生变化,影响合同价款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协商一致相应调整。第4页共33页八、人员、机械和项目部设备配置1.人员队伍配置:1.1乙方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队伍:专职人员:绿化养护工人60人(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具有2年或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1名(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专职资料员不少于1名。非专职人员:大型乔木修剪人员不少于15人。1.2在履行期间,投入本项目的专职人员须专职服务本项目,不得中途减少人员数量从事本项目以外的工作,如人员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作违约处理。2.机械设备配置:2.1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配备8吨或以上绿化用洒水车3台,押尾车(防撞缓冲车)2台,垃圾清运车4台(载重量6吨或以上,行车过程须做好密闭措施)、巡查车3台(管理专用车,需纯电动)、升降工作车2台、剪草机12台、修边机12台、打孔机3台、绿篱机12台、高枝剪10把、油锯9把、高压手推式打药机2台,鼓励采用纯电动小型作业机械。2.2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洒水车、押尾车、垃圾清运车须符合交警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统一喷涂标段标识,其不得同时为两个不同标段服务,应急抢险除外。2.3乙方投入洒水车、押尾车、垃圾清运车需统一安装车载GPS监控设备并具备接入数字城管平台的条件,以及需在驾驶室内安装视频监控、盲区雷达等设备。在甲方需要时能将监控设备接入甲方指定的数字城管平台,乙方有专人负责系统的运作,安排人员对系统进行监控,供甲方随时查看车辆运行状态,工作过程所有功能处于工作状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上述车辆未按要求安装或上述车辆在作业过程中未开启设备,致使甲方无法通过有关系统查阅车辆运行轨迹的,将向乙方发出整改通知书。2.4乙方投入的车辆设备、工具以及所采用的材料等必须满足国家有关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在履行期间,乙方应保证上述车辆设备及工具不得擅自减少并能正常使用;如有破损,乙方应及时维修或补足,且上述车辆设备和工具只能用于本项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挪用作其他项目或撤离,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3.人员、机械配备要求:乙方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配备充足的设备及聘请足额人员专用于本项目。服务期间,乙方必须因应作业量的增加而相应增加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和作业机械、工具等以满足第5页共33页作业的需要,确保作业质量。4.项目部要求:4.1本项目作业范围一公里内建立一个项目部,项目部规格正规,不得采用简易搭棚、临时搭建房等,办公场所与仓库、工人居室分开。项目部内设电脑、彩色打印机、消防器材等设备,项目管理架构、安全生产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上墙。4.2在履行期间,项目部只能用于本项目,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挪用作其他项目或撤离,项目部变更地点应及时向甲方办理变更备案手续,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九、绿化管养要求绿化养护质量标准按东莞市绿化养护二级标准及有关文件进行管理。主要为:1.质量要求乙方要制订完善的养护技术方案,配备工种齐全和相对稳定的养护队伍,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得当,绿地总体景观较好。2.园林植物2.1乔木养护管理到位,树冠完整,无病虫害。重点区域及甲方要求的区域自然形乔木每年修剪不少于1次,造型乔木每年修剪不少于4次,其他区域按实际情况修剪,需保持乔木的造型及功能。背景林(按树、马占相思)主要修剪下垂枝、病枯枝,树杆笔直,无倾斜。2.2绿篱、花灌木养护管理到位,株型完整,开花正常,无病虫害。自然形灌木每年不少于2次,造型灌木每年不少于6次。2.3草坪及地被植物养护管理到位,修剪合理,无病虫害,杂草及时清理,对黄土裸露的区域按实际情况进行及时处理。2.4巡查发现死苗,立即组织进行清理,5天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植株接近,以保证优良的景观效果。2.5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根据病虫害的种类选用合适的药剂进行治理;喷药后一小时内如出现下雨情况,需及时补喷;药剂使用应及时、适量,要达到治理效果,化学农药的使用应符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要求,同时注意防治红火蚁和鼠害。3.绿地环境整洁保持绿地完整,乔木树杆无乱张贴、涂鸦、乱挂乱拉、无钉拴刻画等现象,按照甲方要求,清理绿地边线以外2米内无主荒地的除杂草工作。绿化养护产生的垃圾应实行袋装且及时清运,严禁裸露堆放在路面,做到垃圾不过夜,上午收集的垃圾需在12点前清运完毕,下午需在19点前清运完毕,19点后产生的需在23点前收集及清运完毕。第6页共33页4.施肥施肥应及时、适量,符合植物生长要求,达到生长效果。乙方施肥前应提早三天通知甲方到场监督,该次施肥的购肥发票应交给甲方备案,购肥发票反映的肥料用量作为评定乙方有否按约定履行施肥义务的依据,如乙方拒交相关购肥发票的,甲方有权拒付当期养护费用。5.淋水淋水应及时、适量,最好保持土壤潮湿,施肥后和补植需加强淋水(旱季一般乔木3-5天淋水1次,新补植乔木,淋好定根水后,1周内每天淋水1次;单丛灌木、成片花卉、绿篱一般2-3天淋水1次,补植后一周内每天淋水1次;草地、地被一般每天淋水1次),淋水的时间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使用洒水车淋水时,不能在交通繁忙时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在雨季中应根据天气情况适当调节淋水工作。6.绿化任务安排突击性的任务、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能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分配的任务,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相关工作,保持绿地干净整洁,景观效果达到最佳状态。十、项目管理要求1.绿化养护质量要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政策文件。绿化养护质量应达到各时期主管部门制定的绿化养护标准,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城市环境的要求。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管理人员要做到24小时手机开机,工作时间内乙方要安排管理人员值班、巡视,并定期和不定期对养护人员进行检查考核。3.项目负责人要落实岗位责任制,须专职全面负责本项目。制定相应日常工作的各种管理制度,如绿化养护工人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作业持证上岗制度等,以此加强日常巡查。如发现他人在绿化养护范围内乱倾倒垃圾的行为,乙方应配合做好有关制止工作,并向属地执法部门报告。4.乙方应做好每天的养护记录并存档,且须于次月3号前上报甲方(延迟上报须经甲方同意);上报资料须完整无缺、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5.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管理养护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等手续。6.乙方不得擅自扣减工人工资,薪酬待遇中基础工资、高温补贴、岗位津贴、加班费等不得低于有关文件规定,如有新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的,应相应作出调整。