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校长能力提升培训采购合同公告(荆州市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C057
二、合同名称:荆州市高中副校长能力提升培训
三、项目编号:C057
四、项目名称:荆州市“省培计划(2025)”项目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荆州市教育局本级
2、地址:荆州区学苑路5号
3、联系方式:13508617835
4、供应商(乙方):华中师范大学
5、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6、联系方式:0276786611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C057高中副校长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160000元
5、合同金额:16(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履约地点:荆州区学苑路5号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1000-2025-00732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24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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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7.pdf

.华中师大法治办备案合同编号:305-124-1(非周期设计项目)甲方(全称):荆州市教育局乙方(全称):华中师范大学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实施荆州市“省培计划(2025)”。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签订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甲方委托乙方实施荆州市“省培计划(2025)”如下表:子项目编号子项目名称学科领域(区域)培训人数综合折扣(%)C057荆州市高中副校长能力提升培训高中副校长40100乙方所承担的培训合计40人次,合同经费合计为16万元整(¥160000)。包含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及设备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培训期间的交通费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等。以实际参训人数为准结算。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组织各地参训学员按培训方案要求统一参加培训。2.审定培训方案与授课教师。3.协调地方教育部门与乙方的衔接工作。4.负责参训学员训前安全教育工作。5.负责对乙方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及检查测评。6.制定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督促乙方按要求实施。7.项目完成后,根据乙方项目履约验收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经费。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制定培训方案、课程计划,按规定条件选聘师资,组织实施培训工作。2.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参训学员培训期间的安全。3.建立学员报到、学习情况反馈制度。按照甲方统一要求,采取培训测试、论文提交、案例设计、成果交流等形式进行结业考核,颁发结业证书,按比例评选优秀学员。4.严格执行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不得私自更换授课教师和授课专题,不得随意缩减培训时长。负责培训教师联系接待、日常教学组织等工作,为参训学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料。5.负责收集学员意见建议、安排课余文化生活、开展问卷测评工作,按甲方要求提供项目过程资料。6.按甲方要求,完成训前调研、训中实施及训后总结自评工作。7.严格按照相关培训费用标准执行。8.根据需求提供培训所需的基本设施,具体如下:(1)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的教室,每间教室必须配备空调、多媒体等设施。(2)提供能满足培训所需必备的学员食宿、医疗服务与安全保障等条件。(3)提供培训所需的论坛、大型报告等所需要的会场。(4)提供可供学员学习的机房、图书阅览室、实训功能场所等场所。(5)提供培训期间接送教师、学员的交通工具。9.经费使用按《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培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省培计划”项目经费参考标注的通知》执行,并按项目要求向有关中小学、幼儿X园等实践基地支付相关费用。四、验收按照履约验收方案执行,履约验收方案附后。五、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1.乙方需提供项目实训人员签到表、收款票据、费用明细等凭证。2.根据乙方项目履约验收情况和实际培训人数、人均标准、参训天数,甲方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培训经费。六、违约责任1.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改正或调整,并提交详细的改进方案:(1)不符合招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2)未按甲方审定的课程计划执行:(3)私自更换授课教师或授课专题:(4)随意缩减培训时长;(5)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相关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6)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如乙方未能按时改正或调整,甲方可视情况按以下标准扣减相关费用:每次违约扣减合同总金额的5%,累计三次及以上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此外,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额外支出的费用等)。2.因乙方违约,甲方采取合理补救措施所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而发生的相关人身损害责任以及故意或过失造成相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声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或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全款的20%支付违约金。七、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当事人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合同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开始生效。2.未经双方协商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合同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经协商一致后,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荆州市教育局乙方:华中师范大学签丰人有梅候品高南签字人:电话:电话话:027-67866116地址: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5号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205.6pp2025.6.2y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副校长能力提升培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