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安全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205-JAGC-G2025-0011001
二、合同名称: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安全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
等、如有):JSZC-320205-JAGC-G2025-0011
四、项目名称: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北塘街道东政路68号

联系方式:13906198699
供应商(乙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栋2-901室
联系方式:1505068822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15050688221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25643.00元
合同金额:142.5643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cgfs001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2-13 00:00:0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2-15 13:51: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pdf

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合同需方(采购人):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东北塘街道办事处供方(中标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条款供需双方根据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结果及采购文件的要求,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采购服务合同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东北塘街道东方钢材城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类型:园区安全管理服务管理范围:江苏东方钢材城安全管理项目,位于无锡市锡山区北环路118号,安全管理面积约489635平方米,南门出入口,市场内经营户2000户左右。停车场:约1980个客运停车位,其中地面1400(444+576+380)个,规划停车位384个,地下196个;另路南侧停车场约300个停车位二服务内容(一)安全生产领域检查内容1、特种设备中叉车、行车检查重点①检查企业、商户是否制定叉车、行车(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②检查企业、商户是否建立健全叉车、行车的设备档案(包括特种设备申报、备案登记资料、叉车号牌申领、定期检查记录、维保资料等);③检查企业、商户是否建立健全叉车、行车的作业人员档案;④现场检查、核对叉车、行车的操作工是否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现场检查叉车、行车的操作工是否规范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企业、商户是否制定有叉车、行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其培训演练情况。2、电气安全检查重点①检查电器、线路配备是否规范、电线是否穿管保护、线路是否有私拉乱接等不规范现象;②检查是否规范安装配电箱、漏电保护等,严禁电气开关裸露安装;③检查是否在开关箱、配电柜(屏)等电器设备上规范设置了“当心触电”安全警示标志;④检查企业是否在配电室等重点场所配备有电气灭火器材并定期检查。3、动火作业检查重点:①对企业、商户上报的动火作业进行备案;②核实企业、商户上报的动火作业是否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审批,相关现场监督人员是否到位;③核实企业、商户上报的动火作业各类安全防护用品是否到位。4、消防检查重点①检查企业、商户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检查企业、商户是否配备消防设施,是否过期、损坏;②检查企业、商户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③检查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记录,确认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④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楼梯间是否保持畅通无阻,无物品堆放或锁闭现象。5、燃气检查重点:①检查企业、商户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现象。6、“三合一”检查重点:①定义符合性:确认场所是否属于“三合一”范畴,即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②检查企业、商户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并督促整改。(二)其他辅助性工作1、协助市场方交通秩序管理工作。2、发现商户私自乱拉乱接电线的现象及时整改,及时劝退并汇报市场管理办公室。3、协助甲方相关执法部门拆除违建、扩建,对于发现二层以上遮窗不畅通的及时整改。4、甲方委托的其他事项。(三)协助执法服务1、配合相关方职能部门(市监分局、执法一、二科、消防部门、属地村社区等)相关工作。2、配合地方公安机关的相关工作。三、服务期限安全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四、服务收费1、经合同约定,供方向需方收取安全检查服务费一年为:1425643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贰万伍仟陆佰肆拾叁元整(含税,服务收费的价格内容见附件1)。该金额为中标价格,双方最终按照需方考核结果以及供方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2、安全技术服务费用每季度(每三个月为一季度)结算支付1次。需方根据附件3《考核标准》所列事项按月对供方服务情况进行考核,供方承诺认可考核结果,并以需方考核结果作为双方最终的结算依据。需方按供方实际工作量及附件1各项中标单价结算每月安全技术服务费用并根据考核情况扣除考核扣款后支付当季度安全技术服务费的90%,一年服务期满后,要求供方根据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履约到位(专家完成复查且结果合格并提交供方和被检查企业双方签字的初查、复查报告和整改意见电子版及纸质版)后方可支付剩余费用,否则不予支付。3、供方应在需方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并交付需方,否则,需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五、权利义务和责任1、需方:(1)根据工作安排及供方检查计划,确定具体的检查日期,并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供方。检查当日需方派出陪同、监督人员参加检查。(2)按合同规定向供方支付本合同确定的技术服务费用。2、供方:(1)供方根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要求,对需方所提供企业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并编制好《企业专家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单》。(2)检查时每家企业是2人一组,但必须每组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全程带领进行。(3)每次检查提供检查记录,由检查人员和企业双方签字。(4)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方案和建议,接受企业咨询。(5)提前将安全生产服务项目工作的计划和步骤书面通知需方,便于需方策应、配合。(6)供方对需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将项目的相关资料和内容泄露给第三方,需要归还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归还需方。该保密义务在合同终止后长期有效。(7)供方应委派具有资质及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并保证服务安全,非因需方过错导致任一方产生人身或财产损失,一应费用及责任由供方承担。供方委派人员由供方负责管理,其人事关系及管理均与需方无关,供方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时支付工资并为其缴纳社保。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供方委派人员的资质、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成果等不符合需方要求,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换人员,直至满足需方要求。六、实施风险1、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由于供方的失职而中断或提前结束,需方可提出索赔,索赔费用不超过需方整个项目的技术服务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结算)。2、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由于需方未能配合或其他非供方原因造成技术服务工作中断或未完成技术服务工作,供方按实际已提供的技术服务结合考核结果收取合理技术服务费用。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企业如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违规违法行为而产生的一切损失与后果,均由企业负完全责任。供方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起指导、帮助、完善的技术服务作用,主体责任不转移,供方也不替代。4、因供方过错导致需方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或违规违法行为,供方赔偿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七、违约责任1、需方对供方的服务质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累计一次违反规定的,需方向供方发出书面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累计二次违反规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取消供方的服务单位资格。供方无权就已提供技术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且供方应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2、供方如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需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供方无权就已提供技术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且供方应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用:(1)供方在合同执行期间被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2)其他违约情形。3、供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需方有权调整供方的工作内容或者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给于结算服务费用;(1)供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材料不客观真实或有所隐瞒;(2)供方在中标前有被通报有不良行为记录的;(3)供方在检查中走过场,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帮助企业隐瞒重大事故隐患并造成严重后果;(4)不严格执行各级关于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不主动接受区商务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5)以服务为名,接受服务企业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6)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向相关企业推销产品和服务或以需方、其他政府机构或供方名义强迫企业接受相关产品和服务;(7)由非项目组成员代替项目组成员进行现场检查,后由项目组成员在相关文书上签字确认;4、因供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或者供方经考核不合格且整改后再行考核仍不合格,供方无权就已提供技术服务收取服务费用且供方应全部退还需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需方将取消供方5年内参加需方组织的任何形式招标的投标资格。八、合同修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的,需方有权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供方应当予以配合,但需方应当在发生相应情形后及时通知供方,并组织双方协商确定解决方案,需方应当按约支付供方已经完成的服务对应的合同价款(结合需方考核结果以及供方实际工作量),并补偿因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而引发的供方直接损失:(1)需方内部工作安排、计划调整等自身原因;(2)中央、省、市、区级政策变动,以及规划、计划调整等外部原因;(3)其他需方原因。本合同对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该特殊约定执行。九、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当本着友好、坦诚的态度,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仍无法解决时,则可以依法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十、附则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且经见证方盖章见证后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叁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见证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十一、履约保证金1、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2、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10%。3、履约担保期限:本项目整个履行期间,本项目履行完毕且无其他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供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5、退付办法:本项目履行完毕且无其他争议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6、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①由于供方原因不能履约或不适当履约的,②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给需方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经济损失的。7、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承担履约保证金金额千分之二/天的违约。需方公章(合同章)供方公章(合同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化理火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22121325121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