同时要求乙方按照广东省及东莞市的规定,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及加班工资,不得以第7页共33页物资替代。7.鼓励以机械化代替人工工作,中标后实际工作过程中,如乙方提出采用机械化替代人工作业方案或优化方案结构的,可达到相当于或更加优于人工作业的养护效果,可对现场工人数量进行调整,但必须经相关协会认定,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8.如涉及原有项目需要解决的劳动合同人员和劳务关系人员,鼓励乙方按照应转尽转和整体接收的原则,优先解决,由乙方协助统一办理接收手续。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台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原用人单位、劳动者和乙方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劳动关系转移、工龄连续计算等相关事宜,乙方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对所有移交人员中,签订劳动合同人员,乙方确保其收入不低于移交前原待遇水平;对于劳务关系人员,由双方协商工资待遇。9.服务期间,乙方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特别要购买绿化工人人身意外伤害和死亡保险。任何因乙方原因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第三方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一概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一切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治安、交通、防火等安全案件、劳资纠纷事件等)。10.乙方应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社会公众责任险”,保险期限应与本项目服务期一致,保险发票复印件须提交甲方备案。11.乙方须在中标后积极配合甲方,进场完成绿化养护作业的交接工作。交接期间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12.乙方应做好内部管理工作及员工素质培训,严格要求与监督员工做好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特种岗位须符合安全生产作业要求并持证上岗,避免在服务期间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经济纠纷、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13.乙方在合同期间自觉接受甲方、广大市民、新闻工作者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1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园林绿化宣传、监督工作,教育市民遵守有关园林绿化管理规定工作。15.乙方确须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前书面告知主管部门,并经其同意。16.服务期内,若发生特殊情况须延长处理时间的,乙方须将有关情况反馈甲方并提出延期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延长处理时间,并不扣取乙方相关服务费及考评分值。17.乙方须编制绿化养护实施方案,列明保证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乙方应根据第8页共33页甲方确认的实施方案编制养护计划,必须按时按质完成此项计划。乙方须次月1号前向甲方提交本月绿化养护出勤记录和下月绿化养护计划(包括出勤人员、设备投入安排、出勤时间、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等)。18.乙方必须承担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所有绿植保护工作,凡是绿植因人为破坏、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破坏的,必须于事后24小时内开展恢复工作。严禁出现养护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破坏的现象,凡是属于乙方巡查、处理不及时导致绿地被擅自占用或破坏,且影响较大的,一经责任认定,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并按相关条款扣除当月养护费用。119.乙方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拟办单和数字城管相关案件。20.服务期内,甲方有权根据市城管局及其他部门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乙方投入的作业人员.d和作业车辆进行信息化管理,乙方在投标时应提前考虑有关设备成本投入并无条件服从,相关接入信息化平台的硬件设施投入费用由乙方负责。十一、安全生产要求1.乙方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天做好安全作业交底工作,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2.园林机械的操作人员,应在上岗前接受必要的岗前培训。凡需持证上岗的,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园林机械作业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围闭及警示。3.乙方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作业工人严格按照《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视觉识别系统(试行)》等文件或有关部门相关要求规范工人着装,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反光袖套及肩灯等安全防护用具,以进一步规范一线作业工人着装,提升一线城市管理作业人员形象。4.乙方需自行解决户外安全问题,工人上下班不得乱穿马路、作业车辆不得逆向行驶或出现人货混载的情况。5.在城市主、次干道,快速路上作业时,宜选择在非交通繁忙时段(交通繁忙时段指7时至9时,17时至19时)进行。涉及需占机动车道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披戴具有反光标志的背心、肩灯,并应在距离作业点正、反方向分别不少于80m和150m的地方设置反光警示牌及其他警示标志,并配备押尾车,同时专职安全员必须旁站。6.截除较大的树枝、藤蔓或砍伐清除枯死的树枝时,应预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需高空作业和占道施工的应先报备,待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施工,施工时专职安全员必须旁站。7.洒水车、垃圾清运车、高空作业车等在机动车道行驶的作业车辆需安装右侧盲区探测雷第9页共33页达。8.规范开展高空作业工作,高空作业要使用升降车,不得站在车辆车厢、驾驶舱顶部或攀爬树木进行修剪,要严格执行“双报备”、高处作业做到“五个必须”(必须培训持证上岗、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必须落实工程措施、必须安排专人监护)。道路树木修剪作业时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占道作业时要做好警示标志及雪糕筒的摆放。9.项目部或集中安排工人宿舍的要落实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等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日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10.在各类作业期间,必须按各工种的操作特性,落实各类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必须及时上报。11.在进行养护作业时,必须认真负责,注意安全操作。如因乙方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造成乙方职工、雇员或任何其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赔偿费用、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12.