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排涝设施养护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47376820253401
二、合同名称:洞泾镇2026年排涝设施养护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7106251117153031-17291836
四、项目名称:洞泾镇2026年排涝设施养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528号
联系方式:67670395
供应商(乙方):上海崇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姚君(女)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宏海公路2052号F幢2层8325室(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1368166093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洞泾镇2026年排涝设施养护项目
数量: 1.00
单价(元): 1402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服务范围:洞泾镇管辖范围内38座排涝设施(泵闸)的维修养护,主要包括:38座泵站常规设备的维修养护,含金属水闸门防锈涂漆、卷扬机涂黄油、钢丝绳涂黄油、机械设备油漆保养、拦污栅更换等;38座泵闸管理用房的维修养护,含防盗门刷漆、内外墙白化、卷扬机平台护栏维修、瓷砖瓦片修补等;38座泵闸的绿化养护等,具体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作量清单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的进度执行)服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
1402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2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洞泾镇2026年排涝设施养护项目的合同(11N00247376820253401).pdf
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7376820253401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崇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长兴路528号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宏海公路2052号F幢2层8325室(上海庙镇经济开发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02153电话:67670395,电话:13681660937传真:,传真:联系人:机构管理员,联系人:姚骅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双方承诺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含招标补充文件)和被认定的投标文件(及补充说明)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洞泾镇2026年排涝设施养护项目养护内容:洞泾镇管辖范围内38座排涝设施(泵闸)的维修养护,主要包括:38座泵站常规设备的维修养护,含金属水闸门防锈涂漆、卷扬机涂黄油、钢丝绳涂黄油、机械设备油漆保养、拦污栅更换等;38座泵闸管理用房的维修养护,含防盗门刷漆、内外墙白化、卷扬机平台护栏维修、瓷砖瓦片修补等;38座泵闸的绿化养护等,具体内容及应达到的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作量清单。二、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工作量清单全部内容三、承包期限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的进度执行)。四、承包方式本项目由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单价的方式实施服务,乙方应对全部工作负责,中标以后不得进行分包、转包。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决定立即终止项目承包合同,由此产生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五、综合养护质量标准本项目养护标准:符合国家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且符合养护期内上级部门常规检查,并确保一次验收合格。六、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零贰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1402500。设施量清单中的项目按质量目标控制,其养护项目、要求及数量已明确给出(详见工作量清单表),投标人应填报所有这些项目的单价和总价。七、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费用支付: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合同总工作量的50%后,付至合同价的50%;服务期满后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并结合考核情况,经审价后按审定金额结清余款(具体考核标准按照《松江区洞泾镇排涝设施维修养护情况考核标准》)”八、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实施期间,双方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书面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合同协议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说明7、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8、标价的工作量清单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九、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协议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十、乙方向甲方承诺全面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养护。十一、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上海市松江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十三、补充条款: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现场代表:现场代表: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合同专用条款1.1词语定义合同文件1.1.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补充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协议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养护要求的需要订立,通用于本项目实施的条款。(2)补充条款:是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协商达成意见的条款,是对协议条款内容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3)项目:系指排涝设施养护项目。(4)月日指日历月日。1.1.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书写和解释、说明。(2)适用法律法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上海市的地方法规。(3)适用标准、规范排涝维修养护相关质量规范。1.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2.1甲方代表甲方指派为派驻现场代表,全面负责日常养护作业的管理工作。1.2.2乙方代表(1)乙方指派为养护项目经理,具体负责本养护标段作业工作,并用书面材料报甲方备案。(2)项目经理等有关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由甲方召开的养护工作例会和各种必须参加的会议。(3)乙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4)甲方可以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1.2.3甲方工作(1)负责向乙方提供各标段的设施量清单,并向乙方提供查阅技术资料的方便。(2)组织召开养护作业技术交底会。(3)协助乙方办理养护项目所需的有关证件、批件等。(4)负责合同期间的养护业务及协调工作,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管理部门的关系。(5)甲方应作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6)甲方根据本项目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应费用。1.2.4乙方工作(1)水闸现场值班室配置相应的作业工具,根据甲方养护工作要求,保证养护工作开展正常。(2)制订各项制度,每阶段作出养护工作计划,承担规定的日常养护内容,确保养护设施完好、齐全。(3)做好日、周统计报表,并按时做好月、季、年度上报养护作业完成情况表,按甲方要求及时上报。(4)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落实排涝设施养护措施。(5)建立巡视报告制,每天有专人进行对设施的巡视,并做好每日巡视记录。发现养护范围内公用设施缺损、险情等异常情况,在原位置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把结果报告甲方,否则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责任。Ⅰ、巡视中如发现设施损坏,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发现人为造成的设施损坏,必须在12小时内书面报告甲方,24小时处理完毕。Ⅱ、巡视中发现养护标段范围内有违章搭建、违章施工和人为破坏等现象,必须当场予以制止,立即报告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有关工作。Ⅲ、发现公用设施被盗或缺损,及时向甲方报告并与相应的有关管理行业部门进行联系,并承担缺损修复所发生的费用。(5)及时解决来信、来访,并根据甲方要求及时处理。(6)按时完成甲方交办的其它突击性任务和指令性任务。(7)认真做好防台防汛等工作。(8)加强法定节假日的正常养护工作。