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事故检验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2025)



一、合同编号:CX2024-001
二、合同名称: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检验鉴定(崇新)
三、项目编号:CX2024-001
四、项目名称: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检验鉴定(崇新)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昌区交通大队本级
2、地址:武昌区交通大队
3、联系方式:13131590286
4、供应商(乙方):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
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华中国际产业园B区F1-2
6、联系方式:666697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9680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9680元
5、合同金额:0.968(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4年10月19日至2025年10月18日;履约地点:武昌区交通大队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06-2025-04524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10-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2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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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编号:HBAYD-22-A-055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检验鉴定服务机构采购项目合同主要条款甲方(委托人):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乙方(受托人):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12号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开发区华中国际产业园B区F1-2电话:(027)88935009电话:027-66669777联系人:联系人:马静红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阳逻电力支行账号:账号:4205011362390000004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检验鉴定服务机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BAYD-22-A-055)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AYD-22-A-0552.政府采购备案单号:J22074B2A-C6943.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事故检验鉴定服务机构采购项目4.预算金额:人民币140万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140万元第二条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在合同期满前30天,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自2024年10月19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毒物(酒精、毒品检验)以及法医物证等检验鉴定;2、质量标准:乙方在受理委托之日起依据不同的委托项目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鉴定(血液乙醇和尸表检验五日内、法医物证鉴定七日内、伤残和伤情鉴定十五日内、尸体解剖和致伤方式推断三十个工作日内),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与办案单位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对委托事项作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鉴定意见。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按照服务分项组成表以据实结算方式支付,每季度第1个月10号前核发上季度鉴定费,支付总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40万元;服务分项组成序号分项名称具体内容数量标准收费金额(元)80%折后金额(元)备注1法医病理尸表检验116001280含照相、录像。高度腐败尸体加收50%2法医病理尸体解剖11500012000含照相、录像、尸表检验、组织学检查、死亡原因,不含毒物分析、致伤方式,出诊费额外收取10000元3法医病理致(伤)死物认定11000800仅适用于单做此项目。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进行议价,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4法医临床致伤方式1900720含活体检验、活体照相。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进行议价,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5法医临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1840672武汉市内出诊另收取500元出诊费;市外出诊费视远近距离进行议价,参照《湖北省省级国际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6法医临床人体残疾等级鉴定1840672武汉市内出诊另收取500元出诊费:市外出诊费视远近距离进行议价,参照《湖北省省级国际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7法医毒物酒精检测1500400含定性、定量分析8法医毒物酒精含量推测150004000酒后肇事逃逸推算肇事时血液酒精含量9法医毒物毒品检测130002400含阿片类、苯丙胺类、氯胺酮、可卡因类等管制类毒品定性、定量分析10法医物证个体识别11400元/样本1120元/样本按照样本数量收费11法医物证亲子鉴定11400元/样本1120元/样本按照样本数量收费法2、结算方式:据实结算,实际收费金额=标准收费金额×报价折扣率(80%);3、合同价格应为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力成本、设备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在内的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二)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季度付款,对公转账,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合法票据。在合同期内甲方如遇政府财政预算项目经费调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支付鉴定费用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五条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并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第七条履约保证金1、乙方无需交纳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甲方有权要求回避。2、有权向乙方了解所委托鉴定事项的进展情况。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一方不履行义务或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的,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_3%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结款中优先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和罚款。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9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轩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两份,乙方两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0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0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中标通知书签约各方:甲方: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乙方: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合同签订地点: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合同签证地点: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交通大队大队2024年10月17日2020年(0月18日已审重可举汀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事故检验鉴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