提交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十二、应急要求建立、健全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遇到险情养护责任人应在第一时间将事故概况上报项目管理单位,并按照应急预案,迅速排除安全隐患。1.建立不少于10人应急救灾队伍,落实责任、人员、物资等,根据东莞市应急部门发布的三防应急响应等级,认真而有效地落实抗旱、防汛、防风等应急措施。2.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根据东莞市应急部门发布的三防应急响应等级,安排抢险人员值班,立即对养护路段进行巡查,组织力量对新种植树木、倾斜严重的树木、病虫害严重树木、道路风口处树木以及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加固、支撑,并将加固、支撑的数量及时统计上报。树木支撑要做到科学合理,尤其是行道树的加固、支撑,要特别注意车辆通行安全。预警信号解除后,应及时拆除影响交通或有碍景观的支撑物。如遇强台风、特大暴雨(与东莞市电视台发出中小学生暂停上课的通知同步),乙方可以不安排人员上路作业,但应按照甲方要求成立一支应急队伍,服从甲方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台风、暴雨过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做好相关工作。特殊情况,如需协助救险救灾工作,乙方应服从甲方和政府三防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3.处理好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遇到灾害性天气,听从甲方或相关部门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人员抗旱、防汛、防风。对第10页共33页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损害,应在12小时内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交通(延迟完成清理须经甲方同意),并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的时间内恢复绿化原状。十三、整改事项要求:整改通知书由甲方下发,乙方收到后应在24小时内书面承诺完成整改的措施和时间,加盖公司公章后交回甲方备案,若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则按整改事项违约处理。如乙方认为情况不实,有异议的,可在24小时内向甲方申请复核。十四、其它要求:1.在合同期内,因政府部门规划建设及政策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服务范围或者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服从大局,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违约责任。2.在符合供水规划和技术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按实际需要办理绿化养护专用给水口,人工费、材料费、水费等由乙方支付。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乙方员工有违法乱纪行为,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4.乙方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要求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5.项目执行过程中,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服务条件,均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说明,例如临时场地租用,临时用电电源接入,与甲方沟通协调等相关事宜,以便于甲方决定是否接受或提前准备,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6.由于承包范围内的养护设施被盗或损坏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他人死伤或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和承担一切责任。7.乙方按实际要求配足作业人员,配员不能低于该路段的最低配员标准。说明: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业人员数量配置为最低要求,乙方在确认中标资格后,且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之前将作业人员相关资料(包括人员名单、已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新聘用员工资料等)提交甲方备案,作业司机、突发事件的临时应急队伍等作业人员年龄须55周岁以下。8.如因乙方不及时清扫或清扫不彻底等原因而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致任何第三人人身或财产受损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在前述情形中实际承担了赔偿责任的,乙方同意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赔偿的费用、甲方为向乙方追讨相关费用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9.服务期内,若乙方的服务效果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要求增加设备及人员,直至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十五、考核和奖惩:第11页共33页对乙方的考核以日常检查考核、月度检查考核以及综合月度考评三种方式结合进行。1.日常检查考核办法日常检查工作包括甲方随机抽查及根据养护工作需要对乙方的日常绿化养护工作进行常态巡查监督。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予以通知。日常考核工作由甲方根据日常检查工作发现有关情况对乙方该段时间养护工作进行考评,按照《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内容进行考核评分。甲方人员负责将日常考核评分结果告知乙方,日常考核评分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60%(每月日常考核评分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考核评分)。2.月度考评办法月度考核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实施,对乙方的养护工作及月度养护效果,以随机抽查不少于5处的形式对该月养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考核,按照《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且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月度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内容进行考核评分。考评内容包括:一是乙方要按照每月的工作计划内容及进度正确填写《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月度考评当日由考评小组成员查阅相关记录资料是否齐全;二是对检查路段进行抽查和专项检查,尤其是对日常巡查时发现的养护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及评分,并现场拍照留证;三是月度考评结束后当场总结考评情况,告知乙方在考评时发现的问题,并要求限期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告知乙方下个月工作重点。月度考评现场评分,月度考核评分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40%。3.