(9)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补充条款内约定。1.3养护组织设计1.3.1进度计划(1)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5天内上报养护作业计划,并结合季节特点和情况,制定养护计划、材料计划送交甲方。甲方在7天内予以确认。(2)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养护作业,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养护作业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一致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甲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乙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4质量与考核1.4.1质量标准养护质量标准参照补充条款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使养护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4.2检查和考核(1)乙方应认真按照条款中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养护,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考核,为检查和考核提供便利条件。(2)对于养护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先通知限期整改,乙方逾期不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由甲方派其他队伍整改,费用在乙方养护费用中扣除。(3)甲方按照条款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及奖惩措施进行考核。(4)乙方经考核确实不能承担养护作业的,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终止合同。乙方接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必须无条件清退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原已完成的工作量按实结算。(5)甲方结合区域养护新特点和市行业颁布的最新标准,甲方有修改考核标准的权利。1.5安全文明作业1.5.1安全文明作业与检查(1)乙方应遵循有关规定及行业规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2)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引起政府职能部门处罚和限期整改,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5.2安全防护(1)养护作业人员应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必须着装上岗操作。1.5.3事故处理(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就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1.6合同价款与支付1.6.1合同价款及调整(1)合同价款由甲、乙双方依据招标中的成交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2)本合同价款采用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自报养护设施量单价不变,设施量应以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定的、按养护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完成的实际设施量结算。(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Ⅰ、养护设施量的变更应以有关部门的最终审定为准;Ⅱ、除设施量以有关部门的最终审定为准外,其余有关(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费用)单价、投标让利比例及包干的措施费等不变;Ⅲ、合同中没有的养护项目,其单价按照计划单价及招标投标让利比例予以确定;Ⅳ、合同执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整,以本市有关管理部门的文件为准;1.6.2合同价款支付(1)甲方按计量与考核结果,依据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支付进度款。(2)余额在年度综合考核考评合格且结算审价结束后一次结清。1.7材料设备供应1.7.1材料设备供应(1)养护所需的材料、制品、工具、设备等,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如遇特殊情况,按补充条款约定的方式采购或配备。1.8违约和争议1.8.1违约(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很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以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不能达到所承诺的养护质量标准,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⑶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1.8.2争议(1)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要求调解、仲裁、起诉的,采用以下一种方式解决:Ⅰ、甲乙双方协商;Ⅱ、向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Ⅲ、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养护作业连续性:Ⅰ、合同确已无法履行;Ⅱ、双方协议停止养护作业;Ⅲ、仲裁机关要求停止养护作业;Ⅳ、法院要求停止养护作业。1.9合同中止1.9.1承包范围内的养护管理项目,乙方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实施主体项目的分包和转包,凡违反此规定的,甲方将立即取消乙方的承包资格,中止养护承包合同的履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1.9.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三个月内,作为试用期;经甲方考核,达不到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9.3养护期限为计划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的进度执行)。1.10其他1.10.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和国家政策、地方法规的有关规定不符时,按有关政策法规执行。1.10.2如遇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协商解决。1.10.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补充协议解决。1.11合同生效与终止1.11.1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1.11.2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付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1.12合同份数1.12.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1.12.2本合同副本七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两份,有关部门备案三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主。签约方:发包人: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承包人:上海崇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现场代表:现场代表:电话:电话:地址:地址:附件:廉政承诺书政府购买服务供应商廉政承诺书承诺单位:项目名称:洞泾镇2026年排涝设施养护项目购买单位: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人民政府为切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规范公正,净化政府购买服务领域的良好风气,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特签署本廉政承诺书,作出以下承诺: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规定;2.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签订服务合同并执行,自觉依照合同规定办事,不将合同进行转包或者非法分包;3.不以任何理由向购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财物;4.不与购买单位的工作人员发生借贷、租赁或合伙经营等个人经济关系;5.不以任何名义向购买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输送利益;6.不与购买单位的相关人员在工作时间之外有非业务上的接触;7.需与购买单位工作人员面对面洽谈与本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不在购买单位工作场所或服务项目相关场所之外的地点进行;8.自觉接受、积极配合购买单位对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及时确认履约验收结果,及时整改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9.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廉政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并予以严格执行;10.其他需要承诺的事项: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内容,愿就上述承诺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承诺书规定的,愿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管理权限接受相应处理。承诺单位(盖章):代表(签字):签署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涝设施养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