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深化设计采购合同公告(襄城县自然资源局2025)
一、合同编号:襄财招标采购-2025-31-A
二、合同名称:襄城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山河首汝片区)深化设计项目
三、项目编号:襄财招标采购-2025-31
四、项目名称:襄城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山河首汝片区)深化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烟城路中段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冯新伟
联系方式:13782355466
2.供应商(乙方):牵头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 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C 座二十一层、郑州市郑东新区泽雨街9号
联系人:姜晖
联系方式:1581866521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939000 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以合同签订时间起始推算,总的工作周期为4周,其中1周内提交初步成果,继而于甲方就初步成果提出书面意见后_1周内提交中期成果于甲方并进行汇报,汇总中期成果汇报意见并修改完善后2周内提交规划最终成果。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详见合同
通过该片区深化设计,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形成资源统筹、产业集群、城乡互动的融合发展局面。
2025年11月17日
合格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1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规划合同.pdf
蕾奥·行动规XFIErIIlwiiiiii规划合同书PLANNINGCONTRACT项目名称:襄城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山河首汝片区)深化设计项目甲方:襄城县自然资源局乙方:牵头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月门日V4Y-ouy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行动现X规划合同书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襄城县自然资源局乙方(受托方):牵头人: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成员: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襄城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山河首汝片区)深化设计项目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名称:襄城县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山河首汝片区)深化设计项目1.2项目范围:整体范围包括北起迎宾路、东南起金襄大道、西沿紫云大道龙兴大道,总用地面积约36.8平方公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范围包括百宁大道以西、泄洪渠以北、龙兴大道以东、北汝河以南区域及研究范围内泄洪渠全域,总面积约6.25平方公里。第二条主要任务与内容2.1整体空间布局深化方案:系统评估片区开发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总结城乡融合区的先进开发经验,明确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构建以农、文、旅、工等多业态融合为核心的产业与功能体系,并提出整体空间布局方案;围绕深化设计范围,结合片区发展定位与核心产业策划,统筹各类项目及其空间载体,遵循产城融合、城乡共荣、舒适宜居、品质提升、集约高效与刚弹结合等原则,科学确定用地比例与建设规模,形成兼顾长远战略与近期实施需求的生长型空间方案,并结合空间建设目标,提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方案,确保规划切实可行,实现用地空间布局的优化、细化与实用化。2.2整体开发实施与运营方案:针对深化设计范围,进行片区总体开发时序、分期策略及开发运营模式等落地性建设引导研究。包括但不限于:片区总体开发计划、分阶段及年度项目实施安排、经济可行性测算、运营管理指引以及政策支持建议,确保开发-1-AY-0心y舞·行动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模式与实施路径具备政策适配性和落地效能。第三条技术要求3.1主要技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许昌市城乡规划条例》等。3.2成果及格式要求:按国家、许昌市现行的技术规定执行。第四条项目成果4.1本合同项目成果包括向甲方提供项目最终成果打印版6套,提供最终成果电子数据2套,文字内包含研究报告、ppt汇报文件,规划成果内容须满足国家、许昌市相关要求及襄城县实际需求。p4.2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成果。甲方如需增加成果数量,增加服务费用由双方书面协商解决。4.3乙方向甲方提交设计成果,甲方需15日内回复;若甲方未回复或反馈,则视同甲方对成果予以确认无误,甲方应支付乙方该阶段的费用。4.4各阶段成果数量根据项目汇报交流与审查需要,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确定。第五条项目进度5.1以合同签订时间起始推算,总的工作周期为4周,其中1周内提交初步成果,继而于甲方就初步成果提出书面意见后1周内提交中期成果于甲方并进行汇报,汇总中期成果汇报意见并修改完善后2周内提交规划最终成果。5.2上述时间主要为设计工作时间,不包括沟通协调及其它等待时间。5.3如双方认为有必要,经协商一致,可通过书面方式对中间过程的期限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做相应调整。第六条合同价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本项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量,最终确定本项目合同总价款(含增值税等税费)为人民币叁佰玖拾叁万玖仟元整,小写¥3,939,000.00元。该合同价款为结算价,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调整。在未签订合同前甲方已经同意或接受或已经使用的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工作的相应费用等亦属于本合同金额的组成。第七条付款方式-2-Y-oy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行动本合同价款共分4期付款,通过银行转帐方式支付:7.1第一期: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待乙方提交项目中期成果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壹拾捌万壹仟柒佰元整,小写¥1,181,7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30%);7.2第二期:乙方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修改提交给甲方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佰伍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整,小写¥1,575,60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40%):7.3第三期:乙方通过县委规委会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拾玖万零捌佰伍拾元整整,小写¥590,85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15%);7.4第四期:乙方提交最终成果经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备案成功后,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拾玖万零捌佰伍拾元整整,小写¥590,850.00元(占合同总价款的15%);7.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将上述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户名: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招行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账号:7559146876102017.6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按规定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应当保证向乙方提供甲方真实、有效的开票信息,若甲方提供其他公司开票信息要求开票,乙方有权拒绝。7.7关于甲方应付的各阶段款项,如果该阶段或以后部分工作因故终止,甲方已付之款项乙方不予退回。第八条汇报与审查8.1甲方应及时组织各阶段成果的汇报、审查工作,若甲方未及时安排审查会议、评审会议或其他推进项目的会议,则视为默认接受乙方成果。甲方须将各阶段审查、征询的正式书面修改意见提交给乙方,乙方须按甲方书面意见进行修改。8.2乙方应协助甲方组织、举办本规划设计方案草案和成果的公众展示和评审,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等问题。第九条双方职责9.1甲方责任(1)甲方应及时、全面地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基础资料作为规划编制的-3-L4Y-0Uy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国·行动趣依据,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负责:相关基础数据、城市规划、专项资料、基础图件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的成果等。以上资料和文件的提交时间不以影响乙方相关阶段设计进度为准,图形文件应附电子文件: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十五天以内,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甲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约定期限十五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乙方交付成果的时间亦相应顺延。