综合月度考评办法综合月度考评分按百分制打分,日常考核的分值(每月日常考核评分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考核评分)比例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60%,月度考核评分占月度考核总评分的40%。月度考核总评分90分或以上的为“好”,全额领取当月养护费;90分以下至80分以上(含80分)为“中”,如得分89分,当月养护费用领取值为89%,以此类推。月度考核总评分80分以下的为“差”,甲方可不支付当月的养护费。每月月度考评结果由甲方统一编制《月度考评情况通报表》,并下发到每个养护单位。4.检查评分标准:按《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月度考核评分标准》(附件2)执行。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上述标准进行修改。5.按照现状或上一合同期移交的苗木清单,对绿化苗木及设施进行抽样检查,若发现有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不符现象,且有损原状或损坏甲方利益的,乙方要按受损价值的2第12页共33页倍赔偿给甲方,并恢复其原状。6.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做好服务技术方案和质量实施方案,向甲方提交本年度养护工作计划,并于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自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养护工作记录表和下月的工作实施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月工作实施方案经甲方审核修改后实施。乙方要按工作进度填写好《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作为考评依据。7.服务期内,若乙方的养护质量优秀、管理到位的,甲方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乙方给予奖励。十六、违约责任:1.因乙方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乙方人员、雇员或任意第三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在前述情形中实际承担了责任的,乙方同意无条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赔偿的费用;甲方需承担权利人维权或甲方为向乙方追讨相关费用而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公Y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2.若违约责任条款与本合同其他条款存在冲突的,则优先选择适用赔付金额较高的约定计付标准。3.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终止或被解除,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将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赔偿。并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4.合同到期、合同终止或被解除后,若发现乙方有任何蓄意破坏绿化养护的行为,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乙方应做出赔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或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有关责任人员刑事法律责任的权利。5.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所应承担的违约金等费用,甲方在应支付乙方的绿化养护费中直接抵扣,并不视为甲方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6.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七、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解除本合同后若本项目还有后续未签订合同,不再续签后续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拖欠员工工资等费用,甲方有权代为垫付,并第13页共33页在养护费中抵扣:1.合同期内,因乙方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并负主要责任的;2.在履行本项目期间(三年)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为主要责任达2次的;3.乙方任一个月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以上(含5人)的,或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乙方拖欠员工工资金额(含加班工资)达伍仟元以上的,或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乙方拒绝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的;4.乙方将本项目的服务转包或未按照《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的(本合同允许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但不得违法分包);5.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违反劳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引起上访事件或劳资纠纷案件败诉事件的;6.乙方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通报批评等)达3次;7.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影响本合同履行的;8.乙方有弄虚造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的;9.乙方无故停工达2次的;10.每份合同的合同期内未按整改通知书要求落实整改超过3次的;11.每份合同的合同期内工人乱穿马路被处罚达5次的;12.每份合同的合同期内作业车辆逆向行驶或人货混载被处罚达3次的;13.每份合同期内月度综合考评出现连续三个月考评为“中”的,或者出现两个月考评为“差”的;14.招标文件中涉及的终止合同的事由;15.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终止合同的事由。十八、送达条款1.双方确认:与履行本合同有关通知均应按照合同中所载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作出。合同中所载的联系方式亦为法院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发件人寄出邮件后3日视为送达日期(无论收件人实际收件时间、是否实际收到、无法送达或退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通知,以发件人电脑记录发送完毕即视为送达。对方应对送达地址负责,如有变更,变更方负有义务通知对方,并书面告知新的联系人信息。如未告知而导致对方受到损失的,未告知方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2.双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载的银行账户为本合同唯一的收款账号。如有变更,变更方第14页共33页负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如因未告知或告知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而导致的汇款风险一律由应告知方承担。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二十、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书2.中标通知书3.招投文件、招标会议记录、投标书及其附件4.