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刘海粟美术馆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5-10119
二、合同名称:12月11日车辆租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10119
四、项目名称:12月11日车辆租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刘海粟美术馆
联系方式:18251240711
供应商(乙方): 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64611483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12月11日车辆租赁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10119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项目预算: ¥655.0
项目地点: 常州美术馆
采购单位: 刘海粟美术馆
联系人姓名: 办公室
联系电话: 18251240711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655.0
3.履行时间(期限): 1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4 09:51
刘海粟车辆租赁协议(2025-2026)(1).pdf
车辆租用协议甲方:刘海粟美术馆乙方: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团体组织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社会化租赁服务》要求,且与常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期间服务良好,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用车协议如下: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车型、座位的车辆给甲方使用。同时,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使用的车辆车况良好。2.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将车辆准时提供给甲方使用。3.若因乙方责任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按责论处。如非乙方责任造成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但可协助甲方进行事故处理。4.若因甲方提供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不准确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5.如因恶劣气候变化、路堵、交通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行程不能完成或行程延误,则双方承担各自损失,互不追究责任,由双方协商解决后续事宜。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详细的用车时间和地点,(如因甲方提供的用车时间和地点不详,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担)并严格按照车辆的核载人数上客,不得强迫驾驶员超载行驶。应保持车辆设施的完好,如因甲方过错原因造成车辆设施的损坏,照价赔偿。2.应按照双方商定的包车行驶线路行驶,若无特殊情况,不能随意改变线路、增加地点或延伸公里;若确实需要改变或延长包车天数或公里的,需经乙方同意,由乙方通知驾驶员并支付相应的费用。3.签订协议后,甲方必须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结清用车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4.乙方确保出行的车辆合规合法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无安全隐患。5.乙方派出的驾驶员资合规,无重大交通违法纪录,无不良驾驶习惯,且身体健康,无妨碍驾驶的疾病。保障行车安全。6.乙方须确保租赁车辆已依法投保交强险和足额商业保险,至少包含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等险种;租赁期间,因保险范围内的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租赁车辆自身损坏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赔付;超出保险限额或免赔额的部,,分,按双方约定及事故责任划分承担。7.信息保密,对在合作中获取的甲方工作人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第三方。三、违约责任如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年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四、租用车辆类型、价格和付款方式1.类型、价格车型地点B级轿车别克GL816-19座中巴16-19座考斯特33座大巴50座大巴备注常州火车站(单接送)150200400500500600含所有费用常州机场(单接送)200300500600600700含所有费用虹桥机场(单接送)110012001600190018002100含所有费用浦东机场(单接送)120013001700200019002200含所有费用无锡机场(单接送)500600800100010001200含所有费用南京机场(单接送)7008001000140011001400含所有费用外出50公里内400500700900700900限4小时,不含路桥费,停车费外出100公里内60070090011009001100限8小时,不含路桥费,停车费外出100-200公里8009001200150013001500限8小时,不含路桥费,停车费外出200-300公里90010001400170015001700限8小时,不含路桥费,停车费外出300-400公里110012001600190017001900限8小时,不含路桥费,停车费外出400-500公里120013001800210019002100限8小时,不含路桥费,停车费用车超出部分按:轿车商务车:30/小时,轿车2/公里,商务车3/公里,19座以上50/小时,中巴考斯特4/公里,大巴5/公里,全天用车需提供驾驶员用餐,如果在外过夜需提供驾驶员住宿。2.项目结算行程结束后,由乙方提供结算单及有效发票,甲方按结算单金额结算。3.付款方式按行程完成后,一次性支付。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之日起至约定合作结束之日止。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八、本协议有效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租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