甲方变更委托规划项目内容、规模、一条件及所提交资料做较大修改而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以致造成乙方规划设计返工时,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按比例或协商后向乙方支付返工费。藍(3)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乙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赶工费由双方另行协商。(4)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范围外的项目。(5)甲方在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过程中,如需修改应与乙方协商,甲方擅自修改,乙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责任。(6)甲方可委托乙方代为收集所需文件和资料,并支付所需费用,具体金额由双方商定。(7)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8)甲方应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9)甲方有义务根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对乙方提交的各阶段项目成果出具评审意见或书面确认函。9.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负责项目的现状调查、基础资料调研、相关资料收集;(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工作内容、深度、进度及成果质量,完成规划工作;(3)乙方应在规划工作过程和成果报批过程中与甲方密切配合;(4)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要求内-4-4Y-0uy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行动理划容、时间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质量负责:乙方保证提交成果符合有关技术规定和要求;(5)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6)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评议、评审,乙方必须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成果进行不超过原定范围的内容修改。(7)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按照现行规范、标准、条例及专业要求进行规划设计。(8)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划的成果内容、时间要求及份数,及时向甲方交付规划设计成果。(9)乙方在规划全程中为甲方提供咨询、协调、协助等配合工作。第十条成果的权属10.1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本合同项下所有成果的权属归甲方所有。10.2本合同全部成果的版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在本项目上拥有成果的使用权。第十一条保密条款11.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供的资料、图纸文件等。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的责任。11.2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利用知悉的对方资料和成果为自己或第三方谋取利益。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2.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提交资料时间超过约定期限15天(含15天)以内,乙方交付成果的时间顺延;甲方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成果的时间。12.2甲方变更委托规划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规划返工且返工费达到或超过合同价款的30%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签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12.3本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未开始规划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款项:已开始规划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5-4Y-oty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行动X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规划费的全部支付。同时,乙方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甲方。12.4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规划设计费,延迟支付规划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额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且乙方提交成果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成果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设,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规划设计费。12.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成果时,须与乙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项目成果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规划周期,且甲方应支付赶工费,赶工费由双方在补充协议中另行协商确定。12.6乙方对规划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规划错误造成的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费。12.7本合同履行期间,因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提交成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按合同价款每日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10%。第十三条免责条款13.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不能继续履行的责任,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均不追究另一方责任。13.2本条前款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及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索赔和纠纷(以下合称“争议”),应首先由双方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14.2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3种方式解决:1.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进行仲裁。3.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6-LY-0心y餐·行动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而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评估费、公告费、拍卖费、执行费等)及胜诉方合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五条其它r16.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纸质通知,可通过快递、人手传递、EMS等方式。如以人手传送,则一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收件人签收视为另一方的通知已送达;如以邮寄方式寄发,则需采用邮寄特快专递(EMS),且须标明下列指定收件人并按下列指定地址寄发,寄发后第三日即被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如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变更而尚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则另一方仍按下列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并视为送达。甲方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烟城路中段自然资源局甲方收件人:冯新伟13782355466乙方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C座12楼乙方收件人:黄赛寅1867734141316.3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16.4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7-AY-0T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行动謢划甲方(委托方)盖章:乙方(牵头人)盖章: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乙方(成员)盖章: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7气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联系人:电话:签订时间:-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深化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