《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考评统计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月检考核评分标准》、《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扣罚标准》、《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5.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二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出现合同中列出的终止、解除事由;3.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二十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方违约,甲方为解决纠纷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证据保全费、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费、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评估费用、拍卖费用等及其它应付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二十三、本合同正本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方持正副本各一份、乙方持副本两份,采购代理机构持副本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十四、附件1.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起止位置图2.《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考评统计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月检考核评分标准》、《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扣罚标准》、《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养护作业记录第15页共33页表》3.中标通知书4.履约保证金支付证明复印件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承包方(盖章发包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6号巷2号邮箱: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心支行账号:账号:******************合同订立时间:205年3月3/日第16页共33页附件1: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起止位置图浔塘村鹤田厦村下芦村南林氏宗祠历村上合村滘杯村北环路规涌社区上江城村桥运河路东兴路银竹路官桥涌村小拔蛟窝社区运河东路李屋村文华路杜屋村石美社区梨川社区共福赤滘村堑头社区扶涌村学院路万江河石买村东莞市中医院分院流涌尾社区岳潭村洲涡村银G金鳌洲主题公园金牛新村江氏票乐纵路东莞鸡路八达路五涌村涌社区东莞汽车总站虫新谷涌社区属车东莞市人民医院滨江体育公园小河村乌石银丰路体育路胜利社区大鱼沙村东莞展览馆迎具下漕村大岭Y村簋村社区翠峰路九曲村滨江西西部干道龙通码头黄旗山体育公司粤晖立交桥三元立交桥立新社区蔡屋村太立交桥业西平水润头村东华高级中学南城体育公园律涌村白马社区东莞立交大龙路白骘村东莞市第一中学粤晖园南丫村华区建赤岭社区东莞植物园陈屋社区同沙公园婚山湖降育文化园御花苑体育公园第17页共33页附件2: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考评统计表付款周期:月份统计时间:年月日:分数考评分数月度考评总得分日常考评得分第一次平均分×60%=第二次月度考评得分×40%=附注:1.根据新的考评标准,甲方对绿化养护质量实行综合月度考评(包括日常考评和月度考评两部分),其中日查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占月度考评总得分的60%,月度考评占月度考评总得分的40%,日常考评,月度考评综合后得出月度考评总得分;2.参加月检评分人员签名。甲方:3.好(100分—90分)、中(90-80分)、差(80分以下)考评意见:根据合同标准本月考评得分(),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属于()一类。股室审核:股室负责人:第18页共33页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日常考核评分标准(二级养护)年月日序号项自名称分值工作要求扣分标准应得分扣现分场检查1苗采草、坪的生丧养护24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安排足够人员对苗木草坪进行精细化管理,苗木或草坪缺损能及时补植,淋水、松土、除杂草、施肥得当,农药施用正确,确保生长茂盛,无病虫害1.相应作业人员和设备配备不按要求配足等,每缺1人或1项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82.未及时发现苗木或草坪存在问题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43.未按要求对发现的苗木或草坪问题进行及时采用补救措施或处理的,行道树每棵扣1分,乔、灌木每株扣0.5分,草地或绿篱,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94.农药、肥料施用不正确,导致养护植物生长不良、死亡的,发现扣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52绿地杂草12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除杂草,抑制杂草生长,严禁杂草丛生。未及时发现绿地杂丛生的问题。草未能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123苗未修剪16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以及不影响行车安全。1.因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美观或植物的正常生长,或引起开花植物不能正常开花的,每株扣1分。82.遮挡路灯或交通指示牌等影响交通安全不及时修剪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84整改通知书8养护单位要做好合同要求的所有养护工作。因乙方工作不到位要求现场整改的,每份整改通知书扣1分;未按要求及时整改或消极对待的,每次整改事项扣3分,扣完为止。85文明施工20乙方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1.发现工人工衣破烂不整齐或未穿着工衣制服和佩戴肩灯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42.养护工人与路人接触或交流要举止不文明、礼貌,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43.单车、箩筐雨衣等存放不适当的,有碍景观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4第20页共33页4.在上下班高峰期时间采用水车淋水,影响交通,被市民或领导负面投诉、批评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85诉求拟办单和数字城管10养护工作到位,未发现因绿化养护问题受到市民投诉和数字城管巡查员上报问题。因养护工作不到位,市民和数字城管巡查员发现的问题上报后处理不及时、处理效果不达标需返工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106任务安排和应急反应10乙方遵照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不能以应付式心态对待,不能蓄意拖慢工作进度,影响工作进展。1.乙方需按时按要求完成突击性的任务、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及上级布置的重要任务时,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相关工作,保持绿地干净整洁,景观效果达到最佳状态,未能按要求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2.