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工程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萍乡市水利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 萍乡市水利局
二、供应商名称: 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萍乡市水利局服务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111401000005835415
五、合同编号: 2025M1210360399000236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件
1.00
30000
3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萍乡市水利局
联系人: 章燕青
联系电话: 1387993****
传真:
地址: 萍乡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
2、供应商名称: 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省萍乡市开发区金陵西路50号
附件信息:
粮食安全技术合同.pdf
关于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的服务工程合同(2025M1210360399000236).pdf
合同编号:2025-128(2025M1210360399000236)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度萍乡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水利建设部分)工作成果报告委托方(甲方)萍乡市水利局受托方(乙方):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2月1日有效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合同各条款履行完毕之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萍乡市水利局项目联系人:林晓宇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1层联系电话:17779998099受托方(乙方):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杰亮项目联系人:廖肇达通讯地址:江西省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陵西路50号联系电话:0799-7115553(13979900169)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25年度萍乡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水利建设部分)工作成果报告编制进行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如下:1.技术服务内容:对2025年度萍乡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水利建设部分)工作情况汇总整理,形成工作台账,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复核和评估,并最终形成考核工作成果报告。2.技术服务的方式:技术咨询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1.技术服务地点:萍乡市境内;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完成本合同所有条款3.技术服务进度:满足甲方进度要求;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通过主管部门审核;5.技术服务成果提交份数及时间:按甲方进度要求,及时提交工作成果报告。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所需相关资料。-1-2.提供工作条件:甲方积极协调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乙方工作。3.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实际需要具体协商。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含6%增值税)。2.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乙方提交2025年度萍乡市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水利建设部分)工作成果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技术服务费用;(2)乙方在申请款项时须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不予付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萍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124498100000187911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技术服务。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按总技术服务费用的20%向乙方交付违约金;乙方已开始技术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总技术服务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总技术服务费用的全部支付,甲方还应按总技术服务费用的20%向乙方交付违约金。3.甲方未按期支付报酬的,应当继续支付,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0.3‰计付违约金。4.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技术服务,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有关约定向甲方交付技术服务成果,并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的质量负责。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技术服务成果资料,每迟延一天,按总技术服务费用的0.3%计付违约金,并从总技术服务费用中抵扣。6.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按总技术服务费用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第六条知识产权保护甲乙双方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均不得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可得利益损失、逾期利益损失、甲方由此而支付的诉讼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调查取证费等一切费用)。第七条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在技术服务过程中,乙方对甲方利益有损害;2.甲方未及时提供技术资料:3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第九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通过主管部门审核。2.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通过主管部门审核。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甲乙双方协商。25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3.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林晓宇(联系电话:17779998099)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廖肇达(联系电话:13979900169)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3-1.联系项目相关事宜。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提交萍乡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以下无正文)甲方:萍乡市水利局(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乙方: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4-2U5121019:43江西省政时米购电子实场成交通知书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贵任公司:项目(编号:2111401000005835415)现已结束,经多方确认,贵公司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成交金额为¥30,000.00元。接到本通知后,请贵公司委派授权代表,按照采购要求和贵公司采购响应的承诺,在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联系。采购单位:乡市水利局成交日期:2025年12月10日日1-5-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合同编号:2025M1210360399000236,2025M1210360399000236采购单位(甲方):萍乡市水利局供货商(乙方):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萍购2025M000169273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品牌:,项目类型:按需提供,人员等级:按需提供,项目规模:面议,复杂程度:按需提供,用地面积:根据采购方需求1件30000.00合同总价(元)3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万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支付方式1萍购2025M000169273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130000.00财政性资金一次性支付注: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三、货款结算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1/4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四、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3、五、货物包装与交付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交货期:4、交货方式:5、收货人:欧阳兰香;联系方式:0799-67824636、收货地址:江西省萍乡市其它区萍乡市城市大厦8号楼11层7、六、安装与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七、保修与售后服务1、货物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保期应重新计算。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5、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2/4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十、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萍乡市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本级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3/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玉湖路开户银行:支行账号:,账号:36001750060059996996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工程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