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当月绿化养护评分档次为差。3.对不可抗力(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绿化景观损害,未能在12小时内完成现场清理和恢复交通的或在甲方根据实际情况106任务安排和应急反应10乙方遵照上级领导指示精神,明确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不能以应付式心态对待,不能蓄意拖慢工作进度,影响工作进展。设定的时间内完成恢复绿化原状的,当月考核评分档次为差。10合计实得分()=总分(100)-合计检查扣分()备注:甲方保留对本标准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评总分值的60%,月检占月评总分的40%,月评总分值为100分制。好、中、差的评分标准以合同为准。第22页共33页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月度考核评分标准(二级养护)年月日序号项自名称分值工作要求扣分标准应得分扣现分场检查1养护台账记录18乙方在日常养护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养护,加强淋水、施肥、修剪、除杂草等日常养护,且做好《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记录要详细说明作业的时间、地点、人员、操作的具体情况及拍照(详见附件);《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的内容作为甲方月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乙方必须认真填写记录《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凡在检查当天未能提供的,直接扣除本项所有分值。缺少记录或抽查情况与提供资料不符,每项扣除2分,扣完为止。182绿地杂草20乙方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除杂草,抑制杂草生长,严禁杂草丛生。未及时发现绿地杂丛生的问题。草未能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203苗米修剪32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以及不影响行车安全。1.因修剪不当或不修剪,影响美观或植物的正常生长,或引起开花植物不能正常开花的,每株扣1分。162.遮挡路灯或交通指示牌等影响交通安全不及时修剪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164文明施工30乙方每月要召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教育养护工人作业期间必须注意安全及施工文明,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1.未能每月提供召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记录及照片和相应资料的扣除本项分值。82.发现工人工衣破烂不整齐或未穿着工衣8第23页共33页制服和佩戴肩灯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3.养护工人与路人接触或交流要举止不文明、礼貌,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74.单车、箩筐雨衣等存放不适当的,有碍景观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7合计实得分()=总分(100)一合计检查扣分()备注:甲方保留对本标准的解释权和修改权。每月日常巡查评分不少于2次,取平均分作为日常评分,占月评总分值的60%月检占月评总分的40%,月评总分值为100分制。好、中、差的评分标准以合同为准。第24页共33页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扣罚标准序号检评项目范围单位扣罚标准(元)扣罚金额01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每月日常养护资料或有关资料。当月累计达两次或以上的200002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资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每次500003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如发现有工人乱穿马路。每人次200004发现工人没有穿工衣、反光衣或配备肩灯等上路作业。累计三次或以上100005检查发现因乙方养护不当导致植物老化、枯死的,乙方需在一周内补植回与原来规格相近的植株,若未按时完成,且未经甲方同意延误工期的。每处200006甲方将不定期抽查本项目作业车辆数量,若发现乙方配备的车辆设备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每台2000甲方将不定期抽查本项目的作业车辆数量,若发现乙方配备的车辆设备服务于其他项目的。每台1000007乙方作业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如发现有作业车辆逆向行驶或人货混载的。每次500008乙方未按相关规定占道作业的。每次500009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且事故认定为主要责任的。每次500010整改事项必须按时整改并书面回复,未按要求整改及回复的。每次200011甲方将不定期抽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若发现乙方配备的人员数量少于合同约定数量的。每人2000已备案专职人员不得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标段中同时任职,如在不同标段备案资料中发现有关人员的毕业证、资质证(职称证)、上岗证有重复备案情形的。每人20001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备案工作车辆的。每人、每辆200013未按合同落实项目部(办公场所)的相关要求。500014东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诉求拟办单和数字城管相关案件不能按时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每宗100015绿化垃圾应实行袋装且及时清运,未按时清运的。每袋30016发现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段在机动车道上作业的。每次200017乙方未能每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职业病防治培训,并做好安全作业交底工作的。每次200018合同开始履行后,乙方未按要求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的“社会公众责任险”的,按人民币10000元的标准在当月服务费中进行扣除;合同开始履行后次月仍未按要求为本项目购买的,从次月起每日按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在当月服务费中进行扣除,当月该项违约最高不超过当月养护费。19乙方未能承担好绿化养护范围内的所有绿植保护工作,凡是绿植因人为破坏、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破坏的,未能事后24小时内开展恢复工作的。每处300020因乙方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的。每次500021因乙方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3人以下(不含3人)重伤的。每次1000022因乙方在本项目中操作不当、管理疏漏等各种原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人以上(含1人)死亡或3人以上(含3人)重伤的,且非负主要责任的,按人民币50000元的标准在当月服务费中进行扣除。每次5000023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应急任务,受到上级批评并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10000024若乙方因修剪不及时,导致树木出现遮挡交通指示牌及路灯等情况的。每处50025检查发现企业负责人未定期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或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或发现相关台账记录不全、弄虚作假的。每次200026若乙方购买苗木(种类或规格)与甲方要求的不符,并未征得甲方的同意下,擅自进行补种的。每次100027养护工程管理系统中下发的相关任务未能按时处理或处理不达标的。当月累计达两次或以上的100028乙方未按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本采购包的人员配备情况承诺事项的,从项目开始之日起,按每人每日人民币1000元的标准在当月服务费中进行扣除,若开始后十五日内仍不配齐,甲方不支付当月的养护费。每人每日100029乙方未按要求及规范进行作业的。每次300030若发现乙方在上下班高峰期进行路上作业,经核查情况属实的每次600031若发现乙方在路上装载绿化垃圾未用押尾车押尾,或发现绿化垃圾清运车存在撒漏风险,或未按要求做好密封处理。每次300032若发现乙方淋水不足导致绿化存在枯萎等情况每处50033若发现乙方在未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乔、灌木进行过度修剪每次300034若发现绿化管养项目负责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非本职工作每次1000甲方保留对本扣罚标准的修改权和解释权。第26页共33页日常养护作业记录表标段:乙方(盖章):填表日期:喷淋车辆记录序号水车车牌号取水地点取水时间淋水地点淋水时间淋水人员天气情况12345记录人:备注:由股室人员根据记录表进行现场抽查,若发现现场情况与记录表内容不符,则根据《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考核评分标准》内容扣除相应分值。第27页共33页标段:乙方(盖章):填表日期:喷淋设施记录序号喷淋使用路段喷淋打开时间喷淋关闭时间使用人员天气情况1234567记录人:第28页共33页标段:填表日期:乙方(盖章):除草修剪记录序号作业地点及种类除草修剪开始时间除草修剪完成时间作业人员除草修剪对象设备及农药1234567记录人:第29页共33页标段:乙方(盖章):填表日期:施肥记录序号种类和品牌肥料采购时间验肥人施肥量施肥时间施肥地点施肥人员12345现场照片备注:1.肥料采购的收据、出厂证明、合格证应附在记录表后面。2.记录表应附上施肥图片。记录人:第30页共33页标段:乙方(盖章):填表日期:除病虫害记录序号药物品种和类别施药时间施药地点杀灭对象用药量施药人员12345现场照片9备注:1.除病虫害药品采购的收据、合格证应附在记录表后面。2.记录表应附上施药图片。记录人:第31页共33页标段:乙方(盖章):填表日期:除四害及灭红火蚁记录序号药物品种及类别施药时间施药地点杀灭对象用药量施药人员12345现场照片备注:1.除四害及灭红火蚁药品采购的收据、合格证应附在记录表后面。2.记录表应附上施药图片。记录人:第32页共33页标段:乙方(盖章):填表日期: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工作会议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与会人数会议主要内容现场照片备注:1.记录表应附上会议图片。记录人:第33页共33页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合同(三)补充协议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本补充协议建立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以下简称《合同(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一、根据《合同(三)》有关条款规定,乙方承包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总面积为799,576.36平方米,项目养护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总价款为16,502,786.9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万零贰仟柒佰捌拾陆元玖角肆分),每月养护费为413,114.46元。双方约定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6.20元/年·m)作增减。二、在养护过程中,因相关项目工程,导致乙方实际养护面积已发生变化。因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对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的面积及费用作如下调整:1、增加部分:自2025年7月1日起,由于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莞太路品质提升项目完成移交回绿化面积16,854平方米,每月养护费需核增8,707.9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柒佰零柒元玖角整)。2、减少部分:自2025年7月1日起,由于东莞市万江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万道立交蝴蝶岛提升项目占用绿化面积450平方米,每月养护费需核减232.5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叁拾贰元伍角整)3、养护费用综合计算: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乙方负责的绿化养护面积调整为815,980.36平方米,每月绿化养护费调整为421.589.86元(大写:人民币肆拾贰万壹仟伍佰捌拾玖元捌角陆分)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6.579.065.5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柒万玖仟零陆拾伍元伍角肆分)。三、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同(三)》的约定执行。《合同(三)》的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攵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6.30签订日期:20256.30签订地点:书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合同(三)补充协议(二)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本补充协议建立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以下简称《合同(三)》)、《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三)补充协议(一)》)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一、根据《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有关条款规定,乙方承包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总面积为815,980.36平方米,项目养护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总价款为16,579,065.5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伍拾柒万玖仟零陆拾伍元伍角肆分),每月养护费为421,589.86元。双方约定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6.20元/年·㎡)作增减。二、在养护过程中,因相关项目工程,导致乙方实际养护面积已发生变化。因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对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的面积及费用作如下调整:1、养护面积:自2025年9月1日起,由于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的万道路环城路立交桥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施工需要,占用绿化面积43,109平方米,乙方负责的绿化养护面积调整为772,871.36平方米。3、养护费用: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乙方每月绿化养护费用需核减22,272.98元(大写:人民币贰万贰仟贰佰柒拾贰元玖角捌分),核减后,每月绿化养护费调整为399,316.88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玖仟叁佰壹拾陆元捌角捌分)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6,423,154.6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贰万叁仟壹佰伍拾肆元陆角捌分)。三、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的约定执行。《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的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9.8签订日期:2025.9.8签订地点:东市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合同(三)补充协议(三)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本补充协议建立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以下简称《合同(三)》)、《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三)补充协议(一)》)和《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合同(三)补充协议(二)》)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一、根据《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和《合同(三)补充协议(二)》有关条款规定,乙方承包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总面积为772,871.36平方米,项目养护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总价款为16,423,154.68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肆拾贰万叁仟壹佰伍拾肆元陆角捌分),每月养护费为399,316.88元。双方约定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6.20元/年·㎡)作增减。二、在养护过程中,因相关项目工程,导致乙方实际养护面积已发生变化。因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对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的面积及费用作如下调整:1、养护面积:自2025年10月1日起,由于东莞南城蛤地社区环莞快速桥下空间利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占用绿化面积14,985.30平方米,乙方负责的绿化养护面积调整为757,886.06平方米。2、养护费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乙方每月绿化养护费用需核减7,742.41元(大写:人民币柒仟柒佰肆拾贰元肆角壹分),核减后,每月绿化养护费调整为391,574.47元(大写:人民币叁拾玖万壹仟伍佰柒拾肆元肆角柒分)。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6,376,700.2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柒万陆仟柒佰元贰角贰分)。=、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和《合同(三)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执行。《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和《合同(三)补充协议(二)》的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2025.9.29签订日期:2025.9.2签订地点:市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合同(三)补充协议(四)甲方:东莞市市政园林管理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6号联系电话:0769-22992386乙方:东莞市万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圣堂东苑三巷2号联系电话:0769-22461234本补充协议建立在《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以下简称《合同(三)》)、《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同(三)补充协议(一)》)、《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合同(三)补充协议(二)》)和《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三)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合同(三)补充协议(三)》)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一、根据《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合同(三)补充协议(二)》和《合同(三)补充协议(三)》有关条款规定,乙方承包的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绿化总面积为757,886.06平方米,项目养护期自2023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止,合同总价款为16,376,700.22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柒万陆仟柒佰元贰角贰分),每月养护费为391,574.47元。双方约定如有面积增减,养护费用按实际面积乘以中标面积单价(6.20元/年·m)作增减。二、在养护过程中,因相关项目工程,导致乙方实际养护面积已发生变化,因此,甲Z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对中心广场区域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项目和环城路园林绿化养护项目包4的面积及费用作如下调整:1、养护面积:白2025年12月1日起,由于东莞南城蛤地社区环莞快速桥下空间利用改造工程项目施工需要,占用绿化面积4,326.12平方米,乙方负责的绿化养护面积调整为753,559.94平方米。2、养护费用: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乙方每月绿化养护费用需核减2.235.17元(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叁拾伍元壹角柒分),核减后,每月绿化养护费调整为389,339.3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玖仟叁佰叁拾玖元叁角整)。合同总金额调整为:16.367.759.54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陆万柒仟柒佰伍拾玖元伍角肆分)。三、本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按《合同(三)》、《合同(三)补充协议(一)》和《合同(三)补充协议(二)》的约定执行。《合同()》、《合同(三)补充协议(一)》、《合同(三)补充协议(二)》和《合同(三)补充协议(三)》的约定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四、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订地点:东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及环卫保洁 绿化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